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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P2P網貸平臺的倒掉

作者| 行之易

(市場調研•個人觀點)

曾經,P2P平臺雨後春筍…。現在,爆雷聲不斷…錢潮漸漸退去,可眼前的景象是滿目瘡痍。

P2P網貸,是網際網路時代衍生出來的以金融服務為主的經營模式,也是觸及了為民間借貸雙方中介資訊服務的一種經營方式。平臺普遍為出借款人(投資人)與借款人線上借貸需求的相互撮合,形成契約的過程。平臺主要擔負著“相物相人”即做媒人的角色,對借款人標的物的確定,或擔保人包括抵押物與出借人之間借貸的促成,並對還款履行約定的一些措施,平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簡而言之,平臺充當起了一箇中介,為線下借貸人(金融服務)的需求進行對接,平臺這個角色,象電視劇裡面的導演,把戲裡的角色扮演進行分配,有需有求,進行匹配。但也有規則和制度,如網際網路金融服務P2P平臺私自設立資金池,或發假的標的物,這裡指借款人專案,包括抵押物;或吸收的資金轉為其他用途,視為違法違規,是條紅線!

從此,數以萬計的老百姓,將錢砸向“為你理財的P2P平臺專用賬號”,把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完全認為是合法的“理財幫手”,比作銀行的儲蓄罐,網際網路平臺伴隨著“萬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口號,如雨後春筍,百花齊放,迎來了豔陽如火的高光時刻 。

究其原因,網際網路金融曾經是國家鼓勵和倡導年輕人自主創業的一個新舉措,是年輕人創業的好平臺,也是金融創新的又一模式,更是網際網路時代衍生出來的一個嶄新的朝陽產業。 為實現人生奮鬥目標,讓有志者,敢於去挑戰,去登攀的又一個新時代的高峰,光輝歲月的里程碑。

幾年來,網際網路金融蜂蛹而起,發展的速度與地方政府鼓勵福斯創業創新,從而激發了更多人的參與,特別是年輕人的創業激情從未有過。肓目的無規則發展,導致平臺風險管理在實際操作的經營模式進入了更多的誤區,風險管理包括法律法規、地方政府監管上的欠缺等等,更沒有切實有效的風險管理引導,行業制度的規範與經營的界定,法律法規適用範圍,訴訟請求包括司法援助。任其發展到哪一步,誰也不知道並且預測到明天的日子怎麼過?久而久之,觸及了法律的底線,偏離了“相物相人”的風險控制原則,大批量的撮合,滋生了大批借款人還款不及時,無視信用(信用體系的不完善),甚至借款人逃廢債務,平臺風險控制點偏離越來遠,債權債務追討不力,加上法律上債權訴訟請求的權利受到了限制,各級地方法院不予以支援,造成平臺無法兌現,大批出借人和投資人擠兌,最終壓垮平臺。

這裡簡要分析網際網路金融中,平臺、出借人或投資人、借款人之間的關係,包括政策的干預,地方政府部門清退整治P2P工作的開展,平臺始終處在非常被動的生存環境下,在權利與義務,法律與責任,兌現承諾,可謂風口浪尖。

辯證的看待新生事物。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是服務,是新經濟的催生物(模式)。矛盾自然存在,有它在市場相互依賴的關係,但永遠不可分割的存在於市場經營活動之中,更多的表現出來網際網路時代有它的相容性。政策上,動一刀切,用一棍子打,既偏離理亦扼殺新興金融服務性產業。應有它的相容性,存在的多樣性,一保二整三清。保一批,規範行業制度,優勝劣汰,實踐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的繁榮。整一批,規範法律標準,治理網路金融秩序,提倡數字金融的同時樹立良好的信用體系。清一批,規範辦案流程,清退並舉,正確引導。提高風險監控能力,完善法律法規在網際網路金融上的適用性,樹立正確的信用觀念,講誠信,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品質。對那些滋生不勞而獲,投機取巧,無視法律法規,肆意踐踏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與信用體系,應予以嚴厲打擊。

任何投資、出借有風險,是企業和個人的一種獨立的經營行為。當主觀願望與客觀現實相背離時,平臺、出借人(投資人)、借款人之間應尊重事實,責權利與義務的分明,認清形勢,各有分責與擔當。

既然你選擇了網路P2P投資理財,或賺或虧,靠你自己把握。如果投資了網際網路金融公司,應果斷決定,儘快挽損。要知道你已經踩著雷區了,更沒有誰為你埋單作掩。投資人自己要總結血淋淋的教訓,理智的為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認清形勢,迅速撤離並清退為明智之舉。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那些被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暗中標好了價格。”】

