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個月前,充滿著無限的希望和憧憬而開了這麼一個店(奧克斯廣場5樓XX商鋪),以為能夠為更多朋友、家庭、孩子帶去某種影響及幫助,現在卻深陷泥潭,望著自己用盡全部心血開的店就這樣似乎有點無緣無故地關了,才深感無力無助!病了、身心疲憊了,有些悽苦!”
樓主講述道:“應該是七月份吧,隔壁商鋪開始裝修,連稍微說話大聲點都能聽見,影響到我店正常諮詢和運營,並向奧克斯廣場樓管及經理反饋,雖現場也來聽過並確認聲音比較大,但從未給予回覆,當然不要說處理了。導致隔壁開業以來,我店完全處於無法諮詢與正常營運的狀態,只能隨時處於關店狀態,現在提出撤店,而奧克斯廣場管理方的回覆卻是:合同沒有註明隔壁店應該營運什麼,只要你提出撤店就是違約,所以即使不能營運,關我屁事;即使虧損40萬,也是你違約!”
“我的小店從入駐奧克斯廣場時就特別注意,招商人員也完全知曉明白,選擇最偏僻的商鋪,右邊沒有商鋪,左邊才有,而且選的是比較安靜的五樓,結果還是被左防右防的東西活生生的給弄死了。在隔壁裝修過程中,也曾向招商人員反饋過,但沒有用,因為招商人員的答覆是:我只管招商,營運管不了,而且隔壁也不是他招的。(這送給那些想要入駐商場的商家們,切忌切忌)”
店鋪關閉後,樓主只想撤場,於是向奧克斯廣場提交了撤場申請,但奧克斯廣場方面表示她撤出屬於違約,“不是我違約,扣保證金,就是撤場不是我說了算,得他們說了算,還得再把十月、十一月……租金物管交起走!”
10月7日,樓主收到成都奧克斯財富廣場投資有限公司郵寄的《關於成都商管步行街商戶滋培教育拖欠租金的告知函》、成都榮誠奧克斯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成都商管步行街商戶滋培教育拖欠物管費的告知函》,而落款時間是9月26日。
10月16日,成都市高新區管委會針對此貼迴應:“民警電話聯絡您,經了解核實,隔壁商鋪開始裝修,影響到其正常諮詢和運營,並向奧克斯廣場樓管及經理反饋,雖現場也來聽過並確認聲音比較大,但從未給予回覆,您的滋培學院由於多種因素巳經停業關門了,關於押金物業費等問題還與奧克斯管理部門協商,同時社群民警會及時開展走訪調查工作,了解雙方實際情況,協助雙方把問題解決。 以上情況已於2019年10月15日19時05分,通過電話與您聯絡告知。”
對於高新區管委會的迴應,樓主表示:“感謝高新區公安分局對小店的關心以及楊警官的電話詢問,同時抱歉給大家添麻煩!在如此和諧、健康、良性的社會裡,出現這樣的事情,太過意外,太過傷感;現在也稍感安慰。”
10月16日,樓主丈夫接到自稱奧克斯廣場方面律師的電話,對方表示要了解相關的情況,雙方進行了十多分鐘的交流。目前,樓主對於問題的解決很有信心,“常言到,律師就是來鑽空子、找麻煩的,但我更願意理解為‘律師是來理清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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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和商戶是一同向市場爭取利益的共同體。這個前提如果大家認同,商場就應該幫助商戶解決問題。商場應該為商戶提供運營服務,而非簡單的管理。商場收取了費用,就應該給予商戶合理的經營空間與環境。搞到撤場的地步首先是商管不負責,再有運營沒盡力,物業沒履責。這在現在實體經濟不好的情況下是不應該的,如果商戶都撤了,這些機構的飯碗也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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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斯廣場如此做事,這個廣告打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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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營商環境要繼續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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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己選的位置,經營不好,自己要退出,人家商場按合同辦事感覺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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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該關了,凡是開補習班的都是騙家長錢的,營商環境是要提高但不是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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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司空見慣的事情,哪個城市哪個商場不是一大堆!自己經營不好,卻怪這個那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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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斯本來生意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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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了店那左邊右邊都不能開了,都空起別人不能在裝修了,也太把自已當會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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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情感充沛到顯得花俏,可惜只能算運氣不好吧。當初選址時肯定有諸多考慮,但現在顯然承擔了相應風險。或許你把噪音檢測和合同貼出來會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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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開培訓機構,真是“教育=生意”最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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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可能也是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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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以來就不是解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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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沒選好位置,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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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斯這個商場邊邊上就是環球,我都不曉得咋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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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做個小生意難哦…
你那麼愛清淨 不知為何選商場 寫字間非常好啊 還便宜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