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工具。人們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需要錢。與錢相關的主要風險有哪些?比如子女教育、退休養老;遺產安排、婚姻風險;債務風險,稅務風險;投資風險,貨幣貶值風險;資產保全、財富傳承。所以我們需要風險管理,我們需要財富管理。
什麼是財富管理呢?財富管理是指以客戶為中心,設計出一套全面的財務規劃,通過向客戶提供 現金、信用、保險、投資組合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將客戶的資產、負債、流動性進行管理,以滿足客戶不同階段的財務需求,幫助客戶達到降低風險、實現財富保值增值的目的。財富管理範圍包括 : 現金儲蓄及管理、債務管理、個人風險管理、保險計劃、投資組合管理、退休計劃及遺產安排等。
投資組合可以借鑑標準普爾,比如現金管理10%,3-6個月的生活費;意外重疾保障20%,以小博大,解決家庭突發的大開支;保本增值40%,養老金和子女教育金,投資工具可選債券、信託、分紅險等;高收益30%,可選股票,基金,房產等。
不懂得資產配置往往帶來災難性後果。舉個例子,2015年股票大漲,張總把所有可投資金1000萬用於投資股票,並以1:4的槓槓拆入資金4000萬,股票總資產5000萬。隨後幾個月股價上漲一倍,股票總市值達到1個億。股災發生後,股價下跌60%,股票總市值4000萬。歸還拆入資金後,資產歸零,還欠力一屁股資金拆入費用。
其中風險管理的最佳工具是人壽保單,因為法律法規的對此作出了以下硬性規定:
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
《保險法》第23、24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單不得隨意轉讓或質押
《保險法》第34條: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
保險是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
《保險法》第40、41條相關規定:被保險人死後,沒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繼承法》分配。但是如果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不作為遺產分配,並可規避遺產稅。
保險受益權唯一指定《保險法》第61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險是免稅的財產
《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
(五)保險賠款
……
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
《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 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於扶養、撫養、贍養關係、繼承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 養老金、撫卹金、安置費、 人身保險、 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
不用公證的婚前專屬財產
《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注: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係,主要用於受害人的治療、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
政府對保險也嚴格管控
壽險公司不得解散
《保險法》第89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壽險公司破產轉讓,原有保單利益不變
《保險法》第92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現在是一個地球村,資本是逐利的,而且全球流動。理財的方式也不久久侷限於國內資產。那麼境內理財與境外理財區別有哪些?
人民幣理財
國內經濟以政策主導為主;相比歐美投資工具較少;經濟週期波動較大,資產易受衝擊;投資者需要承擔理財相關的稅費。理財工具主要有:國內股票,國內債券,國內公募基金,Sunny私募基金,私募股權基金,信託產品,貨幣、理財基金(餘額寶)等。
海外投資理財
國際強勢貨幣相比有以下特點:資產國際化,市場主導性經濟,投資工具多元化,穩定增值,免稅,安全、隱祕等。 投資工具主要有:海外股票,海外債券,海外基金,海外另類投資,大額保單,海外信託,投資移民,海外固定資產投資等。
為什麼這幾年內陸赴港買保險的客戶源源不斷?與內地保險市場相比,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歷史悠久,法律健全,保險產品和風險管理服務更加豐富和細化,具有費率低、收益高、保障廣、理賠易、可投資全球所有市場等特點。
先了解一下保費結構。保費公式:保費=A風險保費(預訂死亡率)+B附加保費(保險公司營運開支)+C儲蓄保費(預訂利率)
A、風險保費
風險保費是以預期生命表為基礎計算產生;由於大陸居民整體預期壽命比香港短大約 10 年,而且大陸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的發生概率遠高於香港,從而使得風險保費比香港高。
B 、附加保費:
大陸保險公司成立時間普遍較晚,體制機制的障礙使得他們執行中的成本會較高,效率會較低;而且大陸居民投保率很低,保險深度很淺,導致了保險公司單位成本投入收不到與之對應的保費,只能採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策略,即讓既有客戶為此買單,因而附加保費高於香港。
C 、儲蓄保費:
香港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和投資產品眾多,投資區域全球化,基金經理的投資經驗、風險控制能力、專業水準都勝出大陸同行一籌;大陸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投資比例嚴格限定、保監會設定預定利率上限雖與香港一樣同為3%,但投資經理普遍不具備國際眼光和經驗,所以投資收益率低於香港。
以上三個差別,直接導致了大陸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率遠高於香港同類產品,投資收益率卻遠低於香港同類產品。
香港保險主要有哪些優勢呢?
1、美元資產配置,以規避單一貨幣風險;
2、全球投資,以分散單一市場風險;
3、保險有風險隔離的功能,有效的規劃可以幫客戶實現資產保全和財富傳承的心願;
4、同類產品在香港買價效比更高;
5、保單生效後可將受益人變更為與投保人無可保利益的關係人,更能實現投保人的心願;
6、法律法規更為健全,對保險公司的監管要求更為嚴格,對客戶來說更為安全有保障。
其他優勢:
1、免體檢額度更高,客戶購買高保障產品更便捷;
2、隱私有保障,無需擔心資訊洩漏;
3、保險公司實力更強,資產管理能力更優;
4、保險公司的信譽更高,售前、售後服務更優質;
5、保單條款相對較寬鬆,壽險的免責條款只有一年內自殺不賠;
6、新聞言論自由,對保險公司有監督作用。
比如,李總在2013年10月買入某款美元資產的香港儲蓄險,至2019年10月每年的收益率約為6%。假設大陸同類保險的收益率為4%,如果以當年100萬的人民幣資金算。香港儲蓄險到今天的現金價值約為:160萬人民幣。大陸類似保險的現金價值約為:126.5萬人民幣。(備註:2013年10月美元兌人民幣為1:6.2, 2019年10月美元兌人民幣為1:7)
綜上所述,保險是最基礎的資產配置,而香港保險可以作為全球資產配置的一個重要的工具。特別是香港長期處於低息環境(融資利率只有2%左右),保障型終身壽險還可以通過保費融資的方式投保,既降低了初始投入成本,又可享受套利收益,深受高淨值客戶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