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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史上最大罰單降臨。

01

靴子,終於落地了。

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對此,阿里巴巴迴應稱: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這是繼中央將“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列為年度八大重點任務之後,開出的第一張最具震撼力和代表性的反壟斷罰單。

根據通報:

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臺服務市場的競爭,構成反壟斷法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這筆罰單可謂有法可依。根據反壟斷法,違規上述規定,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019年,阿里巴巴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按照4%進行罰款,182億在意料之中。

這筆罰單,是中國反壟斷史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罰單。

此前,2015年,美國高通公司因壟斷行為被國家發改委處罰60.88億元。阿里巴巴這一次重新整理了記錄。

不過,與國際相比,182億的罰單不算獨一無二。

早在2018年,歐盟宣佈向谷歌公司開出43.4億歐元(約合50億美元)的罰單,按照當年匯率換算,相當於330億人民幣。

反壟斷,在歐美可謂司空見慣。幾乎所有網際網路巨頭,都遭遇了反壟斷調查,吃過天價罰單。從微軟到谷歌,從蘋果到高通,從Facebook到亞馬遜,反壟斷可謂經濟社會的常態。

中國網際網路平臺的反壟斷大幕剛剛拉起,影響的顯然不只是阿里巴巴一家。

02

哪些網際網路巨頭,可能波及其間?

這一波反壟斷針對的是平臺經濟領域。什麼是網際網路平臺?

今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布《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對此做出嚴格定義:

網際網路平臺,是指透過網路資訊科技,使相互依賴的雙邊或者多邊主體在特定載體提供的規則下互動,以此共同創造價值的商業組織形態。

拋開這些字斟句酌的嚴肅定義,所謂的網際網路平臺,就是形形色色的電商平臺、社交平臺、外賣平臺、搜尋平臺、出行平臺、直播平臺、線上OTA平臺等等。

哪些屬於網際網路平臺公司?

目前未給出看到詳細而權威的名單。但去年年底,市場監管總局等3部門曾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參會的企業有27家:

京東、美團、58同城、百度、奇虎360、搜狗、位元組跳動、快手、滴滴、微店、新浪微博、多點、貝殼找房、拼多多、國美線上、餓了麼、小紅書、攜程、蘇寧、同程、阿里巴巴、貝貝網、雲集網、蘑菇街、興盛優選、唯品會、騰訊。

當然,這27家企業不一定都在網際網路反壟斷之列,不在這一名單上的企業也未必不在監管範疇。

根據檔案,凡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場競爭、限定交易,諸如電商“二選一”、大資料殺熟、捆綁銷售、搜尋降權、流量限制等,皆在監管之列。

這是前所未有的大變局,網際網路行業的格局或將重塑。

03

2021年,網際網路反壟斷的鐵拳為何轟然落下?

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網際網路行業早已今非昔比。

不僅誕生了幾家在世界都有舉足輕重影響力的超級巨頭,而且創造了巨大的財富,科技新貴們早已將地產富豪們踩在腳下。

2021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國富豪榜

財富不是問題,規模也不是問題。問題是,贏家通吃的邏輯一旦全面上演,將會遏制創新、損害公平,乃至影響國家大局。

更不用說,在明面上的財富背後,還隱藏著寡頭壟斷、侵犯隱私、996、財富分化、內卷化等一系列陰暗的角落。

畢竟,網際網路天然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只要規模達到一定量級,再擴張的邊際成本無限接近於零。

沒有地理環境限制,不受行政區域分隔,甚至擺脫了時間和消費環境的限制,網際網路無需藉助權力加持,就能直接導向壟斷。

必須承認,網際網路具有“破壞性創新”的一面,給整個社會帶來巨大的福祉,也帶動中國網際網路在全球的崛起。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網際網路巨頭一旦形成壟斷之勢,必然會對創新形成新的壓制。

20年前,中國網際網路還是強者頻出的時代,無數諸侯在同一起點上競技。

如今,整個網際網路行業,幾乎已經沒有中小企業生存的空間,要麼接受大魚吃小魚的宿命,要麼在贏家通吃的規則自動出局。

可以說,網際網路平臺反壟斷,不僅是國際接軌的正常之舉,也是重塑市場競爭的必然選擇。

04

中國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

面對百年大變局,我國做出了幾方面的戰略部署:國內國際雙迴圈、科技自立自強、著眼於實體經濟……

這其中,國內大迴圈無疑最受關注。而暢通國內大迴圈的要害,在於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網際網路平臺的壟斷正是其中的重點之一。

更關鍵的是,與電網路網在傳統時代的擴張相比,網際網路已經成了新時代的國家新型基礎設施。

這其中最具代表的當屬大資料。網際網路巨頭們掌握著數以億計的國民的各種資訊,大到消費偏好出行記錄收入能力,小到日常情緒社交偏好,幾乎整個與網際網路相關的日常生活都在大公司“監控”之下。

這些資料壟斷、演算法壟斷成了網際網路平臺擴張的利器,但勢必帶來侵犯隱私、排斥競爭者、不斷向金融等核心領域擴張等一系列問題。

究其根本,作為第三次技術革命的載體,網際網路本應該為創新而生。然而,網際網路平臺壯大之後,昔日屠龍少年搖身一變成了新的巨龍,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對於網際網路巨頭來說,只有創新才是永遠的護城河。沒有創新的壟斷,利用壟斷優勢的割韭菜,勢必要被整個社會所拋棄。

這也是為什麼網際網路平臺反壟斷,得到廣泛支援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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