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中國人民銀行就聯合五部委釋出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通知》早就對比特幣的風險進行了揭示:
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網際網路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說的通俗一點就是央行已經明確的告訴了大家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傳統貨幣,各類金融機構不得使用比特幣定價,更不能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也不能作為抵押物品等等。
同年12月16日,央行再次強調第三方支付系統不得為比特幣以及類似的電子貨幣提供支付和清算業務。
雖然央行連發預警,但是作為P2P典型虛擬貨幣的比特幣,卻繼續受到眾投資者的追捧,價格連創新高,彷彿大家完全忘記了之前P2P行業在經過幾年爆發式增長後迎來的那波倒閉潮、跑路潮;彷彿眾投資者完全沒有對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有所警覺。
比特幣其實完全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局!
比特幣誕生記關於比特幣的由來,之前網上有一篇不知所云的文章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堆我們普通人看不懂的東西作介紹,也許是為了突出比特幣的可信性和文章的專業性,用了一些雲裡霧裡的名詞加以輔正,比如公鑰、時間戳伺服器、hashcash、網路節點等等,總之中英文摻雜在一塊實在是如天書一般。
現在我們簡單的用大家都聽得懂的語言來解釋下比特幣的誕生由來及為什麼說比特幣就是一個騙局。
首先,比特幣實際就是一種電腦運算,它能產生的數量是早就被設定好的,一共被設定為2100萬個:
遊戲的最開始,10分鐘就能產生50個比特幣;
當產量達到2100萬個的一半,也就是1050萬個後,產生速度減為10分鐘25個(速度降低了一半);
當產量再產生1050萬個的一半,也就是總共達到1050萬個=525萬個之後,產生速度再降低為10分鐘12.5個(速度再次降低一半);
如此反覆類推:10分鐘6.25個,10分鐘3.125個......直到產出的比特幣總量無限接近2100萬個。
這個“無聊”的遊戲在2009年的時候出人意料的只有兩個人註冊,但是那時這兩人10分鐘內就能輕而易舉的得到50個比特幣。再後來這個“無聊”的遊戲吸引了50個人參與,但是難度增大了,需要更高階的運算、更長的時間才能獲得一個比特幣。
後期玩的人繼續增多,難度繼續增大,某一階段可能1萬臺電腦同時運算10分鐘還是隻得到相當於每臺電腦只能得到0.0005個幣,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參與者在後期都得不到比特幣。
說到這裡大家都明白了,最開始玩的人才最有優勢,而目前比特幣玩家裡面50%的比特幣掌握在0.1%的人手裡,80%的比特幣掌握在1%的玩家手裡。這一比例已經遠遠超過了財富里面的“二八定律”!
大媽們是如何被騙的?中國大媽炒完黃金炒P2P理財,之後又瞄準比特幣,錢無處投?
一邊是被限定了數量(2100萬個)的比特幣,一邊是蜂擁而入得到“遊戲玩家”,參與的人越來越多,比特幣一幣難求怎麼辦?很簡單,割韭菜!
另一部分就是被“財富”衝昏了頭的中國大媽。她們直接真金白銀四處尋購比特幣,那麼絕大部分的錢最終落到了誰的口袋裡?當然是那些最初設計、最早參與到這個遊戲的那批人手中,因為只有他們手中才握有大量的“貨源”!
據估算,中國大媽們從2013年10月至今花花了近200億元購買比特幣,還有很多人拿著錢都買不到!
所以我非常支援央行封殺比特幣,封殺比特幣騙局,為大媽們指明真相!
“你想養老嗎?現在花點錢買10個比特幣就行了”;
“現在買一個比特幣,10年之後你就是百萬富翁”;
“2033年一個比特幣保守估計價值1860萬元”;
“比特幣就像黃金一樣,最近幾十年,也就是在大媽們的有生之年都會上漲”。
如此拙劣的廣告語就使得200億的資金外流,難道還不足以引起重視嗎?
甚至還有人寫書、寫自媒體文章瘋狂的杜撰出一些莫須有的“新聞”,但是實際上目前為止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將比特幣列為通用貨幣!
其實不承認比特幣的原因也很簡單,一國貨幣是一國主權的象徵!各國擁有發行貨幣的權力,但比特幣數量上為2100萬個,這直接剝奪了各國的貨幣發行權,而且大家都在電腦上“挖礦”造幣,那麼各國央行存在的必要是什麼?所以很多國家直接宣佈不承認比特幣,其中就包括歐元區、中國、印度、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等等。
就連經濟學諾獎得主克魯格曼也曾經公開批評過比特幣,他指出:
製造虛擬的比特幣是愚蠢的,比特幣的狂熱追隨者們不懂貨幣,嚴重誤解了貨幣
巴菲特於在2013年5月就曾表示:
我們共有490億美元的資金,但我們一分錢也沒有投到比特幣上。我對比特幣成為一種通用貨幣一點兒信心都沒有
美國為什麼承認比特幣是合法金融工具?我在說比特幣是騙局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搬出來美國與我“抬槓”,說“美國承認了比特幣”,其實這是錯誤的解讀:
這件事起源於美國一個叫特蘭頓•謝沃斯的人,他在2011和2012年的兩年時間裡,不知道從哪些人的手中聚斂了總價超450萬美元的70萬個比特幣,併成立了“比特幣儲存與信託基金”;
但2012年8月他突然關閉了該,然後聲稱比特幣不是金錢,不受美國監管。
他這麼做的目的無非就是“獨吞”,美國監管部門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畢竟“價值”450萬美元),法院才裁定比特幣受美國政府監管。這在後來被別有用心的人解讀成了“美國承認比特幣”。
結語說到這裡大家都想一想,當今到底是誰最想讓大家繼續玩比特幣遊戲?當然是那些比特幣的持有者們!
一個無聊的“遊戲”就能讓他們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億萬富翁,用虛擬的不存在的“幣”就能換取真金白銀,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看好自己的錢包,遠離比特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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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認可他就值錢,就像玉石一樣,它本來就是一塊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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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弄懂貨幣的本質是用於交易的信用媒介,它本身不具備價值,因為國家信用的存在它才有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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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塊空地,只有固定數量的座位,於是有人開始賣座位,有人炒作座位,最後一個座位好幾億。問題是,坐在這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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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和數字貨幣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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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梗了,還拿來說事。比特幣被死亡太多次了
我記得之前比特幣出來的時候一群專家說1這個是騙局,然後比特幣就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