因此,對於那些危險的東西,自己能力不足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觸碰。

經濟大環境形勢非常嚴峻,P2P行業已經進入“寒冬”的底層,不論是借款人還是投資人,尚有餘溫,不損餘力,及早上岸,才是上策。

政策要點:國家對網際網路金融投資理財平臺(包括P2P中介平臺撮合)的專項整治,經過了2018年~2019年的洗禮,落幕之勢已不可逆轉,十分嚴峻。國家互金辦敦促各省(直轄市)、市地區陸續制定出了關於取締網際網路金融違法平臺整治的更多條例。事實上隨著整治網際網路金融違法平臺專項工作的不斷展開,投資人擔憂,借款人頻頻逃廢債務,回款信用塌陷,市場一片哀鴻。

現狀之一,糟糕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景象,源於前期2016~2018年全國各地發生很多網路金融平臺頻頻出現捲款跑路,各地政府及公檢法零容忍制定嚴厲打壓措施,清盤、抓捕,關閉平臺APP下載軟體,查封帳號,勒令停業。一些小盤P2P中介撮合平臺尚在垂死掙扎…無法兌現對投資人的承諾,爆雷聲接連不斷,目前尚有剩下來的,地方政府已協同公檢法部門控制平臺,進駐清退工作小組,勒令其限期清盤退出。

現狀之二,平臺撮合人由於借款人與投資人協議回款時間長,加上平臺借款人大批違約,入不敷出,大都是奄奄一息,許多三、四線投資人(特別鄉鎮、農村的投資人),資訊不靈通,盲目跟風,慾望大,賺錢心切,沒有去考慮到風險的存在,都錯把網路金融P2P當成銀行的儲蓄罐,並且還在不斷上車,跟進…更有甚者,不認清國家與地方政府已經以高壓態勢打壓,還在車上,甚至於繼續上車,聞聞看看,東投西撒,猶豫不決,徘徊不定,實在是令人擔憂。

核心問題,貪婪的收割與無恥的偷吃。擊垮網路P2P金融理財平臺的是:P2P平臺貪婪的頻繁發標招募出資人,如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又讓“無信用”貪婪的賊(借款人)持續偷吃,投資人恐慌,擠兌平臺,直到平臺爆雷,跑路…

普通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一類投資人很久之前投資或出借的資金還未到期,認為大平臺不必擔心(有財團的資產型平臺),實際上借款人遭遇到平臺暴雷出現兌付困難及回款協議悔約,喪失了還款誠信與能力,風險同樣存在。如果是小平臺且沒有足夠的資產和財團擔保,得趕快下車,或能夠提前債權轉讓,或挽損退出。相信有些投資人在2018年雷潮過程中就已經迅速撤離,挽損退出,或債轉下車,收回了投資,降低了風險。而有些人沒有正確的風險意思,繼續呆在平臺上自己作死,那肯定潛在巨大風險。當暴雷時,就難以提前退出,因為投資人協議未到期要提前退出,平臺是沒有錢來為投資人埋單的,(有大部分)投資人為了追求高收益而去繼續跟進“死趟",將多年獲的利息還追加本金,利滾利加本金全載上車,甚至會超負荷用外來拆借資金傾囊而入,疊加了更多的風險,一旦平臺出大批投資人緊急擠兌,或遭遇公檢法與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打壓,立案查封,平臺動盪,大量投資人會出現恐慌而擠兌,平臺(中介人)要迅速兌現並追回“已協議投資款"是極其困難的,平臺(中介人)也無法解除凸現的風險,那麼這種情況下要看平臺的支付實力了,如果沒有這個實力,也只有耐心等待或尋求法律上訴訟解決。事實上這個主張債務訴訟請求是借款人(投資人)與出借人之間才是訴訟的法律主體,平臺僅僅是出借人(投資人)與借款人的撮合中介,法律上界定是清楚的(平臺撮合中介法律上是不承擔還款責任),但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平撮合之出借人(投資人)與借款人的民事經濟糾紛(訴訟)錯縱複雜,司法部門又認定平臺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屬於非法經營,故難以立案。

