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0年P2P平臺的整治得到了廣泛的認可,而今年已有1239家平臺清退,從2018年整治的階段中以“小平臺清退,大平臺縮小風險範圍”到現在的“全面清退”,只不過經歷了不到兩年,截止到2020年8月15日P2P平臺降到29家,而目前除一線城市仍有P2P平臺以外,其他的地區幾乎全面清退中。
大部分P2P的違規爆出來之後,不管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了解到P2P其實就是金融中介,拿著出借人的錢高息借給借款人,而從中受益,一旦P2P平臺爆雷之後損失最大的就是出借人,而P2P的高管早已經將資金進行轉移,毫不誇張的說借款人想拿回本金,全靠運氣!
2019年有專家建議將涉嫌金額較大的P2P平臺的高管判處死刑,因為好多平臺高管寧願坐牢也不願意退還出借人的本金,讓出借人損失慘重甚至是傾家蕩產,並且該高管的家屬仍舊是拿著這些錢在享受生活,拿著別人的辛苦錢享受生活,良心真的安嗎?
現在大部分P2P已經清退了,頭部平臺基本轉型了,不過政府也開始關注出借人的利益了。首先大部分頭部平臺已經接入央行徵信了,那些不想還錢的老賴如果為了幾萬塊錢丟失徵信從而影響子女入學,交通出行,住房貸款那就損失大了。還有長期老賴將面臨刑罰,這無疑是給了出借人最大的保障。
最近國家出臺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的政策,雖然此次最高法下發的《規定》是針對民間借貸的,金融機構並不在該規定的範圍內,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也將被進一步下調,同時也將倒逼存款端利率的降低。所以不難看出,其不僅影響民間借貸,對消費金融,小貸公司等同樣產生限制。如果這些機構藉助司法系統進行糾紛處置的話,司法大多數會借鑑民間借貸的規定。所以當下消金公司,名義的放貸利率也是踩著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上限來設定的。而從司法知識角度來說,也會對正規金融機構形成壓力,這也使大部分P2P行業業態難以維持,面臨崩塌的風險,而P2P公司未來只有轉型。
最後祝各位出借人早日下車,也希望政府重視出借人的利益,畢竟這都是血汗錢,平臺的錯誤不應該強加給出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