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中國人,為何非要吃野味?
“吃個熊掌,撞一下運氣就會上水(贏錢)的。”
老闆開啟冰箱,十幾只熊掌和一個狗熊頭看的更清楚。
“隨便拍”
這是攝影師趙大明在離武漢1800公里的國外-緬北(啥都合法),一家中餐野味店裡拍的。
店離賭場200米,
中國來的賭客輸了吃熊掌轉運;
贏了吃穿山甲護體…
100/杯泡穿山甲藥酒;
200/只蜂猴;
250/條眼鏡蛇;
260/克犀牛角;
350/斤穿山甲;
1000多元/只熊掌…
在美國開車撞死野生動物,車主是否無責要警察確認。
但處理屍體要花不少錢,這對中國很多人來說根本不是事,呼朋喚友來吃哇。
我認識一個夏爾巴獵人,他最喜歡乾的事情就是把打到的野兔山雞什麼的晾乾薰好拿去賣給傻乎乎的漢族人,然後拿錢去買牛羊肉吃。當然在兜售他的野兔山雞肉的時候他絕對不會提自己更喜歡家養的牛羊肉,不過這僅僅是商業上的考慮。
02
有些中國人為何如此熱衷於野味?
《自私的基因》裡有個文化“模因”的概念,是指文化得以延續最小單位:
仁義禮智信;
手工炒茶;
湖蘭人一開口,你就大概知道他是哪裡人;
…
這些不分好壞,只論適應能力,都是“模因”找到合適的群體,一代代的傳下來的。
03
“吃野味”也是個“模因”。
宋以前,食用“六畜”外的野味會鄙視的:
《周禮》“士”被賜予豚(小豬)、魚、臘(醃肉);
“天子”享九鼎,包括牛、羊、豕、魚、臘、腸胃、膚、鮮魚(新鮮的魚)、鮮臘(新醃的肉)。
沒野味的位置。
祭祀用的三牢指牛﹑羊﹑豕,聽說過用蝙蝠的莫?
漢《淮南子》:“越人得蚺蛇以為上餚。”
宋朝《嶺外代答》中更說:“深廣及溪峒人,不問鳥獸蛇蟲,無不食之!”
漢時中原文化沒完全到越,文人就鄙視越人;
宋時中原文化沒完全到嶺南,就鄙視嶺南人。
他們毫無意外的用了愛吃野味這條做攻擊人的證據。
04
但
凡事就怕但是
宋重文輕武,讀書人在天堂裡瀟灑,個個“不為良相,即為良醫”。
就將醫學帶離臨床經驗(宋之前,尤其是南宋前醫學還是很重臨床科學的),轉而尋求哲學。
文人大多手無縛雞之力,華佗那樣的刮骨療傷是不可能的。
選藥、煎湯這種簡單操作立馬流行起來。
《傷寒雜病論》被拋棄,《黃帝內經》因基於哲學、湯方的典籍開始獨霸一方。
於是文人一副藥治百病~
電視劇裡不管男主什麼病,女主都在煲藥,就是這道理。
煲藥就要選才,常見的豬蹄能治百病,文人自己都不信,怎麼唬住人?
當然是越稀有越好:
時間稀罕:死刑犯的血-人血饅頭、嬰兒臍帶;
地點稀罕:深山老林動植物,天山雪蓮、燕窩、野豬肚養胃、蛇膽清火、夜明砂(蝙蝠糞)明目…
文人還有個牛牛的詞彙“藥食同源”,於是山洞裡躲著的蝙蝠被迫上了餐桌。
清朝入關後,帶來了更多的野味習俗,上行下效的勢能更大…
“水陸八珍”聽說過嗎?
乾隆爺奠定的: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說犴鼻)、駝峰、豹胎、獅乳、獼猴頭等;
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脣、駝峰、猴頭、熊掌、鳧脯、鹿筋、黃脣膠、豹胎,以及果子狸。
紅樓夢賈府的食材:“大鹿三十隻,獐子五十隻,狍子五十隻,暹豬二十個,湯豬二十個,龍豬二十個,野豬二十個,家臘豬二十個,野羊二十個,青羊二十個,家湯羊二十個,家風羊二十個,鱘鰉魚二個,各色雜魚二百斤,活雞、鴨、鵝各二百隻,風雞、鴨、鵝二百隻,野雞、兔子各二百對,熊掌二十對,鹿筋二十斤,海蔘五十斤,鹿舌五十條,牛舌五十條,蟶乾二十斤,榛、鬆、桃、杏瓤各二口袋,大對蝦五十對,幹蝦二百斤,銀霜炭上等選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萬斤,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雜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各色乾菜一車,外賣粱谷,牲口各項之銀共折銀二千五百兩。外門下孝敬哥兒姐兒玩意:活鹿兩對,活白兔四對,黑兔四對,活錦雞兩對,西洋鴨兩對。”
@魏水華
您看看,野味有多少?
