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以來關網際網路金融理財產品來說一直處於一個“高風險”的投資,既然是“高風險”投資那麼肯定是風險很大的投資,再者說了,在P2P網貸平臺上投資的出借人來說,他們投資之前勢必對於這些P2P網貸平臺進行一次又一次的資訊核查,根本不可能這些P2P網貸平臺說什麼就是什麼?
客觀的來講,在這些出借人投資P2P網貸平臺之前這些P2P網貸平臺不管是廣告宣傳上還是其客戶端上都存在很明確的“投資有風險 入市需謹慎”這些字,而且我們相信這些出借人也能看得到這些提示的存在。
但是,他們還是選擇了投資這些P2P網貸平臺,其中存在的客觀原因是什麼?難道不就是看中了這些P2P網貸平臺的回報率高嗎?
其實,我們一直都在關注P2P網貸平臺的動態和出借人的一些綜合行為動態,但是讓我們感覺到非常的失望,這些出借人如果把錢放進銀行雖然回報利率會很低,但是卻不是一個風險投資,而讓他們把錢放到銀行,他們只會感覺到“賺錢”的速度太慢,甚至他們覺得把錢放到銀行回報的利率實在太低了,於是,在明明知道這些P2P網貸平臺存在“高風險”的情況下他們還是把錢從銀行拿了出來投資給這些P2P網貸平臺。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既然是投資肯定是有風險的,對於“投資P2P網貸平臺”這種概念對於很多出借人來說是不懂得的,因為這些P2P網貸平臺為了拉攏出借人投資他們的平臺通常會把回報率說的很高,甚至可以說他們在讓這些出借人投資的時候規避了風險性。
今天我們就講講出借人的“P2P網貸投資”行為,什麼是“風險投資”呢?其實,不管任何的投資行為都存在風險,出借人也不可能投資了這些P2P網貸平臺就可以只有高回報後就不想承擔任何的風險,大家覺得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啊。
所以,相關部門保護出借人的合法利益只是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而不是保護這種存在“高風險”的投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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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比玩股票還黑,玩股票每天最多虧到封頂,而P2P一旦平臺暴雷,出借人一夜回到解放,連渣渣都不剩!這就是P2P與股票的區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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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平臺兩頭吃,吃了上家,吃下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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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高息就應有被別人吃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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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都是虛構的,在美帝那裡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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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買賣生意本身就是有風險的,責任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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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有風險,不用負責,你們的錢充公上繳財政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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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投了,這話肯定是說不出來,你不投,可以隨便說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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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不大,主要問題是平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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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用說,平臺啊!平臺跑路了那投資者就走司法程式等著就行了,畢竟高收益伴隨高風險!
P2P在國外是低風險,不懂就信口開河,可見用心險惡,落井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