分析訴訟請求限制的問題:一要考慮是否真正的借貸關係?二是是否涉嫌虛假的訴訟,三是標的分散,取證複雜,地方政府的異議或司法部門對平臺主張追討債務有排斥性(不支援),普遍認為網路借款立案起訴會引起漫長的累訴和疊加更多的訴訟(案子)司法風險,要取證核查就得耗費大量的精力與財力,甚至會拖累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如果法院同意你投資人立案上訴,一般要2年以上時間處理解決,或許更長時間,即便勝訴執行,關鍵是還要看借款人是否有能力還款,或許能拿回部分,或血本無歸,這個是看你的運氣了。

非常肯定的說,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只是撮合的中介,就是大家所說的P2P,全國沒有一家持有由國家銀監委頒發的“金融許可證"。如果平臺侵佔投資人的資金,或挪用,發假標,投資人可報案了,應該追究平臺刑事責任了,這個債務追討過程一般比較複雜,刑事責任與民事經濟責任交叉之案子了,追回投資款時間更長,也是風險最大,需要你有足夠的耐心而漫長的等待。

第二種,這一類投資人是在最近才投的,那麼顯然已經經過了2018年的一輪雷潮,這種情況你投一家平臺的時候,顯然是比較謹慎的,但賺錢心切,你往往疏忽對形勢與政策的方向,認為不需要過多的擔心,實際上2019年國家以高壓勢態打壓網路金融的違法經營與犯罪,掃黑除惡嚴開啟始,集中力量清退處理網路金融平臺,打擊詐騙與惡意暴力催討,加上金融領域犯罪的嚴厲打擊,傳統方式債務催討變得更被動。實體經濟的下滑,融資渠道的日益狹窄,經濟形勢變得更嚴峻,不乏出現借款人誠信度變差,黑戶、老懶(網路借款的人一般是銀行不受理的劣質客戶)頻繁竄上平臺,平臺由於沒有“金融許可牌照",不能象銀行一樣去徵信和核實借款人的信用度和個人資產,比如中古車貸,平臺以“認車不知人"為風險抵押願望,實際操作上不可能象正規銀行“相物相人"的擔保風險撐控手段,平臺對到期借款一次次催討和跟緊調查發現,車貸借款人普遍存在誠信度低,還款能力弱。這樣,投資人的本息回款逾期或平臺抑制逃廢債務的撐控能力削弱,畢竟沒有銀行那樣風險管理制度的健全與迅速合法措施的應對。一旦平臺借款人大量違約逾期,將會對平臺兌現支付產生致命的一擊,大傷元氣,這就是平常媒體所說的平臺暴雷,一切露餡了。

其次,國家互金辦2018年175號檔案的出臺,國內自媒體錯誤的解讀,大量平臺與投資人認為網際網路金融P2P理財(中介平臺)仍然有生存空間,一些平臺為了生存,肓目承諾投資人的兌付,讓乏力的債務催討演變成了以暴力催討,強行拉車,電話恐嚇等等違法犯罪行為,對他人的生命遭受到了威脅,社會治安秩序受到破壞,公安部門與國家(或省市區地方)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聯合對網路金融P2P平臺進行了嚴厲打擊,以倒計時絕地懲治清退。更糟糕的是這些懲戒手段,讓借款人誤認為從網路平臺上借款不用還了,從而大批借款人滋生了這種惡念,讓平臺催討變得軟弱無力,去選擇司法仲裁和訴訟途徑又遭拒絕而無助,到期賬款大量愈期,平臺無法兌現,更變得雪上加霜。這些都會對債務(投資人收回本息)產生巨大的影響,也就出現了各地平臺的頻頻爆雷與紛紛跑路。

綜上,這個時候投資人要擦亮眼睛,認清形勢,網際網路金融P2P這臺車已搖擺不定,並且偏離了方向,野蠻的越軌,闖進了紅燈區,就快要掉進萬丈深淵了,投資人應該提前趕快下車,迅速撤離,儘快拿回投資款,降低投資風險。別猶豫,果斷挽損是上策。切記:更沒有必要把自己的投資行為,去怨天憂人,把不好的情緒帶到工作上,把糟糕的心情帶給家人。

2020這一年,從春天,來了夏天。從一開始就不平常。但你的勤勞,刻苦,生活肯定會變得越來越好。

記住:1〉投資人,莫把P2P網路理財當成銀行的儲蓄罐!最後會讓你血本無歸。

2〉借款人,莫把P2P網路貸款當成

你收割的工具!最後會讓你生不如死。

現在疫情漸漸遠去,祝大家平安,健康!

2020.8.5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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