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退市標準是越來越嚴,這是好事。
但作為投資基礎,誠信關、公正關才是 股市的根本,投資者只能從表面的公開資訊來評判企業是否值得投資,而上市公司的資訊資料是否真實,那隻能靠治理環境和措施來保證。
縱觀各項措施,唯獨缺乏對投資者的賠償機制。如果賠償機制健全,作為企業按要求釋出資訊,投資者依據資訊來評估和判斷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如果因為上市企業以欺詐手段上市,以虛假的資訊來誘導投資者,我們的相關懲治機制開動起來,一個字“罰”,從你開始欺詐、謊騙起,不管你的資產如何轉移,一律追償,罰的你傾家蕩產。
在這樣條件下,作為投資者願者自負的規則才能成立。普通投資者是沒這個能力識別你隱藏在臺面下的齷齷齪齪,關鍵很多行為還是蓄意為之。
也相信,只要這樣,切實履行了處罰賠償機制,加上各項監督指標。我們的股市才能真正的健康發展。
於國於民,才能走向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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