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在網際網路“盛行”的時代,大量的借貸資訊鋪天蓋地的充斥著網路,借錢好像也變得並不那麼難了,尤其是網貸,似乎只需動動手指就能輕鬆的借到款,但同樣的不少網貸不但利息高,而且“套路”滿滿。
在今年上半年,由於突發事件影響,不少人經濟來源受阻,在既沒存款又沒收入的情況下,也只能通過借錢來度過難關,這也使得一部分人觸碰到了網貸,本來只想借個五六千元來緩解壓力,但萬萬沒想到部分網貸平臺中還隱藏著“暗箱操作”,借的幾千元,反到頭來要還幾萬,這放在誰身上都不會樂意。
為了強化網際網路貸款平臺的管理規範,銀保監會不僅出臺了“網貸平臺管理辦法”,保護借貸人正常消費貸款維持在20萬元,還積極打擊一些違規網貸平臺的非法操作,根據目前的情況,P2P網貸平臺的數量已經開始銳減,從鼎盛時期的6000多家減少到了29家,可謂是一輪超大規模的“洗牌”。
實際上,網貸平臺的整治工作在2015年就已經開始執行,可能會在今年年底徹底結束,而剩下的網貸行業將接入常規監管中,也就是進入徵信系統管理,截止到今年6月底,目前還在執行的正規網貸平臺為29家,而“清退”出局的P2P網貸平臺目前還涉及到上千萬的出借人,以及8000多億元還沒能收回的資金。
網貸平臺的轉型雖然困難重重,但也不難發現只有相對優質的企業才能生存下來,最終轉型成功,而大部分的網貸平臺不能轉型,根本上還是因為存在許多“違規”操作,層出不窮的套路不僅自毀前程,同時拉了許多無辜人下水。
眾所周知,現在網路金融監管越來越嚴格,一些通過非法手段完成的借款還需要還嗎?這3種情況下欠款可不還。
一、國家規定利息24%不能超出36%
高額利息是網貸常用的“套路”之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年利息的合理範圍是在24%以內,而許多網貸平臺在利息標註上不明確,喜歡鑽“漏洞”,也導致了演算法上存在較大的偏差,所以這個還需要進行準確計算。
如果年利息是在24%到36%的區間,這部分利息沒有明確規定是否需要還,所以可以進行協商,但不能被強制收取,要是年利息超過36%,那麼就是純粹的“高利貸”行為,超出部分的錢國家規定不用還,還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只有24%之內才能“利滾利”,其餘的全都不行。
二、提前在本金中收利息
這種情況在網路借貸中非常普遍,本來是借款10萬元但是在合同之中卻寫著14萬元,而在實際操作中,利息就是按照14萬元來收取,不僅如此,多出來的4萬元合同上標明是提前收取的利息,如果之前在網貸平臺碰到了這種行為,可以通過正規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而多出的來這部分利息,國家也是不予承認,這部分錢也可以不還。
三、違規合同
網貸平臺最常見的就是“陰陽合同”,也就是一份合同兩份內容,合同內容也並不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如果借款合同上沒有明確借貸種類、利息、週期、金額等,合同本身就無效,借貸人也可以不還款。
隨著國家對P2P網貸的監管加強,借貸人在明確自身合法權利的時候,也切勿深陷其中,雖然在部分情況下欠款可以不還,但是本金還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