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是由多種腸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種兒童常見傳染病,多發生在 5 歲及以下兒童身上。看似不嚴重,但併發症特別嚴重,回想當初女兒得手足口病的時候,真是有驚無險。
女兒一歲兩個月時,白天帶她出去玩,回來女兒就睡著了,等女兒睡醒的時候看她沒精神感覺不對勁,量了一下體溫38度,是有點發熱,但是反覆量體溫最高都不超過38度,想著就先觀察著,給她物理降溫。當時他爸沒在家,又是晚上就沒有帶去醫院檢查,到第二天一早我就帶她去當地的縣醫院看兒科。不得不吐槽一下小縣城的縣醫院,真的不怎麼負責。醫生說這段時間手足口病高發期,叫我先去驗血。結果血也抽了,說好的半個小時拿結果,結果等了兩個小時都沒有拿到結果。期間我也去問了兩次,因為後面抽的結果都出來了,她說結果出來會放在那邊視窗,自己去看,沒有的就是還沒出結果。我又去翻了兩遍,還是沒有,就這樣到了十二點半了,我又去問值班醫生,她才去查了一下,結果是之前給我們抽血的那個醫生沒有把單子打出來,可能有十幾個人的都沒有打出來。拿到結果可是醫生也下班了,只有等到中午醫生上班才能看結果了。但她看人多,就叫我們去住院部找值班醫生看。醫生就開了藥,說是皰疹性咽炎,叫回去吃藥觀察。心想女兒燒的也不嚴重,就回家了。
回到家裡,趕緊給女兒喂藥,女兒不吃不喝的,連奶也不喝,看著也特別難過,心想她嘴裡全是皰疹,肯定得消了炎才吃得下東西。在網上查了一下手足口病,說3~5天可以自愈,但是併發症比較嚴重,如高熱驚厥,腦炎等。到了晚上睡覺時女兒越來越不好,老公也回來了,一晚上孩子都在哭,睡了一小會就又開始哭。本想等天亮就帶去昆明兒童醫院檢查的,結果剛天亮孩子就高熱驚厥了,把我們嚇壞了,趕緊開車送去縣醫院,打了他們的急救電話,說我們開車過去(因為路程不遠,十多分鐘的車程)到醫院的時候不急沒人來接我們,而且我們帶去急診科的時候,就有一個人問了句剛剛打電話的就是你們嗎?我說是的,然後什麼也沒說她就走了。到醫生辦公室去問,才有醫生出來叫我們把女兒放在病床上,高熱驚厥後女兒睡著了,醫生過來一系列檢查,把女兒弄醒了,又開始一直哭,沒過多久女兒就又抽搐起來。老公趕緊去叫醫生,結果那個醫生在抽菸,沒有說立馬就過來的意思,反而狠狠的吸了口煙,慢慢把煙放下,才過來給我女兒打了一針。女兒才安靜下來,過了兩分鐘不到,又來一個醫生,又是看眼睛我是拌嘴的檢查,又把女兒弄醒了,又是大哭不止,我們直接提出要去兒童醫院,讓他們救護車送,他們還說,你女兒這是正常情況,要不再觀察下,打打針看看,不嚴重。我和老公還是決定要去兒童醫院,他們又說救護車太貴了,你們自己開車去吧,反正就是一系列的推脫不想送。我和老公自己開車的話要將近兩個小時才會到,萬一路上又抽搐的話怎麼辦,我們又不懂。在我們強力要求下,他們才用救護車送我們去。果不其然路上又抽了起來。隨行的護士又給她打了一針鎮定劑還是什麼的,女兒很快就安靜下來。一到兒童醫院,急診醫生就開了一堆藥,叫趕緊去買,老公又去買了五六百塊錢的藥。醫生直接確診是手足口病,直接辦住院。剛辦好到病床上,女兒就醒了,又是一直哭一直哭,過了一會兒,一個護士過來拿了一堆單子讓去做檢查,剛準備去女兒又抽搐了起來,護士在門口喊了一聲,就有六七個醫生護士過來,又是按摩手又是按摩腳的,打針的打針。一瞬間覺得大醫院就是不一樣。女兒也安靜下來了,醫生說每一次抽搐,她的大腦都帶飛速運動,需要休息,讓她好好休息。就這樣住院五天,女兒也恢復了平日裡的活蹦亂跳了。後面回來老公才說當時醫生叫他去簽字,有一份是病危通知書,老公簽字的時候手都在發抖,都不敢和我說怕我擔心。
所以我們平時照顧寶寶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手部衛生,尤其在觸控寶寶口鼻前、餵食或處理食物前、如廁後、接觸皰疹或呼吸道分泌物後、更換尿布或處理被糞便汙染的物品後,應用清水、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同時,也要經常幫寶寶洗手。
2.打噴嚏或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隨後將紙巾包裹好丟入有蓋的垃圾桶。
經常清潔和消毒寶寶常接觸的玩具、物品等。可以先清潔一遍,然後透過晾曬、煮沸、或者紫外線消毒櫃消毒。
3.不要讓寶寶與他人共用毛巾、餐具等物品。
避免寶寶與手足口病患兒密切接觸。
4.手足口病流行期間儘量避免帶寶寶參加集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