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APP-新福建10月22日訊(記者 戴敏 通訊員 溫連光)日前,龍巖新羅區出臺數字經濟十五條,進一步推動全市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數字經濟高品質、集聚化發展。
據悉,該政策扶持物件為符合新羅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規劃中的人工智慧、虛擬現實、區塊鏈、大資料、物聯網、雲端計算、智慧製造等領域,入駐數字經濟產業園的企業和機構。
《十五條》提出,要設立基金培育產業叢集,設立數字經濟產業引導“母基金和”N”個產業引導“子基金”,主要投資於入駐園區的新一代資訊科技、高階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鼓勵數字經濟重點企業在園區落戶,給予符合條件企業20-200萬一次性落戶獎勵。支援企業創新發展,做大做強。對數字經濟企業投產後,給予企業五年創新補助,對牽頭制訂大資料、物聯網等產業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50-1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達到條件的給予獎勵。
同時,對企業生產性裝置進行投資補助,鼓勵企業開拓市場和支援企業試點運用,對企業辦公場地提供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的補助和不超過5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補貼。
鼓勵人才引進,對與國內外一流大學、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研院所、實驗室的數字經濟企業,提供最高2000平方米辦公場所支援,給予企業簽約人才現金、住房、租房補貼獎勵。支援企業職工子女就學,對園區內生產性企業,近三年的年納稅均達100萬元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及三年以上的總經理、高階技術人員子女,給予提供龍巖城區優質學校就學。
鼓勵企業儘早入駐,同時根據園區內企業在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及總體發展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新羅區組織評選數字經濟優秀企業,給予每家優秀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此外,對於符合新羅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專案,或是產業具有高成長性、技術具有較強前瞻、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企業,給予“一企一策”支援。
鼓勵企業上市,對數字經濟企業上市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鼓勵招商引資,鼓勵企業和個人主動引入相關實體企業集聚發展,並按引入企業實際投資額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