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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長王繼康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紀委巡視組點名通報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加上1.9億批量放貸案,深陷反腐風暴漩渦的廣州農商行讓業界吃驚不小!

被稱為全國第四大農商行的廣州農商行最近可謂是風波不斷,繼原董事長王繼康8月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之後,廣州紀委巡視組日前再對廣州農商行存在的各種違規問題進行通報。10月8日,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披露了十一屆廣州市委第七輪巡察24個單位黨組織巡察反饋情況。其中,廣州農商行主要問題是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

在紀委通報問題後僅一週的時間,10月15日,廣州市中院披露了一起該行員工違法放貸案件,涉案員工共4人,違法放貸金額合計1.9億元,後造成1.32億元未能收回。

金融反腐壓力下,廣州農商行面臨全方位的問題整改,隨著腐敗系列問題的調查深入,隱藏在背後的各種問題也將浮出水面,從而不可避免的影響到廣州農商行經營戰略,尤其是衝刺IPO將不可避免的遭遇障礙。針對紀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以及原董事長被調查給廣州農商行帶來的影響,發現網記者給廣州農商行發去採訪函,截止到發稿前,廣州農商行沒有給出迴應。

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

作為一家農商行,本應是服務“三農”的中堅力量,但是,在資產規模擴張的利益誘惑下,廣州農商行與“三農”日漸疏離,業務違規頻頻。10月8日,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公佈“十一屆廣州市委第七輪巡察公佈24個單位黨組織巡察反饋情況”。其中,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被指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

具體來看,廣州農商行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投向“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慢,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存在短板。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機構變動和幹部調整較為頻繁,存在違規提拔幹部、職責推諉扯皮等問題。基層黨組織覆蓋率不高、功能弱化,流動黨員疏於管理。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監督執紀問責寬鬆軟,基層從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公款購買購物卡和高檔酒水、公車私用等“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勤儉節約意識缺乏,會議和培訓大多組織在酒店召開。“靠啥吃啥”問題明顯,員工個人消費貸款稽核不嚴等問題整改不力。

“批量化”放貸1.9億元,190人每人發放100萬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基層從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廣州市紀委巡視組反饋廣州農商行存在問題公佈僅一週,10月15日,廣州市中院披露了一起該行員工違法放貸案件,涉案員工共4人,違法放貸金額合計1.9億元,後造成1.32億元未能收回。

廣州市中院一審的資訊顯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間,被告人李曉明擔任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奧園微小貸中心業務主管,負責貸款業務管理及貸款的審查、審批等。期間,被告人黃某、黎某及樑某為其下屬業務經理,負責貸款業務辦理及貸前調查。

上述人員為完成銀行放貸任務,共同違反《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相關業務管理的規定,未對其所經辦或審批貸款的借款人身份資訊、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使190名借款人獲得貸款共1.9億元,但逾期無法還款。

其中,由樑某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8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人民幣8400萬元,逾期未收回6242萬元。

由黃某、黎某等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72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7200萬元,逾期未收回4795萬元。

由被告人黎某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3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34筆貸款,共計3370萬元,該34筆貸款陸續出現逾期,逾期未收回金額為2178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明、黃某奇、黎某信無視國度法令,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度劃定發放貸款,數額出格龐大,並造成出格重大的損掉,其行為均已組成違法發放貸款罪。依照個人違法情節情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6年不等,並處罰金。

事實上,廣州農商行違法違規放貸問題並不是第一次曝光,廣州農商銀行曾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貸,且現在都成為了“老賴”。

據(2017)粵01民初105號檔案,2017年11月28日,廣州市金佳信通訊產品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金佳信”)因未按規定償還借款本息,被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州農商銀行黃埔支行償還借款本金14,020.64萬元,並支付利息、罰息、複利。現在,廣州金佳信早已成老賴,廣州農商行的貸款也變成了不良資產。

實際上,在廣州農商銀行不良貸款餘額最高的十大單一借款人中,有五名已經成為“資深老賴”,還有一名已申請破產。

風控漏洞接多張罰單

違法放貸以及向有“前科”的公司發放貸款,暴露了廣州農商銀行信用稽核不嚴謹、風控系統不健全的問題,而如何提高自己的信審門檻,加強風險控制管理則是廣州農商銀行亟待解決的難題。

發現網不完全統計,2018年廣州農商行因各種違規收到監管罰單10張,罰單金額累計355萬元。

今年以來,此類違規問題依然存在。2019年7月29日,廣州農商銀行因貸後管理不盡職,李旭輝、陳亦昌、徐月梅挪用個人消費貸款,被中國銀監會廣東監管局罰款50萬元,前述相關人員被分別給予警告。

8月27日,中國證監會網站公佈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61號)顯示,經查明,廣州農商銀行在開展基金銷售和託管業務中存在問題:基金銷售業務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等4大問題。

除了上述可見的違規事實,廣州農商銀行或許還存在隱藏的巨大風險。

反腐風暴下 原董事長王繼康嚴重違紀違法落馬

除此之外,8月23日,據廣州市紀委監委披露,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繼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王繼康擔任廣州農商行董事長期間,廣州農商銀行慷慨為香港上市公司偉祿集團提供數十億元貸款,資助它以不可理喻的天價收購實控人手中的垃圾資產,而抵押物遠不可能覆蓋風險;後者則幫助該行H股神祕股東雷曼盈套現。

違法違規問題不斷,高管腐敗的背後是廣州農商行淨利增速出現大幅下降。8月29日廣州農商行披露2019年中期業績,上半年總資產已經突破8500億元,與排名第三的上海農商行僅相差300億元。實現營收108億元,同比增長32.11%;淨利潤36.73億元,同比增長 8.30%。營收雖保持去年同期較高的增速,但淨利潤增速出現大幅下滑,較2018年上半年28.49%的增速下降約20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農商行正在衝刺回A股上市。然後,近一個月來該行原董事長被查、基金業務違規收到監管措施等,使得該行A股IPO或存在重大變數。(發現網記者 羅雪峰 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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