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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了累了喝紅牛”,這是十幾年來,中國大江南北家喻戶曉的廣告詞,在消費者心目中,紅牛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中國品牌。然而近期有關紅牛商標權的法律糾紛,卻道出這個商標最初源於泰國,這給所有中企的對外合作敲響了警鐘。

紅牛的發明者叫許書標,是一名泰國華裔。34歲時,他成立了泰國天絲集團,併發明瞭一款功能性飲料,也就是最初的紅牛。1995年,許書標與比他小30歲的嚴彬相識,成為忘年之交。倆人成立了泰國紅牛,並由嚴彬同時出任中國紅牛的董事長,負責紅牛在中國市場的全部業務運營。

20世紀90年代中期,紅牛商標剛剛在大陸誕生之時,在市場上其實毫無知名度。但是在此後的20年間,嚴彬憑藉自己的判斷與膽識,經過長時間不斷的市場開發和維護,終於讓“功能性飲料”這一概念讓中國消費者熟知,紅牛因此也成為國人皆知的運動型飲料。

然而2012年,隨著許書標的去世,一段友誼就此落幕,一段紛爭就此展開。由於許書標與嚴彬同為泰國華裔,加之年齡相差近30歲,嚴彬從未想過對方會損害自己利益。事實上,在許書標執掌泰國天絲集團期間,二人合作都非常愉快。然而,許家繼承者卻不承認父輩與嚴彬之間達成的協議,利用泰國紅牛的股權、中國紅牛的授權等等展開了一系列的爭論和摩擦。

這件事情對中國企業的對外合作,有著如下經驗教訓:

首先,雙方企業運作需因市場環境變化,及時調整合作形式、授權合同等法律文書。嚴彬創辦的中國紅牛基於對創始人許書標先生的信任,僅憑一兩份合作合同,毫無變更地維持了20年。紅牛品牌當前局面,其實是在最初合同簽訂的時候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預估到的,雙方的爭議其實也並不僅僅是針對最初的合同,而是針對這20年來不斷髮展變化的市場環境和合作模式。有時候中國企業家為了圖省事或者要面子,或者出於慣性思維、過於相信合作方的人品及口頭承諾,沒有透過專業法律人士訂立詳實的合同或者對框架性合同進行細化更新,短期內或許不會遇到問題,但長遠來看很可能會為企業的發展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素。

第二,中國企業對外合作中有相當數量的家族企業,這些家族企業的運作方式、戰略方向、合作的態度等等,會受家族人事變更產生不確定因素。中國紅牛對品牌在中國市場的拓展有著長遠的戰略規劃,沒有考慮合作變數,尤其沒考慮到繼承者對父輩決策的推翻與否定。如果當初合作具體條款,能夠清晰明瞭予以文書確認,就不會帶來後面一系列問題。中國企業對外合作該做的法律工作,一定要儘早做好,才能讓合作關係的長遠穩定發展。

第三,一個品牌的創立,在某個國家、某個市場上站穩腳跟,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需要很多的付出和耕耘。樹一個品牌非常艱難,但毀掉一個品牌卻是易如反掌。紅牛這一品牌經不起折騰,雙方和則共贏,斗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黯然退出市場。

最後,我們再次覆盤紅牛商標之爭的關鍵,它表面是對紅牛商標所有權的爭奪,實際上泰國紅牛想單方面終止過去雙方的合作模式。如果說當年的合同,是基於當年的市場、當年的合作模式,那麼在此後的20年間,市場、品牌價值,雙方扮演的角色,對品牌的貢獻程度和對市場的開拓貢獻,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這20年來的合作模式,中國紅牛扮演的,顯然絕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地區分銷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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