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認為穩定幣是一種能夠輕鬆交換的加密貨幣,而且通過與現金錨定獲得了最小价格波動性。消費者可能會快速接受這種低成本、快速且使用者友好的全新貨幣服務。可以看到,現在私人公司發行的穩定幣正在不斷蠶食傳統貨幣市場(比如現金和銀行存款)。
與中央銀行儲備金掛鉤的優勢
當然除了上述的辦法,還有一種解決方案,就是要求穩定幣提供商必須使用中央銀行儲備金來支援穩定幣,因為央行儲備金是最安全、流動性最強的資產。這就像現在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中國的做法一樣,中國人民銀行已經要求他們這麼做了。
實際上,當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要求金融科技公司使用儲備金,同時還要求他們遵守反洗錢法規、不同代幣平臺之間構建連通性、實施保護措施確保資料安全,等等時,穩定幣作為價值儲存的能力是增加的。
由此可以看到,穩定幣與央行儲備金掛鉤的優勢還是很明顯的。
首先就是穩定性,此時支援穩定幣的資產是最安全、最具流動性的;其次,由於與央行儲備金掛鉤之後所有交易都會由中央銀行進行結算,因此不同穩定幣之間交換也會更加流暢,繼而增強了穩定幣提供商彼此間的競爭;再次就是具有監管明確性,一旦穩定幣與央行儲備金掛鉤,意味著將完全適合現有監管框架;最後通過使用與央行儲備金掛鉤的穩定幣,能夠讓央行有效緩解選擇替代貨幣的壓力,假如中央銀行也為穩定幣提供商所持有的儲備金提供利率,那麼貨幣政策傳導性就會變得更好。監管的必要性
現在市場上的穩定幣提供商能做到提供真的穩定的穩定幣嗎?目前還很難說。對於穩定幣提供商來說,他們必須要為其發行的穩定幣構建信任度,因此有些穩定幣提供商會使用相同面額的法定貨幣資產一比一支援穩定幣,那麼他們就必須出售資產並“當場”支付現金。所以這個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還需要取決於基礎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以及基礎資產是否完全支援流通中的穩定幣。
那麼問題來了,假設穩定幣持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穩定幣,他們是否能隨時隨地取回自己的錢,再假設所有人試圖同時拋售他們持有的穩定幣,是否會令市場感到恐慌。最可怕的結果就是萬一穩定幣提供商宣佈破產,那麼涉及到的錨定資產是否受到其他債權人的保護。
因此監管的必要性在此體現出來了。上述這些問題以及產生的相關風險需要監管來解決。在監管之下,監管者可以要求穩定幣提供者擁有安全且流動的資產,以及足夠的權益來保護穩定幣持有人免受損失。當然,用監管標準去約束他們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央行銀行是否願意參與數字貨幣
所謂“合成央行數字貨幣”(synthetic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其實算是一種“公私結合”模式,中央銀行將專注於其核心功能建設:提供信任和效率;而作為穩定幣提供商,私人公司會在適當的監督和監管下處理其他工作,並盡其所能地實施創新、與客戶互動。
實際上,貨幣就是發行方的債務,穩定幣也是如此,所以客戶資產必須受到保護,以防止穩定幣提供商破產。如果穩定幣提供商將客戶資產儲存在中央銀行,意味著客戶其實是間接持有了央行債務,而且他們使用穩定幣所進行的交易其實也應該被看作是央行債務交易,這其實就是“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在這種情況下,所謂“合成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會比需要參與支付鏈多個環節的原生央行數字貨幣更成熟、也更有優勢。
每個國家的中央銀行都會權衡支付系統的穩定性、金融包容性和成本效率,並評估利弊。不過,中央銀行是否願意參與進來並選擇合成央行數字貨幣,卻是另外一回事兒了。對於那些希望提供數字貨幣作為現金替代品的中央銀行而言,他們其實應該將合成央行數字貨幣作為一個潛在的選擇,因為創新將會改變銀行業和貨幣市場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