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自查企業個人所得稅的重點有哪些?
企業職工全員申報個人所得稅;為職工發放的年金、績效獎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為職工購買的各種商業保險;超標準為職工支付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超標準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報銷發票形式向職工支付的各種個人收入;車改、通訊補貼;為職工個人所有的房產支付的暖氣費、物業費;股票期權收入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的,員工在行權時獲得的差價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非貨幣形式發放的個人收入是否扣繳個人所得稅等。
2、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併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夥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規定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個人既參加本科學歷教育,又取得會計職稱證書,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扣除多少?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所以對同時符合此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兩類扣除,當年其繼續教育共計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4、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的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5、企業組織職工旅遊,費用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關於企業以免費旅遊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包括實物和有價證券等在內的營銷業績獎勵,應根據所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僱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諮詢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