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人壽保險,通常被認為是轉嫁死亡風險的一種手段,彷彿是為生命加了道“金鎖”。而隨著近些年香港保險熱的升溫,大家逐漸意識到人壽保險不僅是一種轉嫁風險的方式更是一種投資理財的途徑;而越來越多精明的人開始將眼光聚焦到美國這個老牌保險業大國上,事實證明,美國人壽保險的優勢的確更加明顯,特別是針對想維繫其高淨值的富人們來說,購買大額的美國人壽保單不失為一種隔離、配置資產的祕密武器。
為人生加“鎖”
為什麼美國人壽保險會成為保險圈的新寵?首先, 就為人生加“鎖”而言,美國的人壽保險可謂是一騎絕塵,作為第一個開發出“保險”產品的國家,自1762年第一份保單發出到現在,不論是是體系的完善程度、法律的保護力度還是行業的成熟度上都是其他國家保險業無法提供的。
相應地,美國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是超過100年曆史的老字號,投保及理賠流程非常成熟, 且非常注重信譽;如果有爭議,美國法律根據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在法律上往往更維護受保人,且理賠手續也在美國法律的保護下以簡單快捷著稱。
此外,正是由於美國保險體系的成熟與長興,目前美國市場上已存在1500多家保險公司,而處於如此激烈業內競爭環境下,美國保險產品的迭代更新速度之快,種類之多,可個性化訂製的空間之大,都是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保險業無法比擬的。特別是現在新興的僅存在於美國市場上的指數型萬能壽險,作為一種有保障的投資型保險,可以掛鉤美國標普500、香港恆生指數等,跟隨這些股市指數獲得收益,並且投資是可以保本的,最低限度是零收益,20年來平均收益率在7%以上。
不僅如此,激烈的競爭環境不僅催生了產品的多樣性,還成就了美國保險低價格高槓杆的獨特優勢。由於美國人壽保險的主要客戶是北美居民,北美地區醫療水平較為進步,人均壽命長死亡率低,投資環境較為穩健,而且美國通貨膨脹低,政策風險和政治風險低,再加上投資管道相對透明使得美國保險的成本較低,保費在全世界範圍也是最便宜的。
保值資產的“密匙”
儘管作為人壽保險在常規的功能範圍內美國的優勢已然非常顯著,而實際上美國不可替代的特殊優勢在於其為保護延續富人“高淨值”的能力。特別是作為資產、稅務隔離的一個良好手段,因為在美國人壽保險上的現金值是不受官司追討的,享受司法豁免的保障。通過合理規劃,美國人壽保險實現財富的隱私和隔離,規避政治、婚姻破裂、企業經營等債務風險;配合美國信託的使用,可以最大程度上實現資產保護和風險隔離。
受美國保險法案的保護,美國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是免受官司追討並享受司法豁免的保障。也就是說,哪怕投保人破產,被追債或者坐牢,任何人即使是政府也無法挪動查封保險上的錢,其他國家的政府更無法觸及這部分財產;而就算是離婚,大額保單也不會被分割,因此也可以作為對家庭財務管理減少婚姻風險的有效途徑。
眾所周知,美國並未加入共同申報系統(CRS),所以在美國購買的人壽保險不在CRS申報範圍內,不僅可以有效規避全球徵稅申報壓力,保單私密性還強;此外,對於非美國納稅人而言,保險賠償不計入遺產,因而所購買的人壽保險死亡賠付時還不會被徵收遺產稅。
案例分析
具體來看,假設某29歲的男性,不抽菸不喝酒,身體狀態健康,購買美國人壽保單,每年出10萬美金的保費,連續付10年,就可以獲得430萬美金的保額;而連續十年付同樣保費的香港保險,只能獲得230萬美金的保額,這樣的高槓杆是國內保險,乃至香港保險不能達到的。
從所得稅的角度來說,身故理賠金是完全免所得稅的,因為它是一種補償,而不是收入;而現金值則不同,現金值裡唯一免稅的部分是投資人已付保費的總額。比如這位先生已付50萬元美金保費,現在想從現金值裡支取60萬元美金,那麼這60萬美金中的50萬美金是不再交稅的,只需要對剩下的10萬美金進行繳稅。
且將來子女繼承時,就算擁有美國身份,按照法定的遺產稅豁免額是每人549萬美元,這位先生所擁有的這一份四百多萬的保單,未超過549萬美金的豁免額,未來也會完全免稅交到孩子手上。
由此可見,美國人壽保險不單單是為生命上保險,更是為資產的穩固而買單的“雙保險”;而面對有著一千多家保險公司的高度競爭市場,如何選擇正確適宜的保險產品顯得尤為重要。因此,“中智國際商務發展有限公司”在此由衷地希望消費者能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選擇專業的公司、靠譜的品牌,協同專業經紀人或顧問,來判斷自己需要哪一類人壽保險險種和對應的產品,如此才能發揮美國保險市場上“金鎖”與“金鑰”最大的優勢,才能真正達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