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汙名?我們很多人的身體有很大機會會經歷到精神病的困擾。雖然這麼普遍,但社會上依然對精神病以及有精神病經歷的人有不少的誤解、刻板印象、偏見,甚至是歧視。
汙名就是因覺得某個人或某團體有一些被喻為異於其他人亦不被其他人接受的特質,而導致的偏見以及歧視行為。
而就是因為汙名,看似普通的社交生活、工作、以及不同的權利,對於有精神病經歷的人而言卻變得很困難。
不同的汙名汙名亦分不同的種類,以下我們會講解三種汙名,包括:
1.公眾汙名
2.自我汙名
3.連帶及附屬汙名
公眾汙名(Public stigma)
E.g.社會大眾對康復人士有負面的標籤(e.g.,都是有暴力傾向的)及情緒(e.g.,害怕),甚至是歧視的行動(e.g:拒絕聘請他們)。
自我汙名(Self-stigma/Internalized stigma)
受到標籤歧視的人們將別人對自己的汙名內化。
例如:康復人士認同社會對他們負面的認知、行為以及情緒,令他們自信心下降。
連帶及附屬汙名(Courtesy and Affiliate stigma)
假如跟受到汙名影響的人士(例如康復人士)有密切的關係,他們的朋友或親人亦會受到公眾汙名的影響,以致產生「連帶汙名」。某些人士亦會將汙名內化(附屬汙名)而感到失落、無助。
公眾的態度和現實的情況?到底我們有多接受康復人士?汙名的情況嚴重嗎?
公眾的態度是肯定及接納的
研究發現公眾對精神病康復人士的態度是正面而接納的,例如有83.8%和83.9%公眾分別認為歧視和隔絕康復人士會影響他們的康復。
朋友歧視,及受到精神健康專業人員的差劣對待。
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11年的公眾對殘疾人士的態度的基線調查中,超過一半的受訪受不希望與有精神病的人住在同一個社群之中。
而以上的情況往往令精神病患者隱瞞病情或延遲就醫,變相令問題惡化。
汙名的影響汙名會將人分隔
很多受到精神病困擾的人都不敢跟其他人傾訴他們的問題或情況,因為他們怕會得到負面的反應。就算他們坦白,極大部分的人亦會被家人誤解,或是遭朋友、同事或是鄰居避開。
汙名會令某些人不能做日常的事
日常的活動,例如外出購物、參加派對等對於受到精神問題困擾的人來說變得更困難。甚至在患有精神病的人當中,不少曾經被保險公司或金融機構拒絕,令他們更難出國旅行、擁有自己的物業,或是開始自己的事業。
汙名令某些人失去或沒有工作
很多受到精神問題困擾的人很有動力去工作,但卻不被聘請,或是解僱。他們可能會被解僱或被迫辭職。亦有不少人因害怕受到不公平的對待而遲遲未敢求職。
汙名阻礙求助
當我們初次受到精神問題的困擾時,很多時會隱瞞自己的情況,當遇上危機時才會尋求專業的協助,而不是及早求助。
汙名對生理健康有負面影響
受精神困擾的人通常有比其他人差的身體狀況,而且他們生理上的問題亦經常被誤診。而根據英國全國性去汙名化運動「Time to Change」,患有嚴重精神病的人平均壽命一般短十年。
對抗汙名由此可見,對康復人士的汙名不但存在而且影響其復元過程和為家屬帶來壓力及心理困擾。要對抗各型別的汙名,有以下的途徑:
以往亦有不少朋輩支援工作員於小學、大學及社福機構舉行多次有關復元的分享會,以提升大眾對康復人士的接受程度和減低汙名。此外,我們更可以在培訓未來精神健康專業人員的課程中加入反歧視元素,因為研究顯示公眾汙名和專業人士對康復人士的汙名都會影響臨床和個人康復。
要對抗自我汙名,康復人士需要對康復有願景,需要相信自己可以活得有希望、有意義。另外,我們也透過「充權」,以令康復人士重獲自主權及倡導應得的權益。朋輩主導的服務也能對抗自我汙名。
對抗連帶汙名方面,家人應該與康復人士對康復享有共同的願景。再者,參加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能有效加強自我照顧的能力,而參加充權及康復課程亦能有效支援康復人士的康復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