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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燃煤發電電量,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確定,浮動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明年暫不上浮,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而在訊息公佈前,資本市場的電力板塊當日下跌1.33%,比當日上證指數超跌0.44個百分點。資本市場上的火電上市企業也“爭相”下跌,華電國際下跌0.82%,華銀電力下跌1.50%,京能電力下跌1.63%,大唐發電下跌1.1%,華能國際下跌0.17%。

在爭議中“起航”的煤電聯動機制

煤電聯動政策始於2004年年底。當時國家規定,以不少於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週期,若週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週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將相應調整電價。第一次煤電聯動在2005年的5月,當時電價上調了0.0252元。

煤電聯動政策的實施雖然緩解了部分發電企業的成本壓力,但引發了社會的一片質疑和擔憂,認為:“將提高電價的理由歸結為緩解電廠虧損壓力是不合理的。價格不應當成為政府調控企業利潤的工具,更不應當成為控制物價指數的工具。”煤電聯動政策的實施不僅有使電價“迴歸計劃”的嫌疑,而且煤電價格螺旋形上升,有引發通貨膨脹的恐慌。

煤電聯動調節機制建立後,截至2015年,煤電聯動共經歷20次調整視窗期。其中,全國煤電機組標杆上網電價共進行了11次調整,明確因煤電聯動而調整共執行了8次,包含6次上調及2次下調。

煤電企業將“雪上加霜”?

中國煤電機組在總髮電裝機中佔比超過五成、在總髮電量中佔比超過六成,而燃料成本在煤電機組的營業成本中佔比七成左右,煤價的變化對機組邊際利潤空間存在巨大影響。自2016年中開始,煤炭價格迅速上漲,半年內接近翻倍,火電企業基本上處於全面虧損狀態。

在此背景下,如果明年煤炭價格依然居高不下,那麼火電企業下調上網電價的空間並不大,更加可能的結果是煤炭和上網電價均下降,而火電企業的盈利水平基本維持不變。

但是無論結果怎樣,都會使實體經濟的用電成本下降,有利於提升其他企業的盈利能力。

長期將有利於誰?

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進一步倒逼火電行業整改和產能出清,對於當前處於“風雨搖曳”的火電企業而言只有兩個選擇。一是依然有邊際利潤的可以選擇自己發電;二是邊際利潤較低甚至沒有的,將會通過電量轉移的方式減少虧損。而電量轉移就是本企業將自己的發電計劃轉賣給其他發電企業,賺取一定的利潤。

所以,從長遠來看,這將會迫使更多的火電企業主動“破產”,同時那些成本較低的火電企業和水電、風電等新能源企業將會得到更多的發電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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