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急性腦卒中#
對於急性缺血性腦卒中(腦梗死)的治療,在超急性期(發病3-4.5小時內)給予靜脈溶栓,可以極大的改善預後甚至逆轉神經功能惡化,是治療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最重要的手段。
並對癲癇發作起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IVT提出了適度的建議“如果有證據表明殘餘神經功能損傷是繼發於中風而不是癲癇發作後現象,這樣的患者是可以靜脈溶栓治療的!
然而在極短的時間內區分患者的神經損傷症狀導致是腦卒中引起還是癲癇引起往往需要更先進影像學檢查,例如MRI檢查,有條件性MRI檢查的醫院,透過MRI的DWI序列可以很明確的診斷急性缺血性腦卒中,讓後給予最優的靜脈溶栓治療。
但是對於沒有條件的醫院,或夜間就診者,不能行MRI檢查,該當如何呢?不能再靜脈溶栓的時間視窗期內及時給予影像學確證急性腦梗死,這樣只能憑藉醫生的經驗給予考慮,是否應該靜脈溶栓?
在癲癇發作起病的急性腦梗死患者中是否使用或避免使用靜脈溶栓治療是有爭議的,因為目前幾乎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平衡這些患者中IVT的風險和益處。
2019年發表在《美國神經內科年鑑雜誌》的一篇研究文章,為我們對伴癲癇發作的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的治療提供了一些依據。
這是來自歐洲的一項大型的、觀察的、多中心的研究,評估了癲癇發作與症狀性顱內出血(ICH)、3個月死亡率和3個月功能恢復結果之間的關係。
結果:症狀性顱內出血和死亡率並沒有因為癲癇發作出現明顯的改變,在急性腦梗死靜脈溶栓治療過程中,癲癇發作對於患者預後沒有產生獨立影響。
甚至Rodan等報告3例腦卒中患者在靜脈溶栓過程中出現癲癇發作,但是隨後卻出現了顯著的神經功能恢復,假設癲癇發作可能是一種有利的預後徵象。考慮是由於閉塞的顱內動脈再通後導致大腦皮質血流再灌注或高灌注所導致的。
這推動了迄今為止有限的證據水平,因此可能會增加目前溫和的AHA/ASA建議的力度對於這類患者的靜脈溶栓治療(IVT)。
結論:在懷疑缺血性腦卒中需要靜脈溶栓治療患者中,癲癇並不是預後不良的獨立預測因素。
因此:在急性中風綜合徵開始時,將靜脈溶栓治療從其他合格的癲癇患者中排除似乎是不合理的。
考:Rodan LH, Aviv RI, Sahlas DJ, et al. Seizures during stroke thrombolysis heralding dramatic neurologic recovery. Neurology 2006;67:2048–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