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和老婆處物件的時候,我記得那是八十年代中期,那個時候,改革開放已經很長時間了,人們的時候和過去比有了s平時也不是總吃肉,吃雞吃魚就更少了,海鮮之類的也只有到過年節的時候,才能看到它的身影,一般的時候能吃上雞魚就算是改善生活了,那個時候,烹調方法也比較單調,吃雞吃魚都是燉,也不會做什麼,燉雞的時候,一般腦袋和爪子都扔掉,我記得老爺子單位分了幾斤魚,因為沒有腦袋,老爺子還為此高興了好幾天。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多年以後,這些廢料都成了寶貝,人們專門喜歡吃,據說,它們是動物身上的精華,想一想也覺得有道理,畢竟一個是頭,一個是尾。
我頭一回去老丈人家去,他們很熱情,吃飯的時候,老是給我夾菜,我的碗裡始終是冒尖是,全是菜,據說這是東北人的習俗,顯示東北人的豪爽和熱情的性格,以及對人的認可,也就是說,他們已經把我當成家人了,小雞燉蘑菇,紅燒魚,家常冷盤,幹炸小黃魚,還有汆白肉,這道菜一般人家是不會做的,也是比較上檔次的,還有一個拔絲地瓜,剩下的就是小炒了,這在當時已經是相當的不錯了。
也不知道是誰,給我夾了個雞爪子,我暗自納悶,這在我家都是扔的東西,他們怎麼還能燉著吃,而且還夾給客人,後來我發現他們還把雞腦袋拿在手裡,津津有味地啃著,眯著眼睛,一副陶醉的樣子,還有,老婆的弟弟拿著另一個雞爪子也吃得很香,據他們說,雞爪子是雞身上最好吃的部位,有一會,她弟弟兩個雞爪子哄他姐夫給他辦了一件大事,
以後生活越來越好,食材也越來越高階,生猛海鮮也不是個事了,但是,家的味道始終是不能忘記的。
今天給大家介紹一款不一樣的做法:
買回來的雞爪子用水泡兩個小時,撈出瀝水,試幹水分,在雞爪子鼓肚的地方拉開,這樣一來可以去腥,二來可以快速入味。然後放入涼水中燒開,撈出,趁熱抹上老抽上色,稍晾一會。
起鍋做油燒至六成熱的時候,下入加工好的雞爪子炸製成虎皮色,撈出,然後,在溫水中浸泡二十分鐘,
另起鍋,放入底油,加入蔥薑蒜,爆香鍋底,加入少許番茄醬炒出紅油,加入清水,開始調味,加入五克的鹽,二十五克的生抽,十克的老抽,放入紅幹椒,料酒,五克的醋,大火燒開,轉小火燉三十分鐘,燉至肉爛脫骨的時候,撿出鳳爪,擺在盤中,擺出造型點綴點香菜葉即成,
這道菜,色澤紅潤,顏色漂亮,鹹鮮酥爛不失軟糯的口感,咬一口滿嘴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