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時候,我們的微信和支付寶裡的錢確實有被他們拿去做投資,投資的主要方式是在合作的存管銀行購買通知存款、協議存款、大額存單等貨幣產品,那時候微信支付寶的日子過得很美好,美好到了何種程度呢?不出一分錢,卻可以拿使用者的錢躺著賺銀行利息,而且每年的利息收入相信大多數人難以想象,據有關資料顯示,他們每年白賺的利息收入超過百億。
2017年4月起,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按一定比例繳存至指定專用存款賬戶,繳存比例逐年提高,直至2019年1月14日提高到100%,根據央行公佈的資料,2018年4月,第三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總規模達萬億人民幣,如果不集中上繳,支付機構可以拿這上萬億客戶備付金每年實現躺賺四五百億利息甚至更高。
央行為什麼要讓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100%集中上繳呢?主要是因為客戶備付金分散存放有以下幾大風險:
第一,客戶備付金可能被第三方支付機構挪用。這種現象在日常生活中很是常見,經常看各種新聞說是什麼公司資金被公司員工挪作他用、銀行員工挪用儲戶資金等,這些事件中涉及的資金不過幾十、幾百、上千萬,而第三方支付機構手上的客戶備付金卻是成千上萬億,一旦被挪用,造成損失之大、涉及範圍之廣,恐怕難以估量。
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違規佔用客戶備付金投資、理財、從事其它高風險經營活動。確實大多數支付機構也這麼做了,一些小型支付機構日均客戶備付金沉澱量就有幾十億人民幣,在銀行一年躺賺的備付金利息收入就可能超過一億元,微信、支付寶這樣的行業巨頭只多不少。
第三,防止第三方支付機構攜客戶備付金跑路。曾經就有新聞報導過某地支付機構捲款跑路的事件,給使用者造成了巨大損失,在社會上形成了惡劣影響。
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自己在銀行開立的客戶備付金賬戶進行違規資金清算業務,替代央行和國家清算機構的功能,有的甚至為洗錢活動提供便利,極大地增加了金融系統穩定性風險。
第五,客戶備付金被第三方支付機構分散存放,不利於央行統籌管理資金,增加了金融系統的流動性風險。
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100%上繳央行之後,我們的錢是以什麼形式存在於微信和支付寶呢?第一類,我們給賬戶餘額充值的錢和網購商品付款但未確認收貨的錢也就是在途資金。這部分資金還是以客戶備付金的形式存在著,只不過以前是存放在微信、支付寶和銀行合作的存管賬戶,幫它們躺賺利息,而現在是存放在央行的備付金專用賬戶,微信、支付寶再也不能用這部分錢白賺上百億利息了。
第二類,我們在微信和支付寶上購買了理財、基金、保險等的資金。這部分資金從我們購買產品的那一刻起,就支付給相應的理財、基金、保險管理方了,既沒有在微信、支付寶裡,也沒有在央行的備付金專用賬戶上,從那時起這些資金已經不是錢了,確切的說,是對應的理財、基金、保險資產,而我們在微信和支付寶上能隨時看到它們的金額、收益、盈虧等,是因為管理方和微信、支付寶通過資料介面進行了資料對接,方便我們及時關注和了解我們的資產運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