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戰後美國大蕭條期間,有一本美食指南風靡全美。
那是在防空洞內吞下罐頭與口糧的困窘年代。
但是這本書的作者費雪,卻優雅地展現著戰爭時期主婦的絕佳本事。
書名很有意思,叫:《如何煮狼》。
她在書裡告訴你,把早餐喝剩的番茄汁、僅存的最後幾滴檸檬汁、罐頭蔬菜汁、浸過歐芹莖的熱水都灌進琴酒瓶裡,冰好。除非你是傻瓜,否則絕不丟棄任何一種菜葉果菜汁!
她還告訴你,可以用種花的陶土盆子來烤麵包,但要抹了足夠的油;如何把肥肉中的油渣,拌進麵包裡,追求踏實的口感。甚至還教你怎麼做肥皂、做漱口水……
一本書,展現出了在貧窮的年代裡,一個在逆境裡的快樂煮婦,因為食物抵擋了飢寒,恐懼,孤獨。
我喜歡樹裡那種放下身段的坦誠,和努力。
彷彿那些大蕭條下艱難的歲月也變得美好起來。
就像費雪在書裡寫,“飲食不在乎填飽肚子,而是在乎如何在共食的快樂氣氛與緩慢咀嚼中,享受出美味。”
我們是很少有這類書的。
中國人歷來對“文化”、“價值”這類內容都有著極強的企圖心。
無論是蔡瀾說的走遍“日本”;梁實秋的“雅舍”小品,還是汪曾祺的“邊吃邊聊”,
看似書裡也說了不少居家溫馨、日出雨後,
但你只要細細品味,總能品出一種精緻、細膩、孤傲在其中。
畢竟,我們一向只喜歡“好的”、“高階的”東西。
孔子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吃的東西,再精緻也不為過。
《舌尖上的中國》中說了那麼多菜,你卻只記住了一句:“高階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採用最樸素的烹飪方式……”
至於低端的食材麼,大家瞎jb做做就好了,反正又不值錢。
說回前幾天,有個朋友給我投了一篇稿子,講的是她從小殺雞、殺魚的故事。
寫的非常有意思,但我一直壓著沒發。
因為,即使是我,也不能確定這麼血淋淋的現實,究竟有多少人想看到——
文:岸邊
昨天朋友給了兩條自己釣的魚,拿來的時候還活蹦亂跳的,就養了起來。
家裡的神獸(孩子)好奇的研究了半天,對於摸魚又感興趣又害怕,說“媽媽,你還敢摸它,表面黏糊糊的,太可怕了”。
在我告訴她隨後我還要殺魚的時候,兩條腿的小神獸對我表達了集敬仰害怕於一體的混合情感。
我想起小時候,無論雞魚,只能買到活的。
想要吃到嘴裡,必須自己動手奪走它們生命。
然而,並不是每一位母親都有著成為“廚房儈子手”的覺悟。
我的媽媽,就是那個時代絕對少有的坑娃專業戶。
她不敢碰活雞活魚,因此,每次買活物的時候,必定帶上我,然後隨手打賞些零食,當作甜頭。
於是,隔三岔五的,菜市場便出現了一個非常詭異的畫面。
一個五歲的小胖丫頭,拽著一隻親手挑選的公雞,穿梭在菜場來來往往的人群中。
由於小姑娘身高太小,雞頭只好在地面上各種摩擦。
瀕死的公雞,幾次想要奮力直起身來,但在小姑娘的手裡,都以失敗告終。
最後公雞被活活拖走,在街道上留下一條由血淚雞毛混合而出的土線……
大概讓5歲女孩殺雞,還是過於殘忍。
所以,家裡每逢殺雞的時候,出場的必定是老父親。
殺雞,首先必須要有一把菜刀,還得是那種在自家磨刀石上才剛剛磨過的。
後來我想明白了,“鈍刀子殺雞”,對人、對雞,都是一種折磨。
除此以外,一定還要準備2個盆,一個用來裝雞血,一個用來裝雞的屍體。
