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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因為一場“特別”的演講,螞蟻IPO被緊急叫停,這場5000字左右的演講也被稱為史上最貴的一次,每個字合4.2億;

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12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2021年4月10日,靴子落地,阿里被罰182.28億,為2019年銷售額的4%。

中國“反壟斷”利刃出鞘!

同樣,在太平洋的彼岸,美國四大科技巨頭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 (合稱GAFA)已深陷百起反壟斷訴訟當中,在大西洋的東岸,歐盟也多次盯上GAFA,僅谷歌一家就被罰超90億美元,並將推動徵收數字稅。

科技巨頭們瑟瑟發抖,全球掀起了網際網路反壟斷大潮。

阿里被罰的訊息公佈後,輿論紛紛表示贊同支援,但令人詫異的是,竟然還有很多聲音以菸草、石油、電力等行業也是壟斷為例,替阿里鳴不平。乍一看,這種對比似乎有點道理,但仔細想想卻完全經不起推敲。

前者的錢去了基建、去造大國重器,去扶貧造福民生,去穩定物價,後者的錢又去哪了?大股東又是誰呢?這不僅僅是“社資”不分,更加是混淆了反壟斷這個概念本身。

反壟斷反的到底是什麼?一家企業市場份額足夠大就要去反嗎?那還有哪家企業敢往大了發展。國家為什麼現在要出手反壟斷?

要想搞清楚這兩個問題,我們就需要先從反壟斷的發展史說起。

反壟斷簡史

說到反壟斷,繞不開洛克菲勒這個人。

18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謝爾曼法》,世界第一部反壟斷法誕生。當時美國的大背景是社會的嚴重分化,美國的大財團們發明了托拉斯這種組織形勢,聯合同類型的大企業共同主宰市場,大部分底層工人、小農場主、小企業主被邊緣化,導致爆發了轟轟烈烈的反托拉斯運動。

1901年,一名失業青年刺殺了威廉·麥金利總統,而這位總統正是由托拉斯組織扶持上位的,這也是第一次資本干預總統大選。事件曝光後,人們發現托拉斯組織不僅掌控著經濟命脈,還把手伸向了政治領域,這無疑給民眾的怒火又澆了一層油,社會動盪達到巔峰。

很快,繼位後的老羅斯福便把矛頭對準了托拉斯組織的出頭鳥——控制著美國80%多石油產業的標準石油。

下面這張圖片左邊坐著的這位老者,半眯著眼睛,神情有些不屑,正是標準石油的領頭人,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

而右邊居高臨下、嚴肅的揮舞著手中鋼筆的年輕人,是當時被人們視為反壟斷英雄的法官蘭迪斯。

當時人們對標準石油的壟斷印象就如同一隻貪婪、邪惡無比的巨大章魚。

然而,在多達近2000項的指控面前,洛克菲勒卻只是淡然的反駁:我給美國人帶來了光明、創造了數以萬計的就業,我帶來了繁榮。你們說這是壟斷,我說這是企業的自由行為。

這句話的味道是不是很熟悉。

儘管洛克菲勒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但終究還是抵不過時代的浪潮,最終標準石油被拆分成38家分支機構,曾經的石油帝國轟然倒塌。

反壟斷初具成效,但諷刺的是,洛克菲勒的財富不僅沒有因此縮水,反而更加富有。當初洛克菲勒在標準石油的權益主要集中在煉油領域,拆分之後這些權益被相應的分散到各家分支機構之中,這相當於貫穿了整個石油產業鏈,隨著汽車時代的到來,石油消耗大幅增加,這些公司的股票無不水漲船高。洛克菲勒的身家也從當初的2億美元飆升至9億美元。

當時,連華爾街的祈禱詞也一度變成:“哦,仁慈的上帝啊,再讓我們解散一次吧。”

更為關鍵的是,這部最早的反壟斷法《謝爾曼法》根本連壟斷的定義是什麼都沒有規定,幾乎成為一紙空文,這部法律也似乎成了為平息民憤而出臺的政治工具。當時就有人這麼評價:“該法案本身,除了平息了人們提起反托拉斯之訴訟——任何訴訟——的呼聲外,什麼事情也沒有做,什麼問題也沒有解決。”

因為沒有具體的定義,評判是否構成壟斷的這口鍋就被甩到了法庭身上,而在具體的審判當中,法官們更傾向於“大即原罪”的這個評判標準。比如,在1937年對美國鋁業公司發起的反壟斷訴訟中,法官判定被告有罪的證據極其簡單:被告的市場份額超過了90%。

