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所謂的“不治之症”總是用來形容已經喪失手術機會的惡性腫瘤。但是,這個灰暗的詞用於淋巴瘤並不確切,因為淋巴瘤就是一種有別於其他腫瘤的獨特疾病。
何為淋巴瘤“治癒”?
首先,作為一種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其治癒手段並不依賴於外科手術,而主要是透過化療。其次,我們通常把“4期”的大部分惡性腫瘤定義為不可治癒性疾病,但對於淋巴瘤,分期僅僅是多個危險因素的其中之一,病期晚並不代表無法治癒。
幸運的是,淋巴瘤對化療及其敏感,其治癒率總體上要高於其他惡性腫瘤。隨著治療的進步,淋巴瘤的兩大型別:霍奇金和非霍奇金淋巴瘤,其5年生存率大體上分別可以達到85%和65%的水平,而5年生存率正是我們衡量腫瘤是否痊癒的關鍵標誌。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淋巴瘤型別都是可以治癒的,比如某些低度惡性如濾泡性淋巴瘤或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但這些型別大多進展緩慢並且治療效果較好。
“治癒”的先決條件
淋巴瘤能否治癒取決於很多因素,但正確的診斷和治療無疑是先決條件。
要知道,淋巴瘤的病理診斷十分複雜,即便是在大醫院也存在誤診的可能。例如非霍奇金淋巴瘤作為主要淋巴瘤型別,病理上主要分為惰性(低度惡性)、侵襲性(中度惡性)和高度侵襲性(高度惡性)三大類。對於後兩者型別,大部分患者透過化療都有治癒的希望。而對於惰性淋巴瘤,即便我們目前認為不可治癒,但半數生存期一般都長達9年,且中位年齡往往在65歲以上,因此只要控制得當,淋巴瘤並不會對這些患者的預期壽命帶來大的影響。
積極應對復發
據資料統計,大部分的淋巴瘤復發都發生在治療結束後2-3年內,這就需要保持隨訪,以便早期發現復發早期治療。大部分的實體腫瘤患者在手術以後一旦復發,即便經過姑息性化療,最終的結果仍不太理想。
淋巴瘤的復發雖然可怕,但並不代表我們就束手無策,沒有二次治癒的可能。很多患者復發後還可以接受二線的化療方案,如果腫瘤有退縮還可以後續接受自體幹細胞移植的鞏固治療。
因此,淋巴瘤患者即便在初次治療後復發,也要及時調整自己、積極配合後續治療,為之後的治癒機會創造條件。
定期複查
前文提到,復發在治療結束後前兩年較易出現,因此,複查的頻率相對較高。通常3-4個月複查一次,兩年後可半年複查一次,五年後可改為每年複查一次,堅持終身。
雖然把治療後五年不復發作為腫瘤治癒的判斷標準,但是不同型別淋巴瘤之間的差別比較大,例如,霍奇金淋巴瘤在治療結束後20年也有可能復發,惰性淋巴瘤由於不能根治隨時都有可能復發,而伯基特淋巴瘤在治療結束一年後就很少復發了。
對於淋巴瘤而言,治癒和復發無疑是永恆的主題。隨著醫療水平的進步, 越來越多的患者實現了腫瘤“治癒”。覓友們要堅信,淋巴瘤是一種“可治療、可治癒”的惡性腫瘤。(淋巴瘤康復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