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中國對於外匯外流情況管理是越來越細緻、嚴厲。資料顯示,國家外匯局在2018年上半年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達到3.45億人民幣。在各種通報的案例中,不管是傳說中的“螞蟻搬家”還是國內慣用的“分拆逃匯”等各種手段都被抓出了不少反面典型。
所以一直以來很多人都有疑問,我們到底應該如何將大額資產順利的轉移到海外。按照目前中國的規定,至少有三種人可以不受太多限制,正常的將資產轉移到海外,相關手續難度也不大。
什麼人可以不受限制
根據中國國內相關規定,每人每年有5萬美元的外匯額度。同時,去年7月開始實行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還強調在向外匯款時,“超過等額1萬美元匯款將算作大額交易上報”。另外,去年國家外匯局還下發了“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明確規定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人民幣。
隨著金額收緊,監管變嚴,很多國內的朋友現在打算做國外投資、理財的計劃幾乎都不太可能實現。而且就算通過各種方式,讓錢出去了其實也面臨“違法”的尷尬境地。國內購匯時的“個人購匯申請書”上明確告知大家:個人辦理國內購匯業務,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未開放資本專案。
但與此同時,也有三類人不受以上規定的限制。《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6號)中的說法,這三類人是可以直接申請全部個人資產轉移到境外:
1. 從中國內地移居國外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
2. 從內地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取得特區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
3. 從大陸赴臺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
簡單的說,購匯轉款的限制只針對中國大陸公民,海外身份和港澳臺身份的人不受影響。具體財產轉移在規定中又被分為了“移民轉移”和“繼承轉移”兩種情況:
移民轉移:
從中國內地移居國外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或從內地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取得特區永久居留權的自然人,或從大陸赴臺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可申請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購匯和匯出境外。
繼承轉移:
外國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留權居民,或臺灣地區居民,可申請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購匯和匯出境外。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於“移民轉移”的情況,規定中明確強調,剛申請海外身份的階段還不行,必須是確認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取得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身份以後,才能適用這項規定。
明確知道這些三類人不受相關限制就行了,我們再開看具體轉移手續和方式。
如何申請資產轉移
如果是已經獲得了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人現在想要轉移資產,該怎麼辦呢?規定也很明確。
需要申請大額財產轉移境外的這三類人,轉移財產時需要準備6份不同的材料。
1. 《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需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檔案
(2)經營收入(包括私營業主、企業個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等),需提交個體戶經營收入申報表、股權證明或承包、租賃合同或協議以及能證明收入來源的材料,如企業財務報表、企業董事會分配決議等;
(2)資本所得及變現:①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證明、股票、債券開戶及交易記錄,②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等,需提交財產租賃、轉讓、特許權使用的合同或協議,房屋產權證,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等;
(3)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財產或收入,需提交真實交易記錄證明。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從要求的6類材料,我們可以發現,大部分材料是屬於證明轉移財產合法性的,而不是限制轉移的。這就說明這種情況下的轉移本身收到的限制較少。不過也有不少注意事項:
1.如果要找代理人的話,那麼代理人的身份也是需要證明,若代理人為境內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若代理人為外國公民或定居國外的中國籍公民,需提交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出具的代理人身份證明。
3.根據規定:委託代理協議、代理人身份證明、有關財產權利證明檔案,不需要公證。
最省力的轉移攻略
實際上,這些年來隨著國內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選擇變賣國內的房子,然後直接把資產轉移到國外投資。
中國人海外購房調查
那麼如果有些中產家庭並不想將所有的資產都轉出去,或者想抓緊時間把在國內賣房子的錢轉到國外買房的,也有專門的流程可以遵循。據加拿大這邊的媒體報道,加拿大已經有一些銀行工作人員專門承接華人在中國國內賣房款一次性結匯轉移到加拿大的業務。也就是把中國國內的房子賣掉,房款直接結算稱外匯匯款到外國的業務。
其實按照中國國內規定看,這也並不是一項專門的特定業務。而是依照前文規定執行的資產轉移業務。按照相關報道,可以總結出單獨專門轉移國內買房所得需要準備這些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檔案;
2.中國駐外使館出具(或認證)申請人在國外已取得永久身份的證明;
3.境外生活的證明材料,如駕照、銀行賬單等三種以上證明檔案;
4.原房產證(售房前)影印件;
5.賣房時的稅票及稅務局完稅證明原件;
6.過戶後新不動產權證影印件;
7.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網籤合同)
8.指定匯出、接收銀行。需提前與境內匯出行溝通能否辦理移民財產轉移匯款業務,境外接收行能否接收境外匯入,賬戶是否支援接收該匯入幣種。且匯出、匯入賬戶戶名均屬同一申請人。
據說,申請材料齊全後,大約需20個工作日就能辦結,所費時間並不長。不過這項業務對應有一些具體要求,比如轉移款項不得高於賣房交易所得等。
說一千道一萬,相關業務辦理本身並不難,可最申請人必須符合最關鍵的一項前提:取得境外身份。然而對於移民加拿大和美國這件事來說,很多人都知道,這不是幾天或者兩三個月可以走完的流程。那麼應該怎麼辦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並不打算解釋太多,只依照相關規定中的條文總結一下現實狀況:
1、《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規定“外國身份”一定要是什麼國家。
2、並不是每個國家的移民手續都需要很長時間或者很多錢才能辦理。
3、可以問問成功送孩子進中國國內各大國際學校的家長們,他們怎麼做到的。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能夠成功進行海外投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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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華僑多,幾百萬還是很容易弄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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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外貿公司,人家外貿賬戶單個交易日2千萬美金額度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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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投資移民怎麼辦?徹底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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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從內地轉匯,臺灣人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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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想知道,那謀殺了前男友的那個李姓女人,她的幾千萬保釋金,是怎麼出去的?
做點生意,貨賣出境,貨款用境外帳戶收了,幾下子就週轉出去了。根本不用跟國內銀行部門叨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