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不是傳銷,買賣比特幣是不是合法?
當你給朋友介紹比特幣的時候,朋友的第一反應大概是這樣的: 比特幣不是傳銷麼?買賣比特幣不是不合法的麼?
這是普通人面對比特幣最大的疑惑,不搞清楚這個問題,其他一切問題都無從談起。
一個事物是不是傳銷,合法不合法,不是憑感覺,不能想當然,個人說了不算,要國家說了才算,要看官宣,看權威釋出。
那我們國家對比特幣交易到底是個什麼態度呢?目前國家層面關於比特幣的監管檔案主要有兩個:
1、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資訊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髮〔2013〕289號)。
2、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資訊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這兩個檔案總的指導思想就是: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那對於普通人,能不能買賣比特幣呢?檔案裡面其實也有說明,先看2013年的通知。
我們來看看通知第二段的最後一句話: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網際網路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國家對普通老百姓能否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是:不鼓勵,不禁止,風險自負。
再看2017年的公告:
我們來看看公告第五條的第一句話: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從這句話中可以得出:國家也只是提示了風險,並沒有說普通老百姓不能投資,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禁止就是可以。
2017年的這份檔案,產生的背景是:當時愛西歐盛行,風險極高。為了防範此類風險,國家及時出臺公告,及時有效地遏制了風險。對於比特幣的態度,參照2015年的檔案更契合。
愛西歐及首次發行代幣,類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但是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比,愛西歐背後並沒有實體資產支援,其發行主體無需經過任何稽核流程就能發行代幣,風險極高。
綜合這2個檔案,我們基本可以看出,國家對普通老百姓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用通俗的話解釋就是:這個事,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大家謹慎參與,如果非要幹,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是幹賠了,自己承擔損失。
因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普通老百姓買賣比特幣只要不是用於非法活動,都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那買賣比特幣本身肯定也就不是傳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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