殺雞前,老父親總是先會把雞兩隻翅膀抓緊,把雞頭使勁往後掰,用抓緊翅膀的手固定住,然後提起菜刀,嘴裡開始給雞念“往生咒”——
你要仔細聽,那詞兒也充滿著詭異:“小雞小雞你莫怪,生來就是一盤菜……”
念罷,父親的膽子也壯足了。
手起刀落,割開雞的喉嚨,放出鮮血。
等血不怎麼流了,就一把把雞扔出去,讓雞自己進行最後的掙扎。
等最後撿回已經死透的雞的時候,家裡燒的滾開的開水,正興奮的在鍋裡翻騰,準備進行褪雞毛的儀式。
5歲小女孩殺雞的畫面確實太凶殘了,所以我最開始殺的食物,是魚。
殺魚,是我七歲就掌握的一項技能。
雖然經常被魚甩的滿臉水,但年紀幼小的我,偏執的認為這項家務勞動還是具有一定娛樂性的。
直到後來,市場的魚販提供了“代客宰殺”的服務,我才慢慢隱藏起了自己殺魚奪命的技能。
結婚後,每逢碰到要殺魚的事兒,更是有老公主動承擔。
直到有一年過年,老公把手弄傷了,年夜飯的魚卻還沒有殺,一籌莫展之際,我默默對著魚走了過去,迅速而熟練的將剛剛還活蹦亂跳的魚一通殺宰,把一旁的老公震驚的呆了半天。
前段時間,在家隔離的時候,看了日本電影《生存家族》,故事情節讓我不由產生了一絲擔憂。
確實,現在社會化分工越發的細緻,我們掌握的技能也變得越來越少。
以前每家的父親都會點修理和製造手藝,每家母親用木柴煤炭就能生火煮飯。
可現在呢?
每家的父親都會叫物業修水管,每家的母親也都喜歡在犯懶的時候點一餐豐盛的外賣。
這樣的我們,真到現代社會秩序崩潰、我們不得不返回農耕時代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有能力活下去呢?
我不確定。
寫得好歸好,但是殺雞的一段,驚到我了。
我小時候也見過殺雞。
說實話,噩夢。
我雖然當時年紀小,不能理解一隻雞歪著脖子放血有什麼恐怖的。
但是,那聲嘶力竭的慘叫,我還是聽得懂的。
絕命啼嘶。
我知道很多人,成年後也見不得殺雞。雖然他們吃雞肉,比誰吃的也不少。
要知道,我們中的很多人,其實根本不想面對生活的血腥。
他們喜歡的,是站在高高的道德山頂上,對著山下的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
這個是傻逼;哈哈哈哈,那個也是傻逼;
嘿!你快看,這一片都是傻逼,哈哈哈哈哈哈……
何不食肉糜的故事,你們一定聽過。
西晉王第二位皇帝晉惠帝司馬衷,聽說百姓都快餓死,懵逼質問,怎麼不喝肉湯呢?
類似的。
有一次,在聽到身邊朋友抱怨,“剛和女朋友同居後,生活習慣總是彼此打擾,太麻煩了”的時候,另一個朋友幾乎想都不想就脫口而出——
“怎麼不買個大點的房子呢?哈哈哈,你想,要是買70000平米的房子,你連對方在哪裡都找不到。”
全世界能擁70000平米房子的,怕是隻有奧尼爾一人了。
兩個剛畢業沒多久的95後,別說買房子了,能租個大房子,就已經算是很厲害的了吧?
但是這話你能說他那個朋友錯了麼?不能。
問題就妙在這裡。
讓你買個大房子有什麼錯?讓你請個保姆有什麼錯?
讓你換個新車有什麼錯?讓你自己住有什麼錯?
是啊,沒有錯你為什麼不這麼做?沒錢嗎?
那你為什麼不賺錢呢?為什麼不努力呢?為什麼不吃苦呢?別人怎麼能賺錢呢?你不努力怎麼賺錢呢?
一通追問下來,你必然無言以對。
這就是我們為什麼一直喜歡追求精緻的“道德制高點”,因為只要你一旦站上,就必然穩如泰山。
用現在的話說,叫“輸出價值觀”。
比如,最近瑞幸咖啡詐騙這件事兒,詐騙22個億。
“無論什麼原因,詐騙、騙錢就是錯的!這是做人的基本,怎麼能丟掉?”
