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訊息,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並於2020年12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作出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負責人介紹,從案件調查情況來看,3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阿里巴巴、閱文和豐巢分別取得了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營業額明顯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在集中實施前,均未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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