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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劉強東的新聞,是被眼下”奪章事件“的熱度給蓋過了。不過連連看就能看出新的意思來:

自“明州事件”後,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先生低調了許多。最為人知的可能是他在持續地與京東做”切割“。2020年初,【天眼查】有展示過他的卸任軌跡。

除了上面圖片展示的,進入4月的卸任動作還有:4月2日,劉強東卸任京東運營主體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

4月20日,劉強東卸任京東旗下線下生鮮超市7FRESH的運營主體——北京四季優選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理一職。資料統計,這是自2020年以來劉強東卸任的第47家公司。

有媒體用的標題是《劉強東卸任一切》。你當然注意到,所有的卸任,安靜低調,沒有公告,沒有致辭。當然,“卸任一切”後,劉強東依然持有或代持京東集團股權達16.2%,投票權仍高達78.7%。掌舵者不一定站在甲板上。

一邊是劉強東將個人標籤不停地與京東公司做切割。一邊京東也在努力和劉強東的一些行為做切割。4月27日,一份12頁的檔案顯示,傳出一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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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一個結論,概括地說,4月27日,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地方法院當日召開了京東對指控內容是否有連帶責任的聽證會,拒絕了京東申請駁回原告指控其應承擔連帶責任的動議。

此前,劉某堯女士同時起訴了京東和劉強東兩名被告,認為企業應當對劉強東的性侵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理由是,事發當晚的晚餐費用由京東承擔,劉強東使用的車輛也是由京東出資租借的,同時劉強東當晚暗示劉某堯女士京東將提供工作機會,也涉及到公司行為。

然而,法官目前僅是否認京東不承擔連帶責任的動議,並不意味著京東輸了官司。這個判決是在假設原告指認全部屬實的情況下做出的。

然後問題來了,為何進入2020年以來,劉強東“卸任一切”,意圖與京東運營主體進行“切割”?為何京東希望撇清“明州事件”的連帶責任?

有參與京東赴港上市的人透露,京東已經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檔案,募資額還未確定。美銀美林是京東回港上市的主承銷商。

財務資料來看,2020年3月2日,京東釋出的2019年全年財報顯示,2019全年營業總收入為576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4.9%。營業利潤51億,同比增長297%;淨利潤及歸母淨利潤122億,同比增長590%。

很多人都說,這是京東十年來首次實現全年大幅度盈利。不過細看一下,京東2019年的淨利潤122億中,“非經營性收入”超過92億,其組成模式是:處置物業收入38.85億元+ 53.75億元的其他非經營收入。

嗯,也就是122億淨利潤中,有接近40億通過資產處置獲得。有50多億是長期投資公允價值變動(約35億)+政府補助+處置投資組成。

不得不感慨一句,流量、平臺、模式、轉型……可能真的都不如物業處置利潤來得快。

這麼好的利潤數字,對上市募資額度的造勢,肯定也是一個正向作用。

那麼,你猜猜,劉強東先生卸任一切,明州事件就能和京東沒關係了嗎?劉強東、京東和劉某堯女士的官司是否會在近期結束/和解呢?不然,有案子,有連帶責任,上市之路上還是會有陰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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