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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高水平動態平衡

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注重需求側改革,打通堵點,補齊短板,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

眾所周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這些年來重點推進的一項工作,也是經濟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點工作之一。經過幾年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供給側的供給質量和效率都有了明顯提升,經濟執行質量也有了明顯提高。特別在貿易保護、單邊主義和新冠疫情的雙重影響下,中國經濟仍然保持了比較好的增長水平,成為全球體中唯一能夠實現2020年經濟正增長的國家,更證明了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正確,也證明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的成效。

事實也是,供給側作為市場這枚硬幣的一面,如果供給側的供給結構出現了比較大的矛盾和問題、供給的質量和效率不高,就會嚴重影響需求的發掘,影響需求的開發與拓展。只有把供給側的供給質量和效率提升,才能啟用更多消費需求,才能讓需求端變得越來越活躍。所以,在推進高質量發展中,必須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繼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緊抓實,最大限度地提高供給側的供應質量與效率,真正把供給側的能量全部發揮出來。

從前幾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情況來看,重點是放在了對低效率供給、過剩產能、低品質產品、低效益企業的清理和出清等方面,特別是對殭屍企業處置,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處置了一批只有消耗、沒有產出,只有汙染、沒有效益的殭屍企業,從而有效減少了資源浪費。在此基礎上,對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消費需求的低端產品、低端供應,透過市場競爭的方式,將其淘汰。因為,相當一部分這方面的供給,只要沒有政策支援、沒有資源傾斜,就將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以競爭方式淘汰的低端產品和企業,也成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非常重要的方面。

客觀地講,從生產佈局和資源分配角度推進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已經基本到位,該出清的出清了,該淘汰的淘汰了,該透過提升再保持生存條件的也這樣做了。按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已經到位,不需要再進一步步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了。顯然,這是不對的,也是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解不深不透的表現。因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決不是淘汰和處置一些殭屍企業、落後產能那麼簡單,更在於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需求端的需要,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啟用需求端的消費熱情。只有把需求端的熱情啟用和挖掘出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才算到位,且不能抓一陣就放鬆,而要持之以恆。

毫無疑問,此次會議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目標、新的思路。特別是注重需求側改革的提法,是依據近年來市場需求變化提出的一種新的觀點和思路。因為,在供給側第一階段工作已經取得比較明顯成效、供給側改革也將從結構性轉向提升效率與質量的第二階段的情況下,對需求側也是需要改革的,是需要打通堵點、補齊短板的。否則,要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向縱深發展,更好的激發需求端的熱情,難度也是相當大的。

也正因為如此,中央提出了“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的新目標、新要求。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就應當是供貨側改革和需求側改革齊頭並進,一手抓供給側改革,一手抓需求側改革。供給側要以創造需求為目標,要依據廣大居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特點,重點在如何提高產品的品質和質量、如何提高產品的適應性、如何滿足多層次居民生活需要上做文章。透過產品質量的提升、品質的提升、與消費契合度的增強、與居民收入增長相匹配的方式,激發和啟用市場需求,創造新的市場需求,真正形成供給創造需求的良好局面。

而從需求端來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就是需求對供給的牽引。只是,這樣的牽引方式,還顯得過於原則和單一。因此,需要緊緊圍繞國內大迴圈的要求,去牽引供給改革,讓供給的質量和效率更符合市場需求,讓供給能夠時刻在需求面前有緊迫感,真正使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的關係能夠有機統一、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真正形成供給與需求的高水平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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