“造假者的良知何在?”
“你們那些因為貪圖10幾塊小便宜而給瑞幸洗地的,不是傻子就是惡棍。”
“別再說說讓優惠券 KEEP COMING了,你們不知道嗎,這是在給中國、給中國企業抹黑。”
你能說他說的不對嗎?不,你不能。
我也不能。
這個道理的“制高點”太高,高到我們這些Low B根本無法反駁。
但相信,你也一定也在私下裡聽到身邊的老闆跟你說過:
“我也是被逼無奈,不這麼幹不行。”
“錢難賺、屎難吃。打打擦邊球吧。”
你可能隱約還能記起,初中政治課上昏昏沉沉聽到的那句,“原始資本的積累,都是罪惡和血腥的。”
是的,錢難賺。14億中國人民,有10億都沒賺到,但你還是賺到了。
現在開始談良心、談做人基本、談給中國抹黑、談佔便宜,是不是有點太晚了。
唉……你們看我這副“酸民”的嘴臉,比起“造假者良知何在”,是不是醜陋的太多了。
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我說,“殺雞者死,誅心者侯。”
這是一個道理。
看別人殺雞,你可能會覺得噁心;但是,看別人口伐筆誅另一個人,你只會覺得過癮。
擁有知識的人們,最喜歡做這類事情。
我們的文化對於“知識分子”太崇拜了。
清朝,中了舉人的人,見到官員已經可以不用下跪了。
因為孔子說了句,“刑不上大夫”,所以,即便是知道貴族大官犯了罪,沒有明確證據前也不能隨意用刑——那可是封建社會。
於是,我們喜歡做知識分子。
一些文化人在擁有了部分知識後,覺得自己有知識了,有地位了、懂事兒了,可以靠著法理來武裝保護自己了。
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噹的,便開始酸文假醋、頤指氣使想要改變世界。
可估計沒有人教過他們,孔子“刑不上大夫”的下半句叫“禮不下庶人”。
意思是,不要對百姓苛求完備的禮節,因為他們只是人。
他們只想生活。
生活就是生活。
“你要吃雞,雞必須死。”
哪有什麼道理可言?哪有那麼多良知可見?
確實,欺詐是有錯。
可過分指摘那些喜歡佔小便宜的民眾,又有什麼意思呢?
我就是民眾,我就是要佔小便宜,我也不用跟你講欺詐的道理。
22個億,說實話,我2輩子也賺不到。
我只想找個方法,能把我今天的午飯錢節省下來。
在公知的眼裡,你不講道理,你就是傻逼;我會講道理,我比你牛逼。
你們這些沒文化的,來看看老子告訴你這個世界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吧!
然而,道理,是一尊倫理大炮,在英文裡,著叫BIG GUN。
它甚至能和“律法”“人情”一起並駕齊驅,被統稱為統治者的“三尊大炮”。
可是,人,都是自私的。
手裡的炮殺傷力越大,這個人就越容易自滿、驕傲、變壞。
於是,一個拿著大炮在網路上橫衝直撞的文化人,又出現了。
這也是為什麼明朝的那句,“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500多年了,依然能流傳至今。
知識是有詛咒的。
社會心理學有個顯現,就叫做“知識的詛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
簡單來說,就是你知道一件事物後,你就無法想象你不知道它。而當你想把你知道的知識解釋給別人的時候,因為資訊的不平衡,你很難把自己知道的完完全全給對方解釋清楚。
看起來我們像是被詛咒了一樣。
並不僅僅是看起來,我們就是被詛咒了。
這也解釋我們為什麼教孩子寫作業,教多少遍也教不明白。
知識這種東西,夠用就好,尤其是價值觀。
你跟我聊價值觀,不如聊聊在家怎麼殺魚。
沒聽過蝴蝶效應嗎?
當然,你們可能發現了,我這一整篇文章,說到底也是個價值觀。
所以,我大概也不是什麼好鳥。
文中殺雞殺魚部分,鳴謝@岸邊 同學,傾情提供。
寫的太尼瑪好了!賊嚇人!
尤其半夜的時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