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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網訊息(文/小如)10月18日,臨港新片區釋出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和集聚發展積體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和航空航天四大重點產業的若干支援措施(簡稱“1+4”產業政策)。

具體來看,包括《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積體電路產業若干措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人工智慧產業若干措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生物醫藥產業若干措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航空航天產業若干措施》,以促進臨港新片區產業發展,集聚發展積體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航空航天等重點產業,著力打造世界級前沿產業叢集,提升科技創新和產業融合能力,加快存量企業轉型升級,整體提升區域產業能級,建設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開放型產業體系。

其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積體電路產業若干措施》,共10項措施。

臨港新片區將支援範圍涵蓋積體電路設計、製造、封裝測試、裝置材料、電子設計自動化(EDA)等領域和與之配套服務的單位、專案。重點支援具有國內外重大影響力的積體電路企業在新片區設立研發中心和投資產業化專案,支援積體電路產業的跨國公司設立離岸研發中心和製造中心,同時定期徵集積體電路領域產品需求、遴選優質專案,面向全球招標懸賞任務承接團隊,用最大的支援力度和方式助力積體電路企業、科研單位在臨港發展壯大。

具體來看,10項措施包括支援重大專案優先佈局、支援核心技術和產品攻關、支援企業規模化發展、支援 EDA 軟體購買和研發、支援IP購買、支援測試驗證、支援流片、支援推廣應用、支援生產性用電等。

支援企業規模化發展

對積體電路設計類企業,年度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經認定後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15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積體電路製造、封裝測試類企業,年度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 億元的,經認定後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萬元、800萬元、1200萬元、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積體電路裝備及材料類企業,年度銷售收入首次突破 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經認定後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萬元、800萬元、1200萬元、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積體電路龍頭骨幹企業進行產業鏈垂直整合,支援其開展境內外非關聯的併購重組,成功併購國內外積體電路產業鏈相關企業或重點研發機構,超過 1000萬的按實際發生額 10%補貼,最高累計1000萬元。

對新片區內的非關聯企業採購產品和服務的,且年採購金額累計在500萬元以上,最高可按實際採購發票額 20%、給予採購方企業年度資助最高1000萬元。

支援EDA軟體購買和研發

對購買EDA設計工具軟體(含軟體升級費用)的企業並實際在臨港新片區內開展辦公研發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200萬元的支援。對在新片區從事積體電路EDA設計工具研發的企業,給予EDA研發費用最高50%的年度研發資助,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支援IP購買

對企業購買IP開展高階晶片研發,給予IP購買實際支付費用 50%的資助,其中:對採用工藝製程45nm以上的、年度資助最高300萬元,對採用工藝製程45nm以下的、年度資助最高800萬元。

支援測試驗證

對開展工程樣片的功能、效能、可靠性、相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的單位,按實際發生費用的 50%給予支援、年度資助最高200萬元。

支援推廣應用

對於企業銷售自主研發設計的晶片,且單款晶片產品銷售金額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按當年銷售金額最高10%給予獎勵,單款晶片產品年度獎勵總額最高500萬元。支援企業銷售自主研發生產的積體電路關鍵核心裝置和材料,按照銷售金額的最高30%、一次性給予最高 1000萬元的獎勵。

支援生產性用電

對符合國家戰略發展需要、經認定的積體電路封裝測試、材料等生產型企業上一年度用電成本,給予用電費用 50%的支援,同一企業年度資助不超過 500萬元、補貼年限最多3年。(校對/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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