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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規劃(草案)在總體佈局後的第一個篇章,對我國新發展階段科技創新發展做了新部署,提出了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等四項戰略任務。政府工作報告也對“十四五”時期和2021年科技創新任務和工作進行了全面佈局和深化實化。對比我國“十三五”乃至過去更長時期的科技創新發展,我們認為新發展階段我國科技創新將會發生長期性、全域性性、深層次的變化,從“自主創新”到“科技自立自強”,“轉型”“加碼”“改革”將成為未來科技創新發展的主要特點,“轉型”是主動應對各方面情況的必然要求,“加碼”是面向“轉型”、深化創新的基礎條件,“改革”是支撐“加碼”、助力創新的關鍵之招。

一、新階段“轉型”創新

“十四五”規劃(草案)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域性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特別提出“科技自立自強”,也是首次在我國五年規劃綱要中出現,相比於國家2006-2020年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提出的“自主創新”,兩者提出的發展背景發生了巨大變化,那麼他們面臨的問題及其程度也有很大不同,進而未來科技創新的戰略取向、發展原則以及實施路徑都應該有所改變和調整。

1.“科技自立自強”與“自主創新”是兩種不同的戰略取向。

我們認為,在上一輪國家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期間,我國的“自主創新”是可以有效集中國內資源,同時能夠相對順利地利用國外各種資源條件,透過學習模仿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合作轉化創新等方式,進行自主整合開展的。進入“全球化2.0版”時代,“科技自立自強”則需要更加註重集中和調動國內各方面積極性,更加註重發揮我國超大規模應用市場需求優勢,更加註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更多依靠自己的力量,做好自己的事,進行相對獨立自主地進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努力增強科技創新能力。雖然兩者戰略取向不同,但目的都是一致的,即提高全社會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為國家經濟發展提供強勁動力支撐。

2.“科技自立自強”是主動應對新情勢的戰略選擇。

我國的科技創新道路不是一帆風順、風平浪靜的,無論是“自主創新”還是“科技自立自強”,都同樣受到西方發達國家的反對、排擠、打壓。與國家2006-2020年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綱編制時期相比,無論是自身發展條件還是外部發展環境都發生了重大而顯著變化,尤其是我們發展得相對更快、變得更加強大引起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更多注意和擔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釋出的“全球創新指數”顯示,我國排名從2015年的第29位躍居到2020年的第14位,與美、日等國家排名的差距迅速拉小。可以看到,近兩年來美國對我國科技創新採取極限施壓、精準打擊、全面脫鉤。我們必須要做好極限施壓下的“科技冷戰”戰略準備和應對,必須要實現科技自立自強。

3.“科技自立自強”需要新的發展思路。

從“自主創新”到“科技自立自強”的戰略取向調整,需要對現有科技創新發展思路進行最佳化調整。一是遵循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律,把握未來科技創新方向,分類靶向施策,圍繞科技創全新鏈條,強化弱項、打通堵點、攻關痛點。二是聚焦重點加大投入,整合和集中政府和社會的人力、財力、設施、市場等各方面力量,形成科研合力,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集中攻關。三是突出市場化導向,堅持企業主體地位,發揮國內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構建科技和產業上下游緊密銜接的一體化創新生態,促進上游的科技創新支撐與下游的產業發展帶動良性迴圈。四是持續深化改革,順應科技創新規律演變和國際科技競合新態勢,明確政府定位,做好創新服務,深化人才發展、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開放合作等方面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避免“科技爛尾樓”,提高科技創新效能。

隨著我國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取向的調整,相應的戰略任務也隨之調整,由“十三五”時期的五大任務(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構建激勵創新的體制機制、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拓展發展動力新空間)調整為當前的四大任務(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可以看出,未來我國科技創新將更加註重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強化政府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的主導作用,增強企業在產業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更好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同時要注重體制機制創新與科技創新雙輪驅動。

二、全方位“加碼”支援

“十四五”規劃(草案)指出,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到2035年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為保障預期目標實現,規劃草案在政府投入、社會投入、區域投入等方方面面都進行“加碼”佈局。

1.“加碼”研發總投入。

規劃草案提出,“十四五”期間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7%以上、力爭投入強度高於“十三五”時期實際。我國全社會研發投入從2015年的1.42萬億元增長到2020年預計2.4萬億元左右,2020年研發投入強度約為2.4%。意味著,我國研發投入將力爭在2.4萬億這樣一個大基數的基礎上,實現高於經濟發展速度的增長。

2.“加碼”最佳化研發投入結構。

規劃草案指出,2025年基礎研究經費投入佔研發經費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要健全穩定支援機制,大幅增加投入,2021年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增長10.6%。“十三五”期間我國的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基本上增長了1倍,2019年達到了1336億元,佔全社會研發支出的比例首次突破了6%,預計2020年超過1500億元。意味著,未來我國基礎研究投入增長速度將高於全社會研發投入增長率,才能實現8%的目標。以深圳為例,日前釋出的《深圳市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若干措施》就明確指出將不低於30%的市級科技研發資金投向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支援圍繞前沿基礎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重大科學問題,開展長週期、高風險的原創性研究。

