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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以來,關於P2P網貸平臺存在的問題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而我們發現一些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不僅僅沒有起到督促P2P網貸平臺合規運營的本職,反而利用“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名號和未經營有效的確認借款人是否具備償還目前貸款的能力,就擅自將借款人定性為“老賴”或“惡意逃廢債”是一種不僅違規還存在“失職行為”。

說起這些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大家或許都知道他們是一群P2P網貸平臺組成的一個經驗交流、聯誼協調、督促其會員平臺合股運營,但是我們在最近幾年裡發現這些P2P網貸平臺不僅沒有起到一個監督P2P網貸平臺合規運營的作用,更沒有履行一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監管督促P2P網貸平臺糾正犯罪行為的一個本職作用。

反而我們看到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不僅僅是一群P2P網貸平臺組成的一個“協會”,主要的是,不管是會長還是理事單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每年繳納的會費來制定職位的高低,由此一來,這些會員主要繳納足夠的錢,照樣也能成為會長單位,那麼網際網路金融市場要這樣的“協會”有什麼用。

所謂“協會”本應是促進交流和督促監管並且規範市場秩序的社會團體,而大家想一想他們這些年到底做了些什麼,難道他們的職責就是釋出一些飽受他們會員平臺肆意侵害後的債務人資訊嗎?

或者就是,每天坐在一起開個會,看看如何懲戒這些被他們侵害後和暫時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借款人,說白了,他們說這些借款人是“老賴”或“惡意逃廢債”的時候,根本就是根據自己無恥的慾望來制定的,因為他們壓根不知道這些借款人實際上在面臨他們以前他們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非法侵害後,到底還有能力去償還這些債務,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一有P2P網貸平臺被立案調查就涉及到是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會員,這難道還不能足夠說明事實嗎?

甚至有些互金協會,本身會長單位、理事單位都是目前存在“非法討債”行為的一些P2P網貸平臺,甚至會長單位都存在很大的爭議,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如何規範互金市場,可笑的是,如果他們真的要規範市場秩序的話,首先得先從自己經營的P2P網貸平臺下手,更何況,這樣的會長單位本身就是“花錢”賣來的,他們有膽量去規範市場秩序嗎?

說實話,我們認為一開始,如果這些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去規範其會員合規運營和杜絕非法討債行為的話,那麼我們相信P2P網貸市場也不至於發展成現在的這個“鬼樣子”,更不會成為“禍害”年輕一代人的“元凶”了,說是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但是這樣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這些年到底都做了些什麼呢?

他們是規範了市場了,還是督促了自己的會員合規運營或者說杜絕自己的會員不要“非法討債”了,其實,這些我們都沒有看到,我們相信我們看到的那些被他們肆意侵害的債務人遭遇,我們更惋惜那些因為這些所謂的金融協會沒有起到協會的作用導致這些P2P網貸平臺肆意的侵害債務人而不堪承受他們的“非法討債”行為選擇自殺的年輕人。

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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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看到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不僅僅是一群P2P網貸平臺組成的一個“協會”,主要的是,不管是會長還是理事單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每年繳納的會費來制定職位的高低,由此一來,這些會員主要繳納足夠的錢,照樣也能成為會長單位,那麼網際網路金融市場要這樣的“協會”有什麼用。所謂“協會”本應是促進交流和督促監管並且規範市場秩序的社會團體,而大家想一想他們這些年到底做了些什麼,難道他們的職責就是釋出一些飽受他們會員平臺肆意侵害後的債務人資訊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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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網站都不更新 吃飯喝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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