那是越多越稀罕越有地位的。
戒耳餐。
何謂耳餐?
耳餐者,務名之謂也,貪貴物之名,誇敬客之意,是以耳餐,非口餐也。
不知豆腐得味,遠勝燕窩;
海菜不佳,不如蔬筍。
餘嘗謂雞、豬、魚、鴨,豪傑之士也,各有本味,自成一家;
海蔘、燕窩,庸陋之人也,全無性情,寄人籬下。
——《隨園食單》-戒單
大才子大吃貨 袁枚 就公開反對野味,上文大概意思是:野味,完全是給耳朵吃的食物,不是給嘴吃的。
普通百姓看到帝王將相吃野味成風,自然奉為圭臬,江湖上四處飄蕩著虎骨治百病、虎鞭壯陽的方子…
甚至國寶大熊貓的皮在大清就常晾在百姓房子外(一位法國的傳教士在路過四川的一戶農民家時,不小心瞅見了他家的院子里正鋪滿了熊貓的皮在晾晒…熊貓於是中外馳名)。
歷史讓野味在中國人“模因”裡有種貴族感。
比如承德在那時候是皇家去避暑的地方,風俗還有些在的:
美食-承德地方美食主要分兩類,塞外野味和風味小吃。
塞外野味像“鹿肉、狍子肉、駱駝肉”等等,可以到高大上的“滿漢全席”。
你和哥們夠不夠鐵?
有個標準是他悄悄的告訴你:兄弟,老虎肉吃過沒?哥帶你去緬甸嚐嚐…
這既是我有權力的象徵;
也是我信你,現在把把柄讓渡給你的象徵…
05
野味好不好吃?
當然不好吃!!!
沒錯就是句號,5種被馴化的動物地位至今無法撼動。
我們都有著一個原始人的胃。
這話反著說:野外已經沒有什麼可被馴化的動植物了。
被馴化前的玉米長這樣,西瓜長這樣,你下嘴試試?
地球上現在還有一個叫水果獵人的職業,主要在熱帶找水果,能發現一個水椰子就夠高興好幾年了…
在中國大熱的《荒野求生》完全是大家離開野外太久,加上電視的渲染,實際上人作為萬獸之王、地球最大bug,bug到癌症級別,拿著工具能幹死一切動物,徒手都能掐死狼。
野豬、野鴨的肉又柴有硬,怎麼煮都和咬鐵塊一樣。
野豬腿是逃命、野鴨胸用來飛,根本不是籠子裡那麼鮮嫩可比的。
06
野味毒不毒?
蝙蝠有多毒? 之前文章寫過,點我閱讀>>
人也很毒啊,人唾液裡也能分離出病毒,普通人嘴裡細菌比金毛犬還多…
今天說一個人把病傳給野味、野味再傳回來的例子~
500年前,葡萄牙人登陸並統治了美洲。同時帶去了麻風病:一種由麻風桿菌或瀰漫型麻風分枝桿菌引起的慢性傳染病。
病菌從鼻子耳朵擴散到面板和神經,導致面板變厚,產生結節,失去知覺,雙目失明,然後眉毛脫落,鼻子塌陷,最嚴重是上肢殘廢,身體畸形。
這種病滿世界都是,中國春秋就有病例。
說回美洲,有種慢吞吞犰狳[qiú yú]的動物找到埋在郊外的麻風病人屍骨。
犰狳體溫很低適合麻風病菌存活,期中九帶犰狳感染率超40%,一來二去就適應了,帶菌滿美洲閒逛。
巴西現在是世界第二大麻風病國家,因為窮人太多,抓行動緩慢的犰狳來補充蛋白質是沒辦法的事。
人家是明知道會感染,明知道有毒,沒辦法要吃;
有些人是明知道會感染,明知道有毒,為了面子還要吃,國家不許的,就偷偷去邊境吃…
07
不過“模因”是可以慢慢通過氛圍調整的,因為中國人是擅長自我反省的~
這需要個體的二級、三級自覺。
我們那抽菸舉例:
a開始只是覺得抽菸爽;
後來覺察到抽菸有害健康,就屬於二級了,但這不一定有用,a知道抽菸有害健康,還是繼續抽了,反正人生才活幾十年,幹嘛委屈自己;
到三階就很牛了,a有一天領悟到人生根本沒有享樂和痛苦的概念,本就是一場修行,抽不抽菸根本無所謂,這時候他選擇抽或不抽就很自由了。
老王希望所有讀到這篇文章的人都到第三個階段…
到時候,只需把“抽菸”換成“吃野味”…
美好的事情就發生了。
歷史教育 應從娃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