上世紀60年代末,這種觀點被哈佛大學的一群經濟學家們進一步強化,他們認為市場份額越大的企業利潤率越高,這相當於進一步論證了“大即原罪”,告訴人們看一家企業是否壟斷,看看它的市場份額就行了。

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大企業一定會降低經濟效率嗎?並不是

上世紀70年代末,人們對壟斷的評判標準發生了轉變。當時的美國經濟停滯不前,通貨膨脹卻高居不下,在此背景下新自由主義崛起,芝加哥學派透過詳細調查,發現過往美國的大企業不僅沒有降低經濟效率,恰恰相反,而是提高了經濟效率,同時還大大降低了產品價格。比如老福特發明了流水線,就將汽車的價格在短時間內降到了平民價格,從此汽車進入了尋常百姓家。

芝加哥學派直接否定了哈佛的研究,告訴人們,判斷一家企業是否存在壟斷行為,不應該看市場份額,而是看它是否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是否妨礙了行業創新。

此後,美國反壟斷工作的目標也逐步向大企業的不正當行為轉移,比如惡意併購、捆綁銷售、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最終形成了世界各國的評判標準。

所以說反壟斷背後,“大”並不是問題,而是“大”背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現在我們明白了反壟斷到底是什麼,那麼反壟斷到底有沒有效呢,同樣,我們需要到歷史當中去尋求答案。

反壟斷背後的三次技術革命

1949年美國電信巨頭AT&T被司法部提出反壟斷訴訟,原因是AT&T依靠壟斷地位抬高了電話費,侵犯了消費者利益,因此要求拆分AT&T。

當時AT&T的核心資產正是這個星球上曾經最偉大的實驗室——貝爾實驗室。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電晶體、鐳射器、太陽能電池、通訊衛星、C語言、UNIX作業系統、蜂窩行動通訊裝置等等全都是由貝爾實驗室發明的。更牛的是在二戰中貝爾實驗室的天才青年科學家夏農提出的資訊理論,奠定了整個現代通訊的理論基礎。貝爾實驗室累計擁有25000多項專利,獲得過8次諾獎。

為了避免被拆分的命運,貝爾實驗室不得不拿出當時壓箱底的核心技術電晶體,用以對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來對沖。1956年,貝爾實驗室正式對外開放電晶體專利授權,於是催生了一大波時代梟雄,IBM、德州儀器(TI)等公司蜂擁而至,半導體時代也隨之正式開啟。

如果沒有反壟斷壓力,AT&T必定會抱緊電晶體專利不放,行業創新步伐必定放緩,現在的我們手上玩的可能還是小靈通中的打地鼠。

時間來到1969年,這次故事的主角輪到了在上一輪反壟斷中受益的IBM。儘管IBM現在的存在感不強,但是在當時可謂是大型電腦主機的絕對霸主。

因存在捆綁銷售、阻止競爭對手進入計算機產業等不當行為,IBM被提起反壟斷訴訟。僅僅5個月後,IBM就把向用戶捆綁式銷售軟體的模式,改為分別計價銷售。隨著反壟斷的進一步深入,IBM又改變過去軟硬體生態閉環的做法,開放了個人電腦業務以及所有軟硬體技術標準和細節,允許中小企業製造相容機。

微軟、英特爾、聯想、戴爾等我們現在熟知的企業順勢崛起,人類正式迎來PC時代。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與IBM一樣,下一波的反壟斷大棒就砸到了微軟頭上。

1994年,網景公司釋出網景瀏覽器,一經推出便大受歡迎,而當時的微軟甚至都沒有自己的瀏覽器產品。慌了神的微軟趕緊從別人手中買了一個,從新命了個名,就是我們現在電腦上的IE瀏覽器。接下來微軟便透過免費使用、捆綁作業系統銷售等一系列騷操作,直接將網景從天堂打入地獄。

儘管網景最終失敗了,卻引發了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這對微軟產生了巨大的衝擊,比爾·蓋茨也形象大損,甚至有人公開甩了一張沾滿白奶油的派餅在他臉上。以至於在後來與谷歌的搜尋大戰中,微軟不敢再把用在網景上的套路用在谷歌身上,谷歌也一路成長為今天的網際網路巨頭。

直到現在,又回到了影片開頭的一幕,昔日的屠龍少年似乎已長成了惡龍,全球掀起了對網際網路巨頭們的反壟斷大潮。

回顧過往,我們可以發現,從AT&T到IBM到微軟再到科技巨頭,一環套一環,歷史果然是在螺旋之中前進的。

隨著這波反壟斷浪潮的到來,“大即原罪”的思想又流傳開來,其實不然,反壟斷針對的仍然是不正當行為。接下來我們就來細數巨頭們的“七宗罪”。

網際網路巨頭“七宗罪”

1、二選一

這也是阿里這次被罰的原因。在淘寶天貓開了店就不能在京東拼多多開,在餓了麼上開店就不能在美團開。

2、資料侵佔

巨頭們使用這些資料是否需要經過使用者的同意?是否存在濫用資料行為?如何來保護使用者的資料隱私?

