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茅臺方面澄清,新近傳出的茅臺出廠價上調至1199元是假訊息,一併澄清的是建議零售價將提升至1699元也是假訊息。
假訊息是假的!但即便是按照假的調高的茅臺價格,我們從當前市場上能買得到嗎?
按照非專業的膚淺認識,通常說“三斤糧食一斤酒”,即用3斤的糧食原材料可以生產1斤酒。根據這一標準,按照茅臺酒生產所用主要原材料高梁小麥測算,三斤價格估計不會超過20元。如果加上人工生產、貯存發酵、品牌營銷等因素,預計也不會超過80元——此資料估算有一個反推算的邏輯,即其他福斯正規品牌酒500ml的市場定價也不過區區100元,這100元還包括酒企終端渠道賣場讓利和預期利潤在內。因茅臺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複雜的技術和生產工藝,再怎麼著,茅臺酒以100元的成本,以出廠價測算就高達800元以上的淨利潤,可以看出其暴利特性,或經濟學意義上的炫耀性消費特徵。
所謂炫耀性消費,是經濟學家凡勃倫在1899年所著《有閒階級論》首次提出來的,即要獲得高貴並保持尊榮,就必須能夠提供充分有效證明。炫耀性消費,就是為財富或權力提供身份證明最直接了當的方式。
根據炫耀性消費的邏輯,茅臺酒遠超其價值本身奢華和高檔本身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符號載體”,成為消費者身份或社會經濟地位的象徵。此時的消費,人們追求的核心價值已不是商品的實際使用效用,而是炫耀性消費效用。
即便是保持炫耀性消費特徵,即便是按照零售價1699,身為普通消費者,你也不可能從目前的市場上能買到茅臺。因此,問題的關鍵是:
茅臺作為一種遠超其價值本身的消費產品,到底是誰在持續不斷推高其終端市場消費價格?
又都有誰,能夠“偷著樂”獨自享受這獨特的炫耀性消費價值呢?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