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金融監管不斷加強,法律也明令禁止,但借貸需求不會隨著禁止高利貸而消失。資金趨利的天性,有需求就有市場。對於習慣躺賺高額收益的放貸者來說,總是想方設法採取更為隱蔽的方式,繞過監管鋌而走險,以更高的利息,更短的週期,掠取借款人更高額的利息。
面對換個馬甲“重生”的眾多網貸平臺,借款人往往會眼花繚亂,當看似正規的貸款平臺向你推介服務時,往往讓你有可能陷入新型套路貸陷阱!實際上,借款人完全可以藉助以下幾種方法辨別對應的網貸產品,準確識別是否套路貸,及時採取救助措施,規避更多的風險。
一是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合同。
一些套路貸平臺表面上非常正規,放款方也是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打著低息、免抵押、放款快的旗號,先與借款人簽訂陰陽借款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強調“利息以銀行實際放款為準,其他費用自理”,對服務費收取比例模糊處理,一般只會按照最低的收費比例向借款人解釋。將所謂的中介費、諮詢費、資訊費、服務費等高額費用轉嫁在借款人身上,從下款金額中直接劃掉,進行“砍頭息”操作,實際交付的金額往往遠低於“借款協議”約定的借款金額。比如,貸款時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時,表示只收取2%的中介費,簽訂貸款合同40萬元,實際到賬卻僅有32萬。然而放款方卻告知她中介公司實際上還收取了18%的手續費。使借款人實際到賬的金額遠遠少於簽訂合同上的數額。
二是進行欺詐誘導性宣傳。
違反關不得進行線下宣傳、不得進行虛假性片面性宣傳的監管規定,同時在線上和線下對社會公眾進行欺詐性宣傳。一些貸款廣告散佈充斥在網路平臺、線下宣傳欄、廁所間,比如“只需身份證就能立刻放款”、“無視徵信,黑白戶均能貸”、“免息無抵押,一分鐘辦理”,誘導眾多消費者上當受騙。有的詐騙團伙還把目光聚焦在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網際網路金融機構身上,冒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借款人迫切的融資需求,向借款人提供所謂的“撮合服務”。
三是非法獲取借款人個人相關資訊。
以借款必須提供相應的個人相關資訊作為信用評價依據為由,誘騙或迫使借款人提供工作單位、住所地址、電話通訊錄等個人資訊,甚至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網路技術竊取有關資訊,為進一步實施威脅、恐嚇、逼迫等違法犯罪行為作準備。
四是設定還款障礙惡意製造違約。
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或對提前還款收取高額違約金,或在借款人到期還款時,以設定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蓄意製造平臺系統故障等方式,讓借款人無法進行正常操作及時歸還借款,並因此惡意認定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從而索取高額違約金。
五是惡意壘高“債務”數額。
在借款人逾期還款後,透過提額、導流、轉單平賬等方式,放貸者就會引導借款人多頭借貸,借新還舊,讓借款人與其或其關聯平臺簽訂金額更大的“借貸協議”,透過“滾雪球”的方式增加借款人“粘性”,在極短的時間內將債務迅速壘高,最終讓債務人債臺高築。例如,有嗜血之稱的“超利貸”——“55超級高炮”借1000元,到手只有500元,5天后卻要還1200元,年化利率甚至可以超過5000%。更狠地“砍頭息”,更短的“還款週期”,更令借款人絕望的債務壓力。
六是透過各種方式非法討債。
為了更好地進行風控,有的平臺要求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帶上更多可控制的資訊資料,比如要求借款人上傳手機序列號截圖等資訊,一旦逾期不還,手機就會被遠端鎖定。
還有的平臺利用非法獲取的借款人個人相關資訊,借貸者如果不還,就會面臨著暴力或者“軟暴力”方式向借款人或借款人的特定關係人催討。被爆通訊錄,甚至是壘高債務之後暴力催收的威脅。有的平臺將有關催討業務外包,僱傭專業的涉黑性質的討債公司進行債務催討,使催討時採取各種行為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如果是女孩子,還面臨著被PS裸照等種種摧毀自尊的“酷刑”。巨大壓力之下,甚至出現借款人輕生的案例。
年化利率普遍達到百分之幾百甚至1000%以上!暴力誘人!正如馬克思曾經說過的,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超利貸”的暴利總是吸引著一些投機者鋌而走險,也使一些心存僥倖的借貸人受騙上當,最後不僅血本無歸,有的甚至賠上全部身家。
所以借款人在借貸時,一定要謹防套路,正確識別,避開陷阱,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