3、大資料殺熟

同一款產品,不同的人看到的卻是不同的價格,老客戶要比新客戶貴,開通付費會員要比普通會員貴,這是真拿使用者當韭菜來割。

不僅僅是金錢,更可怕的是大資料殺熟還在收割我們的思想。在資訊演算法推薦機制下,你看到的都是你想看到的,甚至是平臺想讓你看到的東西,雖然大家用著同一個APP,但卻像是處在兩條平行世界,每個人都囚禁在自己的“資訊繭房”之中。

為什麼現在網上戾氣越來越重,為什麼飯圈化現象越來越明顯,為什麼二極體言論越來越多,原因正在於此。

4、資本便利

以“馬已經服”來舉例,為什麼螞蟻能夠突破監管規定利用ABS來撬動數倍的槓桿?為什麼在聯合貸款中能超出自身額度限制?為什麼我的支付首選項是借款支付,這是否是在誘導使用者進行過度消費,這些都是問題。

5、無序擴張

幾年前,HBO拍了一部叫《矽谷》的電視劇,劇中網際網路界的“後起之秀”有兩種命運:要麼主動賣身給大廠,要麼被後者鯨吞。而這些情節正是現實世界的真實寫照。

近20年來,臉書收購過90多家公司,亞馬遜100多家,谷歌270家,被收購的這些公司大多是自己的競爭對手。對比於美國的縱向式收購,中國的網際網路巨頭擴張更加橫向。

新財富曾發過一篇文章指出,透過近年5000億-6000億元規模的投資併購,騰訊與阿里已經分別構築了自身10萬億市值的生態圈,5年間膨脹了10倍。

現如今,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已經被巨頭包圍,騰訊與阿里的資本能量,甚至已能與一座一線城市比肩。

我們不禁要問,巨頭們的邊界到底在哪裡?

6、政治“旋轉門”

長期以來,網際網路巨頭們已經發展出了強大的政治遊說力量。2018年美國五大科技巨頭花在政府遊說上的開支高達6500萬美元,創下了史無前例的記錄。據統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幾乎所有的高層官員在卸任後都會成為遊說人員或者加入大企業任職,這一現象在中國也同樣存在。

2016年美國大選中,Facebook捲入資料濫用醜聞,8700萬的臉書使用者資料被洩露給了一家名為“劍橋分析”的資料分析公司,向用戶定點推送了支援特朗普的宣傳廣告;4年後風水輪流轉,社交媒體上特朗普的負面新聞滿天飛,落選後的“川建國”同志更是遭到了全網封殺。

不得不說,巨頭們的手伸的太長了。

7、社會分化

儘管網際網路平臺創造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但這只是極少數人的狂歡。與傳統企業相比,數字經濟產業鏈缺少上下游,需要的員工更少。2019年時,沃爾瑪市值是阿里的60%左右,但是沃爾瑪的員工高達220多萬,是阿里員工數的21倍,騰訊的35倍。鉅額財富集中在更少數的人手中,這會加劇社會的財富分化。

一個穩定的社會結構應該是橄欖形的,兩頭小,中間大,中產階級是中流砥柱。

美國現在為啥內部矛盾重重,正是因為少數金融、科技精英攫取了過多利益,製造業的空心化又導致了中產的坍塌,對此我們應該引以為鑑。

尾聲

“壟斷”一詞源於《孟子·公孫丑下》中的一句:“必求壟斷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網市利”。

大意是在交易市場上,有一個人居高臨下統觀整個市場,左看右望,想盡辦法恨不得把全市場的利潤都由他一個人賺了去。

可見,壟斷自古有之,反壟斷亦然。不出意外,未來的網際網路平臺反壟斷將圍繞著這“七宗罪”來展開,阿里被罰並不是終點而是起點,最終這將給整個行業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我們拭目以待。

— END —

參考資料:

《網際網路的“退變”》《反壟斷風雲》,智本社;

《平臺博弈:壟斷與監管》,香帥的金融江湖

《再不反壟斷,資本就要扼住國家的咽喉了》,今融道APP;

《美國七十一年反壟斷看點:摁住3個巨頭,收穫3波創新浪潮》,魔鐵的世界;

《一文讀懂“收割者”:騰訊、阿里的20萬億版圖》,新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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