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工商銀行(601398.SH)又收到了來自山東銀保監局的3張罰單,合計130萬元。
因將代銷產品與自有產品混淆宣傳、將保險產品與存款產品混淆宣傳,山東銀保監局決定,對工商銀行日照分行處以罰款20萬元。
因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不客觀審慎、嚴重違背審慎性原則,部分自有理財產品名稱具有誘惑性、誤導性,代銷保險產品的宣傳資料不符合監管規定,山東銀保監局決定,對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處以罰款20萬元。
因銷售人員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代客操作,誤導或錯誤銷售,山東銀保監局決定,對工商銀行濟南分行處以罰款90萬元。
算上這3張罰單,工商銀行年內共收86張罰單,罰金總計21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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