3.“加碼”社會投入創新。

企業是科技創新的主體,要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應用方面的主體作用。規劃草案提出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規劃草案還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和激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同時,面向企業進軍“科技無人區”的現實需要,規劃草案還提出支援政策,引導個人、企業等社會力量投入基礎研究。

4.“加碼”地方科技創新。

區域創新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區域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佈局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規劃草案在重要章節對“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進行佈局,支援建設區域創新高地。規劃草案提出,支援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形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北京懷柔、上海張江、大灣區、安徽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強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新功能。佈局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自然科技資源庫、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和科學大資料中心等。

三、各領域“改革”驅動

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與科技創新組成創新驅動的“雙輪”,要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兩個輪子需要相互協調、持續發力。規劃草案不僅將“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作為創新驅動發展篇章的獨立板塊,還在其他板塊融入有關改革創新任務,對“科技自立自強”戰略取向下的科技體制改革進行了系統部署。

1.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整合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規劃草案提出,以國家戰略性需求為導向推進創新體系最佳化組合,加快構建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戰略科技力量。國家實驗室是以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開展基礎研究、競爭前沿高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的國家級科研機構。根據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在新興前沿交叉領域和具有我國特色和優勢的領域,依託國家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學,建設若干隊伍強、水平高、學科綜合交叉的國家實驗室。2020年,我國成功組建首批國家實驗室。規劃草案提出,聚焦量子資訊、光子與微納電子、網路通訊、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現代能源系統等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重組國家重點實驗室,形成結構合理、執行高效的實驗室體系。創新創新基地方面,提出要最佳化提升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此外,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科研力量方面,也提出要最佳化配置和資源共享。支援發展新型研究型大學、新型研發機構等新型創新主體。

2.突出應用導向,提升目標導向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水平。

新聞釋出會上科技部領導指出,基礎研究是整個科學技術的源頭,是所有技術問題的總機關,基礎研究的水平決定了一個國家科技創新的底蘊和後勁,強大的基礎研究是我們國家實現科技自立自強的前提和根基。同時還指出要從兩方面來加強:一是要面向世界科學前沿,勇攀科學高峰,二是要強化應用是基礎研究。規劃草案提出,強化應用研究帶動,鼓勵自由探索,制定實施基礎研究十年行動方案,重點佈局一批基礎學科研究中心。強化應用帶動就是從生產實踐中凝練基礎科學問題,發展應用、目標牽引的基礎研究。與此同時,還對基礎研究投入、評價、考核等進行了系統謀劃,創造有利於基礎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態。在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方面,規劃草案提出制定實施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實施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科技專案,集中優勢資源攻關一批關鍵核心技術。

3.堅持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技術創新的根本目的是服務市場,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支撐國家產業和經濟發展,技術創新方向來自市場、技術創新投入主要依靠市場,因此必須要堅持市場化導向開展技術創新。規劃草案提出,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第一在研發投入方面,規劃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激勵措施,特別是對國企參與科技創新、加大研發投入提出了明確安排和要求。第二在支援產業共性基礎技術研發方面,提出上下游企業共建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組建行業研究院、打造新型共性技術平臺、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創辦混合所有制產業技術研究院等重大安排。第三在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方面,規劃草案提出,推動國家科技資源向企業開放,深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進創新創業機構改革,完善金融支援創新體系等。此外,在吸引社會多元化基礎研究投入方面,規劃草案提出稅收優惠、捐贈、基金等政策和方式,引導社會投入基礎研究。

4.突出人才第一資源,激發人才驅動創新活力。

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因此,激發人才活力、用好人才第一資源至關重要。規劃草案對“激發人才創新活力”進行獨立章節佈局,指出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的作用。第一是要培養和集聚人才。規劃草案提出要注重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和科研活動規律,培養造就高水平人才隊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完善外籍人才有關政策,健全薪酬福利和有關配套制度。第二是要用好人才,激發人才潛能。規劃草案提出完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選好用好領軍人才和拔尖人才,最佳化分配政策,完善科技評價機制等。第三是要從弘揚科學家精神、科研誠信建設、科學普及等方面,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

5.堅持服務理念,提升科技治理體系效能。

注重順應科技創新發展新趨勢,政府要加快從管理創新向服務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分類管理和服務,提升科技治理體系效能。規劃草案首先提出要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指出政府要強化規劃政策引導和創新環境營造,減少分錢分物定專案等直接干預,要整合財政科研投入,改革重大科技專案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完善目分類評價制度,建立非共識科技專案的評價機制等。其次要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體制,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第三是要積極促進新時期科技開放合作。科技部領導在新聞釋出會上表示,科技自立自強與開放合作不是對立關係,是辯證統一的關係。開放合作是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的應有之義。當前中國的科技創新和發展越來越離不開世界,世界的科技進步也越來越需要中國。面向未來,中國推動科技開放合作的願望將會更加強烈,門會開得更大,步子會邁得更大。規劃草案提出,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國際科技合作戰略,更加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務實推進研發合作,主動設計和牽頭髮起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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