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羅永浩在電影《燃點》裡聊到投資人說,他曾經列了一堆投資人的黑名單,想等事業有成挨個報復。但後來他悟了,跟拿錢後創業階段受的折磨相比,跟投資人之間的矛盾也就無所謂,於是就跟很多投資人成了朋友。
等到羅永浩在“交個朋友”的直播間帶貨還債的時候,他還是有了報復之心。
4月12日,羅永浩又添加了一條被執行記錄。3天后,羅永浩便寫了一篇文章。文章中說,這起法院的強制執行,來自錘子科技的某個投資者。
2017年,在錘子科技的融資過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資者都已簽字並焦急等待救命投資款到賬時,惡意拒絕簽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際,乘人之危,逼迫我個人簽署強制回購股份的協議。”
為了給公司續命,他最終簽署了這份“流氓協議”。羅永浩還準備在適當的時候公佈這個投資機構和負責人的名字。
羅永浩為何有報復之心呢?
其主要原因就幾個字:個人回購股份協議。
2017年,羅永浩為了給錘科續命,開始新一輪融資。新的融資舉動意味著要稀釋股權,要老股東的同意,而這也需要老股東以及老的錘科投資人的簽字,以便讓融資順利進行。
但這家被羅永浩稱為“下作”的投資機構,雖然已經投資了錘科,但是在新一輪的融資中動了手腳:羅永浩想繼續融資,就必須經過該投資機構這個老股東簽字,但股東簽字是有條件的,即羅永浩必須籤一份個人回購股份協議。
這份投資協議要求羅永浩必須按照一定的價格去回購這家投資機構的股份。也就是說,哪怕錘子破產清算了,羅永浩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還得還錢。而不籤這個協議,下一輪融資就黃了。
投資機構是在賭。
如果羅永浩不籤回購協議,下一輪融資進不來,錘科黃了,投資機構的錢也就打水漂了。
但投資機構賭對了,它大概是吃透了羅永浩想讓錘科續命的決心,吃透了羅永浩對公司的情感。
而這份回購協議,用官話來講,那就是利用合法手段,保證了投資人的利益,實現了軟著陸式的退出。
它合法,但在創業者羅永浩眼裡,卻是非常的流氓。
風投的意思,就是風險投資,正常的風投模式是,投100個公司,有2家公司成為獨角獸或者上市,機構便能退出,獲得極其高倍的回報,投資的另外98家公司即便死掉,錢都打了水漂,那也是沒有問題的。
但羅永浩面對的這家投資機構,其實已經不是風投的概念,換句話說,羅永浩簽訂回購協議後,如果錘科越來越好,投資機構能掙錢,那錘子破產了,羅永浩還得砸鍋賣鐵去還錢。
這就像超低風險的銀行理財——將風投本身自帶的風險性轉嫁給創業者,以做到旱澇保收。即便它是經過雙方簽字,合乎法律,但也是利用了羅永浩拯救公司的誠意,是被逼,是要挾。
羅永浩能不憤怒?
我看有評論說,投資機構不是做慈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投資人也要對掏錢的金主(LP)負責,這家投資機構倒是也是盡到了本分。但這又牽扯出一個問題,錘科的投資人那麼多,老羅跟當年上黑名單裡的很多投資人都和解了,他為何要單獨點名這家機構“下作”呢?
創業者看到這樣的投資機構,估計都得躲著吧。
儘管羅永浩暫時沒公佈名字,但是有媒體透過資料,找到了這個投資機構。介面在一篇新聞中稱:
本次羅永浩所曝光公司為青島金石灝汭投資有限公司。方浩此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擔任該公司董事兼總經理職務。此外,青島金石灝汭投資由中信證券100%控股。
*題圖購買於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