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財經>

運營13年之後,交強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有望再度迎來調整。

近期,有訊息稱監管部門正擬修改交強險有關細節,主要原因在於,作為一種社會屬性濃厚的強制性險種,在經歷了13年的發展之後,目前的交強險已經不再適應當下的社會環境,更重要的是,持續多年實現盈利,背離了商業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不盈不虧”的初衷。

不過到目前為止,有關交強險調整的細節仍處於高度保密狀態,業界猜測,改革的方向大概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隻調整責任限額。交強險制度自2006年實施以來,只在2008年調整過一次責任限額,將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上調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經過多年發展,在實際經營中,無論是車損責任還是人傷責任,顯然都已經遠非12.2萬元可以覆蓋,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呼聲因此一直不斷。

另一種是在調整責任限額的同時也調整交強險費率,原因是雖然交強險業務多年都處於承保虧損狀態(2018年交強險報告尚未釋出,此前只有2017年交強險業務實現承保盈利),但自2013年開始,交強險業務整體一直處於經營盈利狀態,到2017年5年時間內,更是累計實現185億元經營利潤,與交強險業務“不盈不虧”要求不符。在這種情況下,“限額向上,費率向下”顯然更符合各方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根據交強險盈虧情況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調整費率,但如果是調整保險責任限額則需要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衛生主管部門以及農業主管部門共同做出規定。

無論如何,交強險作為國內第一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其對於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普及保險知識,尤其是推動車險業務發展居功至偉,但在施行13年後,原有的規定顯然已經有諸多不適應之處,調整勢在必行。

交強險13年,歡喜和憂傷並存

交強險作為一種強制實施的險種,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大體有兩個特點:一是沒啥利潤空間,別有幻想;二是社會屬性濃厚,要有擔當。

交強險制度設立的初衷是保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權益,從法律到條例到條款,管理體系自上而下,《保險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上位法;國務院2006年出臺的《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條例”),標誌著交強險制度正式實施;保險行業依據上位法和條例制定條款費率並組織經營。

交強險運營13年來,商業保險公司受益匪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實際運營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又令保險公司頭疼不已。

歡喜之一

交強險普及保險意識,車險投保率顯著提升

交強險自2006年7月1開啟運營,2008年2月進行了一次限額和費率調整,此後平穩運營。其對車主進行了第一輪保險意識教育,啟發了民眾的車險投保意識。

資料顯示,交強險實施以來,車輛保險投保覆蓋面逐漸擴大,國內機動車投保率已經從2005年末的36%提升至2017年末的75%;汽車投保率從2005年末的58%提升至2017年末的95%,2018年繼續上升至95.6%。在投保交強險的汽車中,商業三責險的投保率為82.5%,南部沿海地區投保率顯著高於北部地區,寧波等地區投保率甚至已經超過95%。

十年間交強險保費收入(億元)與同比增幅(%)

歡喜之二

交強險開啟車險市場“黃金十年”

在普及保險知識的同時,交強險的普及也開啟了國內車險市場的“黃金十年”。

十多年間,交強險保費收入從600億元增長到2000億元,增速穩定在10%上下,佔據車險總保費收入的1/4。伴隨著汽車消費升級,新車銷量快速增長帶來了新流量,民眾意識覺醒提升了投保率,車險經歷了發展的黃金期,也帶動產險行業保費收入跨入萬億行列。

商車費改啟動後,商業車險保費折扣快速下降,導致商業車險降速乏力,快速向零增長趨近,此間,交強險依然保持穩定增長,成為車險增速的中堅拉動力。

此外,交強險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建立履行了社會管理職責,交強險救助基金、小額案件互碰自賠、無責賠付等等,提高了事故處理效率,從“紅臉吵架”到“找保險公司”,減少了社會矛盾。同時,交強險提高了道路執行效率和承載率,“跑的更多、跑的更快”,間接為車險業務帶來了新流量。

2011年以來商業車險和交強險保費增速比較

憂傷之一

說好的“不盈不虧”變成了承保“虧虧虧”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交強險業務實際經營中也逐漸暴露出很多的問題,讓保險公司“憂傷不已”。

作為政策性保險,交強險經營原則為“不盈不虧”。行業在定價過程中不考慮預定利潤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拒保提費。全行業採用統一的費率、責任限額、條款內容。

實際上,卻常常是財險公司虧到吐血:盈利了是很不合適的,是薅了群眾的羊毛,必須調價提限額;虧損了無大礙,時間是最好的藥,療效等等再看。

但保險公司畢竟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市場化機構,上有股東要交代、下有員工要吃飯,長期的承保虧損顯然不符合市場機制,於是市場上出現了拒保拖拉機、大貨車等風險選擇行為。

自2008年2月,限額和費率調整後,交強險持續承保鉅額虧損,2011年承保虧損甚至突破了百億。2009-2017年9年間,交強險累計承保虧損506億元。

憂傷之二

實際經營中分項責任限額屢遭突破,契約精神匱乏成險企不能承受之重

交強險的分項責任限額是定價的重要依據,簡單而言,限額越高保費越高。現行的體系是在充分考慮了消費者承受能力和限額覆蓋能力的基礎上,依照分項限額確定的。突破分項限額的賠付是當前保費水平無法覆蓋的。

部分省份基層法院實踐中,《條例》和條款中規定的分項限額屢屢被突破,原因是《道交法》的規定在限額內不分項賠償,《交強險條例》屬於下位法,不得有與上位法相牴觸的規定。

