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興起、火熱,再到現在一片冷清,P2P網貸市場參與者們在跨過“山和大海”之後,最終離場”。
在以清退為主基調的網貸專項整治中,P2P市場持續出清。近日,據央視新聞報道,中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網貸平臺監管經歷了很痛苦的階段,現在走到根本性的轉折,從最多時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運營,專項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會基本結束,轉入常規監管。另據郭樹清透露,出借人的資金還有8000多億沒回收。
業內人士習慣用“過冬”來形容網貸行業的清退大勢。其後隱藏著的,或是監管的“一言難盡”,或是平臺的困局,抑或是投資者的無奈。但無論怎樣,理性看待當前網貸行業所處形勢,是在營平臺最終實現“安全上岸”(轉型或退出)的應有之義。
P2P大幕漸落
回溯P2P發展,火熱時人人皆談P2P,動輒至少20%以上的收益率更是吸引了眾多普通使用者。但高收益對應高風險,不少平臺推出的理財專案,其背後並無真實資產,這就導致投資人的理財資金“打水漂”。
行業野蠻生長背後的風險引發監管關注。2016年8月,原銀監會下發《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聯合此後釋出的網貸備案登記管理指引、資金存管指引、資訊披露指引等檔案,網貸行業逐步走上規劃化發展道路。
在此背景下,市場出清加速,部分平臺開始以被動或主動的形式退出,部分平臺則努力拿到“通行證”(網貸備案)。
合規發展目標的推進終究被網貸行業頻現的暴雷潮打亂了節奏。2018年6月-8月,唐小僧、牛板金、投之家、錢爸爸、銀豆網、草根投資等網貸平臺相繼暴雷。由於這些平臺交易規模和投資者使用者數量較大,市場悲觀情緒一度到達頂點,擠兌勢頭隨之加劇。那個階段,幾乎所有在營網貸平臺都遭遇流動性危機,這亦被業內人士視為行業誕生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危機。
為了避免市場恐慌情緒蔓延,2018年8月,全國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辦下發《關於開展P2P網路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以及108條《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網貸平臺備案再迎實質性進展。按照《通知》,監管將合規檢查總體分成三個步驟: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
按照地方監管要求,網貸平臺在推進合規檢查的過程中,需要不斷降低待還餘額、降低出借人數、降低借款人數(即“三降”)。監管此舉有意推動網貸平臺合規發展,但從現實情況來看,部分平臺由於缺少新增業務,隨著存量業務不斷壓縮,後續生存愈發艱難,最終要不退出行業,要不走上“不歸路”。
而讓部分從投資人擠兌中走出來的網貸平臺沒有想到的是,2019年會陷入更加艱難的生存境地。
一方面,隨著頭部P2P平臺如團貸網等暴雷,市場恐慌情緒重掀,監管亦在風險中持續收緊,部分中小型網貸平臺相繼清盤,或是進行轉型,抑或是被警方立案;另一方面,經濟發展步入下行週期,私募機構跑路、上市公司債券違約等不斷上演,包括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均不可避免受到影響,風險抵禦能力遠不及金融機構的P2P平臺更是成為“重災區”。
而原定於2019年6月完成備案的規劃亦無明確訊息,在此背景下,P2P平臺退出歷史舞臺逐步成為監管、從業者的共識。
在清退主基調下,國內多個省市宣佈取締轄內網貸機構。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包括內蒙古、陝西、吉林、黑龍江、江西等20餘省市相繼釋出公告稱,取締轄內所有網貸機構。
行業發展何以至此
“網貸行業發展何以至此?”這是部分網貸行業觀察者不時發出的“靈魂之問”。回看網貸行業這些年,P2P大幕落下,背後涉及多方面原因:平臺、監管、投資人均有值得反思之處。“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網貸行業確實是一個稍微努力,就容易進去的賽道。‘掛1擋帶點剎車’,往前走才有可能順利‘下車’,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在高速路上‘開慢車’?”
