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腎病,會有不一樣的結局。按照療效判斷標準中的“轉歸”,分別為治癒、完全緩解、部分緩解、好轉、穩定、無效、加重或惡化等。最好的結局是治癒、緩解與好轉,最壞的結局則是尿毒症與發生嚴重併發症。如膜性腎病等原發性腎病綜合徵可以完全治癒,如狼瘡性腎炎可經治療後緩解、如慢性腎功能不全經治療後病情長期穩定與好轉等等,結局都很好或不算差;如膜性腎病未及時治療或治療不到位引發血栓與栓塞併發症導致肺梗塞與腦血管意外、如慢性腎功能不全治療效果差也未科學管理導致其進展為尿毒症而需依賴透析治療等等,結局很差或後果嚴重。
怎樣才能保住咱們腎病患者的結局好,至少不能太差?用藥治療腎病,必須守住如下四條底線。
1.精準把握病情
結局好的腎病,病情把握必須明確與精準,用藥才能準確與到位。精準把握病情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診斷判斷準確,一般都需要作出臨床診斷,如慢性腎炎、原發性腎病綜合徵、過敏性紫癜性腎炎、狼瘡性腎炎與糖尿病腎病等都屬於臨床診斷。有些腎病還需要作出病理診斷,如膜性腎病Ⅱ期、IgA腎病3級及狼瘡性腎炎Ⅳ型等等;二是病情輕重判斷準確,同樣是某種腎病,如IgA腎病,可以很輕,也可以很重。因此,還需要對某位患者的病情之輕重作出準確判斷。如IgA腎病患者的病理分級、是否合併有高血壓、24小時尿蛋白量有多高、腎小管間質損傷情況怎樣、腎功能如何、腎小球濾過率下降多少、慢性腎臟病分期情況等等,都需要弄清楚。
2.第一時間用藥
一旦診斷明確,病情的輕重程度也完全清楚,不必等待,就應該第一時間用藥治療。不管是急性起病還是慢性起病,都應該儘早給予積極而正規的藥物治療。急性起病的腎病,其進展更快,但好起來也快。比如狼瘡性腎炎併發急性腎衰竭,必須儘快使用糖皮質激素與細胞毒藥物或免疫抑制劑等藥物及其它綜合治療措施;慢性起病的腎病,也會逐漸進展,早用藥就可以早一些控制或延緩病情。比如IgA腎病並慢性腎臟病3a期,必須儘快加用沙坦或普利類藥物及降壓藥與含有大黃的中藥或中成藥等。
3.病與症同治療
治腎病用藥,既不能只盯住“病”,也不能只治療“症”,而應該對患者的“病與症”同時下藥治療。“病”指的原發病,如特發性膜性腎病及狼瘡性腎炎就是“病”,該用激素的就用激素,該用免疫抑制劑的就用免疫抑制劑,以治“病”。“症”指的是併發症與合併症,如腎病綜合徵併發的高凝狀態與腎靜脈血栓形成,再如慢性腎衰竭併發的繼發性高尿酸血癥與高鉀血癥與腎性貧血,等等,都需要同時治療。只治療“病”,不僅“病”好不了,更容易出現危及生命的嚴重併發症;只治療“症”,也只能解決眼面前的問題,最終還是會發展成尿毒症。因此,只有“病”與“症”同治,才能達到最佳療效。
4.堅持長期用藥
沒有多少腎病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解決所有問題,即治療腎病通常都需要長期用藥。治療方案確定下來及已經決定使用某種藥物,往往都要使用較長時間。比如,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腎病綜合徵或狼瘡性腎炎等疾病,時間短則一年或一年半,長則二年或更長時間,有的甚至需終身服藥;再比如,使用沙坦類或普利類藥物治療IgA腎病少量蛋白尿的主要藥物或中等量及大量蛋白尿的基礎藥物,用藥時間越長療效越好,多需數月、一兩年或更長時間的長期服用。
要想療效好與結局好,要想避免尿毒症及不發生嚴重併發症,腎病患者用藥需守住如上四條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