《道交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條例》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向遼寧高院覆函明確表示,“受害人請求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對超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分項限額範圍的損失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儘管如此,部分基層法院在司法實踐中依然做出了超限額賠付的裁定,也能感覺到司法系統站在人民角度對保險行業深深的怨恨。

某發達城市區法院在2016年刊載著如下內容:

“人們真誠期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能把受難民眾從車輪下“拯救”出來,渡過鬼門關。但隨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蠻橫問世,可憐的第七十六條日益旁落,災難財也就日益“裝進”保險公司的腰包。”

在歡喜與憂傷並存中,交強險的經營迎來了兩個關鍵的時刻,而現在看來,這兩個關鍵時刻,成為了影響交強險政策走勢的關鍵時點:

時點一:2013年

經營利潤轉正

交強險開辦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難以擺脫承保虧損的狀況,投資收益始終無法彌補承保的窟窿。但從2011年開始,隨著酒駕等不良駕駛習慣的遏制,交通事故出現頻率快速下降,行業車險賠付率逐步下移。2013年,交強險承保虧損43億元,投資收益45億元,實現經營利潤2億元,在投資收益的拉動下,交強險終於實現了經營微利,向“不盈不虧”的目標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時點二:2017年

承保實現微利

2017年,交強險綜合賠付率為74%,綜合費用率為26%,實現承保盈利0.8億元,交強險首次實現了承保微利。綜合賠付率較鉅虧之年下降了8個百分點,綜合費用率下降了4.4個百分點。

交強險2008年以來的綜合成本率情況

兩個扭轉時局的關鍵節點,看似否極泰來,但於交強險而言,“泰”久了蘊含著極大的不確定性。“不盈不虧”的維度並不在某一年某一家機構,而在於一個階段內——2013年到2017年5年間,交強險累計實現185億元經營利潤。虧損是可以容忍的,但大幅盈利尤其是承保實現盈利可能會引發爭議。

推動交強險“賠付率向上、費用率向下”,提高分項限額或是最佳選項

運營13年後,交強險再度面臨調整,未來會往哪裡走?可以從技術的角度分析出道路千萬條,讓險種更科學、合理、健康,但是迴歸到交強險的初心本源,可選的路怕是不多。

經營模式的選擇。國際上交強險的經營模式大體有兩種,即代辦模式(日本、中國臺灣)和市場化模式(美國、英國)。代辦模式下,保險公司只是個代辦機構,收取勞務費用,經營的利潤和虧損由政府承擔。市場模式下,自主定價、市場競爭,政府不做干預。國內選擇的則是一條不左不右的中庸路線,政府主導定價、公司負擔盈虧,這也是交強險種種問題的根本原因。

保障範圍的選擇。部分國家的交強險只是保障人身傷害。中國交強險是對人身和財產損失採取無過錯賠償原則。其實,交強險關注的重點應該是大額低頻的人傷案件,大量低額高頻的財產損失案件,在交強險和商業險分別核算一次,佔用了保險公司大量的理賠資源。取消財產損失賠償責任,提高人傷賠償的限額,也許更能體現和忠於初心。

區域差異性的體現。各地區風險水平差異極大,“一刀切”式的定價顯然不合理不嚴謹,東西部之間出現了補貼流動,費率水平無法準確反映風險水平。這顯而易見的問題,各方奔走呼籲了十年,屢屢有曙光,但始終未照進現實。

交強險不是一個孤立的險種,他是車險的一個子險種,交強險與商業車險之間是“互相補貼、自動平衡”的關係;站在更高的格局,它不是一個簡單的險種,它是國家層面、關係民生的大事兒。

從上位法到條例到條款,自上而下嚴密的管理體系,決定了各種費率、限額、模式的調整,都要擾動上位法、要舉行聽證會。因此行業的利益莫談,要從國家人民的角度來討論交強險的技術問題。在商車費改的大背景下,我們的目標一直都是“賠付率向上、費用率向下”,那直接提高交強險分項限額不失為一個除了保險公司外,各方均滿意且易於推行的選項。

< END >

最新評論
  • 1 #

    買了第三者商業險就不應該重複買交強險了!如果不買商業險就要強制買交強險,只有這樣車主才服

  • 2 #

    交強險應由商業險取代。

  • 3 #

    要麼提高賠付,降低價格,要麼直接取消算了,把車損第三方設定成必須買

  • 4 #

    交強險有那麼多支出嗎?支出能透明嗎?

  • 5 #

    原因是雖然交強險業務多年都處於承保虧損狀態(2018年交強險報告尚未釋出,此前只有2017年交強險業務實現承保盈利),但自2013年開始,交強險業務整體一直處於經營盈利狀態,到2017年5年時間內,更是累計實現185億元經營利潤

  • 6 #

    交強險簡直就是雞肋!

  • 7 #

    交強險應融入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變為強制性購買,然後保額設定一個最低限額。

  • 8 #

    商業三者險660能保到50萬,而交強險只有11萬,顯然不合適

  • 9 #

    好多人每年都交,從不使用,能不盈利嗎

  • 10 #

    應該可二選一,買商業的便可無需買交強險了,把有些險種改下。

  • 11 #

    強制購買商業險,交強險重複了

  • 12 #

    其實保險太好掙了。出車禍有保險應該和司機沒關係了保險公司出面調停

  • 13 #

    交強險賠付的還是多了,不然盈利更多

  • 14 #

    買商業險,還必須買交強險,無語

  • 15 #

    自從實施了交強險!出了事故交強險從未給予理賠過!所有的一切都是商業險賠付!

  • 神秘買家6億元拍走,樂視大廈究竟歸誰?
  • 年產值可達80億!巴彥淖爾這個人工智慧智造專案動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