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相關通知
多措並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印發《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通知共提及六方面措施來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路遊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
說起未成年人玩網路遊戲發生沉迷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特別是在智慧手機普及後,孩子們接觸網路遊戲的概率就更高了。
而現在大多數遊戲,都能夠通過充值等消費方式提高遊戲體驗,而未成年人的自制力又相對較差,就很容易出現衝動消費的情況。往往是趁父母不注意時,就產生了消費。
“人民幣玩家”低齡化 算計家長防不勝防
今年6月李女士:“發現了我就開始查賬單,我就發現我的信用卡被刷了,當時也不知道是我家小孩刷的,就以為是被盜了,就很著急。”
“當時發現的時候刷了多少筆?”
“當時就是刷到最後一筆,就18筆。”
“總共多少錢?”
“總的大概就是3000左右。”
這是今年六月我們曾經播出過的一條新聞,市民李女士發現兒子竟然趁自己不注意的時候,給一個手遊充了近3000元。
今年8月而在今年八月,市民胡師傅的兒子趁著暑假從老家來昆與他團聚,就在大人們吃飯聊天時,孩子就拿起了手機玩起了遊戲。事後胡師傅收到簡訊才發現,兒子竟然在一個小時內就花了近2000元錢。這相當於他們一家在昆明一個月的生活費。
胡師傅:“他肯定是偷偷看了我的支付密碼。我們去我姐姐家吃飯,他拿著我手機玩遊戲,從18點25到19點25,這個時間段就支付了1800多塊錢。”
今年9月今年九月底,翟女士偶然間發現自己八歲的兒子曉晨假借做作業的名頭,用自己的手機為遊戲充值了數千元,這可把翟女士和丈夫氣壞了。
翟女士:“他就說拿去買槍了,買槍充進去一次就是九百多塊,今天衝了兩次九百七的,然後還有一次是六百多的,還有一次不知道是幾百的,反正今天充了四次。”
熊孩子們在玩網路遊戲時,不僅容易沉迷其中,對於充值消費也缺乏理性的概念。而一些成年人也表示,對於網路遊戲的誘惑,有時候連大人都有些招架不住。
市民 呼先生:“前幾年我玩網遊也充了不少,成年人都很難控制。
遊戲都說人民幣玩家,你充了錢得到更好的遊戲體驗,未成年人為了得到更好的遊戲體驗,就更容易去充值。”
而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釋出的《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中,不僅要求了網路遊戲的賬號需要實名註冊,
還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的時長,和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付費服務進行了規範,同時還對行業監管和適齡提示制度做出了要求。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
規範網路環境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其實每一個沉穩理智的成年人,也都曾有過懵懂無知的匆匆那年,網路遊戲對於不少人來說,確實有著難以抵抗的吸引力。但凡事都得講個度,一旦沉迷其中不可自拔,那隨之而來的問題也就源源不斷了。
小王:“我小時候就是網路遊戲沉迷。”
說起玩網路遊戲,小王可是深有體會。他說自己以前就是對網遊愛得深沉,因此在他看來,要想徹底防止沉迷,有法律法規的約束是最有效的手段。
小王:“我覺得在商業中和法律掛鉤,用法律的方式來約束商業,通過強制性的方式進行管束比較好。”
而對於王先生來說,除了手機充值消費等原因以外,他更擔心的是自己十五歲的孩子,會因為網路遊戲而影響到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王先生:“像我們覺得花時間太多在那個上面,對他的正常學習,正常鍛鍊都會有影響。”
王先生說,在得知國家新聞出版署釋出了《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後,他覺得安心了不少,認為此舉十分有必要。
王先生:“至少有個門檻有個限制是好的,我們很支援這個事情。”
專業人士認為,在該通知釋出後,相關部門對於遊戲開發商的監督,終於有了政策可依,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雲南錦秀江山律師事務所 殷衛公:“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也預防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在通知中還明確:
網路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週歲的使用者提供遊戲付費服務;
8週歲以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使用者,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
16歲以上的未成年使用者,單次充值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雲南錦秀江山律師事務所 殷衛公:“更有利於對未成年處分一些無能力行為方面 作出一個保護。”
律師認為,通知釋出後,各網遊開發商也要儘可能完善未成年人使用遊戲的系統,做好防沉迷的措施,而家長也需要多對孩子進行關心和溝通,做好教育引導,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良好的網路環境。
(部分圖片來自新華社、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