一名在網貸行業發展巔峰時期選擇離開的高管坦言,早期確實有不少平臺是懷抱好的初心謀求發展,但後續隨著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變化,為了維繫生存,可能就會採取一些違規手段,“雪球越滾越大,終致倒下。”
從監管角度看,一名接近地方金融辦的行業人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針對P2P的監管屬於一種運動型治理模式,而這種常規模式的有效性顯然有限。一方面,在P2P發展早期,其是否具有金融性質、是否應納入金融監管視野,監管部門需及時做出判斷;另一方面,在明確監管部門之後,監管規則的設定也並未有效跟上。監管未曾想到在P2P檢查、備案中會存在如此多的現實難題,比如涉及到央地監管、不同部門的協調等等,最終看似誰都在管,其實可能誰都沒有管。”
而從投資人角度來看,很多投資人早期易被高收益所吸引,並不了解高收益需要高風險才能覆蓋,且存在不少跟風、僥倖心理,比如抱著 “反正也看不懂,別人投什麼我也投什麼”的心態參與其中,最終深受其害。而在網貸行業出現輿情危機時,部分投資人盲目擠兌,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平臺的危機。
短期內看,網貸風險已掩蓋住了行業自身的價值。“這個行業目前給監管更多的印象有點像‘壞孩子’,似乎是風險大於實際的功能,但如果從未來五年、十年、二十年來看,應該相信‘壞孩子’到之後很有可能就成為‘好孩子’,受到大家的認可。”網貸行業某資深觀察人士強調,現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有效覆蓋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且小額信貸管理成本較高,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並沒有太大意願做此類業務,最終就得通過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等去做這件事。多方應理性看待行業價值和當前發展形勢。
理性應對當前形勢
在清退大勢下,部分網貸平臺逐步清退存量業務,並探尋可行的轉型路徑。但今年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又給網貸平臺清退帶來了一定的挑戰。當前,部分在營網貸平臺債權轉讓速度放緩,投資人因恐慌集中到平臺擠兌,導致平臺出現兌付危機。
所謂“債權”,即投資人A通過網貸平臺將錢借給了借款人B,並約定了金額和期限。這時,A就擁有了要求B按約定還款的權利,這就是債權。
假若1個月之後,A急需用錢,但是跟B約好的還款期限未到,A選擇把這筆債權轉給投資人C,提前拿回這筆錢。這時C就成為了B的債權人,等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時,B直接將錢還給C即可,這就是債權轉讓。
值得注意的是,債轉的速度快慢是由市場供需關係決定的。即當市場上同時有10個A和100個C時,P2P平臺便能迅速地幫A找到C,這樣A能夠提前拿回借出去的錢。然而當情況變成100個A和10個C紅時,網貸平臺找到C的速度就會明顯變慢,A就沒法立刻拿回借出去的錢。
債轉變慢是否意味著平臺暴雷或投資人的本金“打水漂”?答案是否定的。即便債權一直沒有轉讓出去,只要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好的時間還清借款,出借人一樣可以把錢拿回來。比如若A和B約定的借款期限是一年,無論是否存在C這個角色,一年的時間到後,B就得按照約定把錢還給A。
當B因為多種因素未能及時將錢歸還給A時,很多投資人便將矛頭指向P2P平臺,認為P2P平臺應該墊付。但事實上,P2P作為資訊中介,按照法律法規不能設有資金池。當A將錢借給B時,P2P作為資訊中介不能碰這筆錢,只能收取服務費,所以也就沒有資金池。因此,當A想要提前收回借給B的錢,P2P平臺只能做的就是“尋找”C。
但當下投資人對網貸行業缺乏投資信心,且監管要求平臺不能再新增客戶等,尋找到C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即便債權到期,受新冠疫情、經濟下行週期、惡意逃廢債等多重因素影響,亦存在借款人B未能及時向A歸還本金等情況。
“投資人應該理性看待這樣的情況,並與P2P平臺保持積極良性的溝通,切勿採用極端手段維權,最終可能會得不償失。”有網貸行業資深觀察人士直言,平臺也應將債權情況及時告知投資人,避免投資人集中擠兌,妥善化解存量業務風險。此外,監管也應出臺具體政策,引導在營網貸平臺實現轉型或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