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米奧蘭特商務會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會展專案的策劃發起、組織承辦、推廣及運營服務。打造以自主品牌、自主運營的會展為載體,引領中國中小企業開拓“一帶一路”市場的會展服務平臺。在近期大好政策環境之下順利通過發審會,離核准發行上市僅一步之遙。
米奧蘭特報告期內, 境外自辦展場館租賃面積分別為 9.57 萬平方米、13.35 萬平方米和 18.09 萬平方米,在國內展覽公司中位列前茅。在國內企業對接國際貿易起著一定的引力作用,如果公司的此番能順利上市有望能進一步推動國內對外貿易的發展。
展館面積千差萬別實際面積前後矛盾
招股書披露從境外自主辦展面積角度看,辦展總面積大於 10 萬平方米的單位有 2 家,奧會展和商務部外貿發展事務局,佔辦展企業總數的 5.4%。其中,米奧會展境外自主辦展面積 13.65 萬平方米,佔辦展面積的 17.5%,境外辦展面積數居第一位。而在公司境外自辦展資料統計表中2016年展館面積為133506平方米,與披露13.65萬平方米相差2994平方米。
從具體細節上分析,公司招股書也對在各個國家辦展單位面積展位銷售價格進行了公佈,但兩份招股書在實際單價與展館面積上兩份招股書存在一定的差異,是否能反應公司採購展館面積存在不實情況呢?
公司首次招股書公佈2015年-2016年在迪拜展位銷售價格分別為2942.54元/平方、3570.43元/平方。更新招股書披露迪拜展位銷售價格分別為2859.63元/平方、3466.66元/平方。根據銷售收入可以計算出2015年、2016年迪拜展會面積分別相差810.89平方、662.96平方。
報告內對波蘭採購價格在更新招股書中披露2015年-2016年展位銷售價格分別為2566.61元/平方、4940.72元/平方,首次招股書披露銷售價格為2567.03元/平方、4965.47元/平方。根據銷售收入可以計算出2015年、2016年迪拜展會面積分別相差1.85平方、279.44平方。在其他國家披露展位銷售單價、收入與展會面積同樣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在採購價格及面積上存在不同的同時,公司卻在展館成本上兩份招股披露2016年披露金額卻是一致。
另外,在代理展披露方面金額一致的情況之下,更新招股書在採購面積上有較大的縮水。首次招股書披露代理展2015年、2016年採購面積分別為12431.00平方、9151.00平方,更新招股書披露代理展采購面積分別為11553平方、8184平方,面積分別縮水878平方、967平方。這就讓人不得不質疑公司展館採購面積的真實性了。
財務謎團難解 資訊披露自相矛盾
招股書淨利潤遭大幅更改,2014年招股書披露為1882.48萬元,營業收入為20948.64萬元。根據公司公司公佈2015年年報顯示,2014年營業總收入為21960.53萬元,淨利潤為2914.86萬元。在營業收入上,招股書披露財務資料分別下調1011.89萬元,1032.38萬元。
在主要業務收入結構上,2015年年公司直銷、經銷、代銷更新招股書披露金額分別為21518.8萬元、5351.27萬元、765.18萬元,首次披露招股書披露金額分別為21699.08萬元、5145.45萬元、803.11萬元。2016年也出現同樣的情況,更新招股書披露直銷、經銷、代銷銷售金額分別為20461.63萬元、5634.80萬元、7189.59萬元,而首次披露金額分別為20461.63萬元、5514.60萬元、7264.46萬元。
在期間費用上,對銷售費用與管理費用調節較為明顯。招股書披露2014年銷售費用與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3400.55萬元、1219.45萬元,2015年報披露2014年銷售費用與管理費用金額分別為3371.83萬元、1158.73萬元。招股書披露金額分別上調28.72萬元、60.72萬元。
2016年也出現同樣的情況,在營業收入上公司披露更新招股書比首次招股書下降117.95萬元。同樣,更新招股對銷售費用進行了調節,在首次招股書6436.11萬元基礎之上下調117.95萬元。
另外,在宣傳推廣成本中,更新招股書披2015年、2016年自辦展宣傳推廣成本分別為2292.01萬元、6007.37萬元,首次更新招股書披露自辦展宣傳推廣成本分別為2123.87萬元、5904.89萬元,金額上也進行了細微的調節。
在成本結構中,差異比較大的當屬各個專案金額比重。招股書披露,2017 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成本中宣傳推廣成本、展館租賃成本、現場運營成本、機票地接成本的佔比分別為14.38%、13.50 %、35.40%、31.98%。 根據公司招股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分析表披露,主營業務成本中宣傳推廣成本、展館租賃成本、現場運營成本、機票地接成本的佔比分別為32.32%、19.67%、12.98%、30.70%,出現招股書披露前後不能呼應情況。
追溯金額差額上億 現金流表涉嫌做手腳
在合併現金流表中中,2015年年報披露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27884.68萬元,而在公司招股書披露金額為26812.08萬元。金額相差1072.60萬元。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招股書披露為2234.38萬元,當期年報披露金額為1161.78萬元,金額相差1072.60萬元。也就是說,招股書調節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轉移到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之上,有點張冠李戴故意調節的意思。
在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方面,2015年年報與招股書存在2720萬元金額之差。具體表現在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兩個專案上。在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專案上2015年報披露金額為32482.07萬元,招股書披露金額為18122.01萬元,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專案書年報披露金額為30625.00萬元,招股書披露金額為19050.00萬元,兩個專案上金額相差14360.06萬元、11575.00萬元。一進一出進行相差上億的資金,公司修改的真實目的是什麼、是否存在投資活動現金流虛構行為呢?
除2015年外,2014年財務資料也是雜亂無章。在2014年報中針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就披露金額為4252.99萬元,招股書披露金額為503.46萬元,金額相差3749.53萬元。同樣大金額之差體現在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兩個專案上,與2015年如出一轍。年報披露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分別為39140.00萬元、41180.00萬元,招股書披露金額分別為17630.00萬元、14750.00萬元,金額相差21510.00萬元、26430.00萬元。
在公司新招股書中,對2015年年報與招股書以上兩專案進行追溯金額進行了更改說明,但是就2014年招股書並沒有給予相應的追溯金額說明。
另外,公司還存在利用返展位費誘騙客戶遭客戶起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