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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強監管繼續。10月15日,江蘇銀保監局網站一口氣公佈了9張罰單,數量創下今年春節後的單日紀錄:6家銀行被罰255萬元、3名從業人員被處以警告。

從銀行型別看,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市行、村鎮銀行均有涉及,可以說是種類齊全。從具體銀行看,名單中不乏一些常客。秋天是收穫的季節,銀行們要謹慎行事了,以免被監管“收割”。

罰單數量創紀錄,監管年終“算賬”?

此次處罰分別由無錫銀保監分局和徐州銀保監分局作出,兩地監管機構分別開出7張、2張罰單,中國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恆豐銀行、長江商業銀行、惠山民泰村鎮銀行等6家銀行“榜上有名”。

本次處罰中,與貸款相關的業務仍是銀行違規重災區,4家銀行的處罰決定書中有明確的貸款違規描述。其中,興業銀行無錫分行因貸款資金被挪用、績效考評設立臨時性考評指標,被罰65萬元,金額最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罰單數量創下了近十個月來的紀錄。今年1月份,江蘇銀保監局曾經公佈過61家罰單,平均每天兩張,在當月的4日、11日、1月20日,單日罰單數量均超過了10張。

考慮適逢農曆新年的到來,當時江蘇銀保監局的罰單潮頗有年末“算賬”的味道。

而10月份至今,算上此前披露的3張罰單,江蘇銀保監局已釋出12張罰單,平均每個工作日接近2張。相比之下,去年整個10月份,原江蘇銀監局及江蘇保監局網站一共才披露4張罰單。

再度大批量公佈處罰名單,是否意味著江蘇銀保監局要對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前“動手”?在強監管基調未變的情況下,罰單像雪花一樣飛來,銀行們是否感受到一絲涼意?

中國銀行江蘇地方分行第三度中槍

此次公佈的處罰名單中,不乏一些“常客”,其中典型代表就是中國銀行。

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無錫分行因違規設立績效考核指標、信用卡資金被套現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和歸還他行貸款,被罰了60萬,在此次公佈的處罰中,金額排在第二位,僅次於興業銀行。

去年12月27日以及今年5月26日,中國銀行徐州分行和中國銀行蘇州分行也被當地銀監分局罰款25萬元、30萬元,處罰案由分別是“發放無真實用途貸款,導致有關報表資料虛假”、“未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政策”。

一年之內,江蘇區域三家分行被罰,中國銀行違規波及面較廣,這在國有大行中獨樹一幟。

從處罰內容看,違規設立績效考核指標這類事情,在監管處罰中還比較少見。眾所周知,企業為了更好的發展,會設立一定的考核指標,鞭策員工,銀行自然也不例外,每一個銀行員工都會揹著“任務”,最新的如ETC開戶,最常見的就是拉存款。

考核指標設定合理,會帶給員工很大的激勵;但是考核指標不合理,員工很有可能在業績壓力之下鋌而走險,以致出現違規行為,給銀行自身帶來風險。

對比之下,信用卡套現比較常見,但是套現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和歸還他行貸款就比較奇怪了。企業生產經營貸款不會是小數目,一張信用卡恐怕不夠。而且在當前銀行服務實體的大背景下,只要企業符合放貸資質,拿到貸款還是很容易的,而且信用卡套現的費率也比生產經營貸款成本要高。企業何苦這樣做?這裡面有何貓膩?

長江商業銀行員工收好處費被點名

除了中國銀行,長江商業銀行也是再次被罰。

上個月,長江商業銀行總行因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了40萬元。而此次的處罰中,長江商業銀行無錫分行因員工行為管理薄弱,被罰30萬元。

在處罰長江商業銀行的同時,無錫銀保監分局也點名了其員工董某。根據處罰決定書,董某因為違規收取資金掮客好處費,被處以警告。

簡單來說,資金掮客就是資金中介,把有錢的人介紹給需要用錢的人,通常他們和銀行等打交道的比較多。銀行員工由於工作的性質,有著諸多的便利,通過和掮客合作,介紹業務可以收點好處費。

資金掮客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信貸市場的某些不足,但卻有著不小的潛在風險,如詐騙、抬高資金成本等,因此一直是灰色地帶。

無錫銀保監局對董某的處罰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該項規定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從處罰上看,董某的行為應當還不是太嚴重,只有警告,沒有罰款。

此外,恆豐銀行時隔8個月後也再度收到罰單。其徐州分行因“貸後監督不力,客戶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流動資金貸款”,被罰款40萬元;行長朱兵也因為對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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