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確定中藥的劑量,應考慮如下幾方面的因素:
1、藥物性質與劑量的關係
劇毒藥或作用峻烈的藥物,應嚴格控制劑量,開始時用量宜輕,逐漸加量,一旦病情好轉後,應當立即減量或停服,中病即止,防止過量或蓄積中毒。此外,花、葉、皮、枝等量輕質松及性味濃厚、作用較強的藥物用量宜小;礦物、介殼質重沉墜及性味淡薄、作用溫和的藥物用量宜大;鮮品藥材含水分較多,用量宜大(一般為幹品的4倍);幹品藥材用量當小;過於苦寒的藥物也不要久服過量,免傷脾胃;再如犀角、羚羊角、麝香、牛黃、猴棗、鹿茸、珍珠等貴重藥材,在保證藥效的前提下應儘量減少用量。
2、劑型、配伍與劑量的關係
在一般情況下,同樣的藥物入湯劑比入丸散劑的用量要大些;單味藥使用比複方中應用劑量要大些;在複方配伍使用時,主要藥物比輔助藥物用量要大些。
3、年齡、體質、病情與劑量的關係
由於年齡、體質的不同,對藥物耐受程度不同,則藥物用量也就有了差別。一般老年、小兒、婦女產後及體質虛弱的病人,都要減少用量,成人及平素體質壯實的患者用量宜重。一般5歲以下的小兒用成人藥量的1/4,5歲以上的兒童按成人用量減半服用。病情輕重、病勢緩急、病程長短與藥物劑量也有密切關係。一般病情輕、病勢緩、病程長者用量宜小,病情重、病勢急、病程短者用量宜大。
4、季節變化與劑量的關係
夏季發汗解表藥及辛溫大熱藥不宜多用,冬季發汗解表藥及辛熱大熱藥可以多用;夏季苦寒降火藥用量宜重,冬季苦寒降火藥則用量宜輕。
中藥的用法
某些藥物因其質地不同,煎法比較特殊,處方上需加以註明,歸納起來包括有先煎、後下、包煎、另煎、溶化、泡服、沖服、煎湯代水等不同煎煮法。
1、先煎、主要指一些有效成分難溶於水的一些金石、礦物、介殼類藥物,應打碎先煎煮,煮沸20-30分鐘,再下其他藥物同煎,以使有效成分充分析出。如磁石、代赭石、生石膏、龍骨、牡蠣、石決明、龜甲、鱉甲等。此外,附子、烏頭等毒副作用較強的藥物,宜先煎45-60分鐘後再下它藥,久煎可以降低毒性,做到安全用藥。
2、後下、主要指一些氣味芳香的藥物,久煎其有效成外易於揮發而降低藥效,須在其他藥物煎沸5-10分鐘後放入,如薄荷、木香、砂仁、沉香、等。此外,有些藥物雖不屬芳香藥,但久煎也能破壞其有效成外,如鉤藤、大黃等,亦屬後下之列。
3,包煎、主要指那些黏性強、粉末狀及帶有絨毛的藥物,宜先用紗布袋裝好,再與其他藥物同煎,以防止藥液混濁,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及沉於鍋底加熱時引起焦化或糊化。如蛤粉、滑石、車前子、蒲黃、灶心土等。
4,另煎、又稱另燉,主要是指某些貴重藥材,為了更好地放出有效成分,還應單獨另煎即另燉2-3小時,煎液可以另服,也可與其他煎液混合服用。如人參、羚草角、麝香、鹿茸等。
5,溶化、又稱烊化,主要是指某些膠類藥物及黏性大而易溶的藥物,為避免入煎粘鍋或黏附其他藥物影響煎煮,可單用水或黃酒將此類藥加熱溶化即鮮化後,用煎好的藥液沖服,也可將此類藥放入其他藥物煎好的藥液中加熱烊化後服用,如阿膠、鹿角膠、鱉甲膠、蜂蜜、飴糖等。
6,泡服、又叫焗服,主要是指某些有效成分易溶於水或久煎容易破壞藥效的藥物,可以用少量開水或複方中其他藥物滾燙的煎出液趁熱浸泡,加蓋悶潤,減少揮發,半小時後去渣即可服用,如藏紅花、番瀉葉、胖大海等。
7,沖服、主要指某些貴重藥,用量較輕,為防止散失,常需要研成細末製成散劑用溫開水或複方其他藥物煎液沖服,如麝香、牛黃、珍珠、馬寶、西洋參、鹿茸等;某些藥物,根據病情需要,為提高藥效,也常研成散劑沖服,如用於止血的三七、花蕊石、白及,用於息風止痙的蜈蚣、全蠍、殭蠶、地龍,和用於制酸止痛的烏賊骨、瓦楞子、延胡索等;某些藥物高溫容易破壞藥性或有效成分難溶於水,也只能做散劑沖服,如雷丸、鶴草芽、硃砂等。此外,還有一些液體藥物,如竹瀝汁、薑汁、藕汁、鮮地黃汁等也須沖服。
8,煎湯代水、主要指某些藥物為了防止與其他藥物同煎使煎液混濁,難於服用,宜先煎後取其上清液代水再煎煮其他藥物,如灶心土等。此外,某些藥物質輕用量多,體積大,吸水量大如玉米鬚、絲瓜絡、金錢草等,也須煎湯代水用。
中藥服藥法
1、服藥時間
湯劑一般每日1劑,煎2次分服,兩次間隔時間為4-6小時。臨床用藥時可根據病情增減,如急性病、熱性病可一日2劑。至於飯前還是飯後服則主要決定於病變部位和性質。
一般來講,病在胸膈以上者,如眩暈、頭痛、目疾、咽痛等,宜飯後服;如病在胸腹以下,如胃、肝、腎等髒疾患,則宜飯前服。某些對胃腸有刺激性的藥物宜飯後服;補益藥多滋膩礙胃,宜空腹服;治瘧藥宜在瘧疾發作前的兩小時服用;安神藥宜睡前;慢性病定時服;急性病、嘔吐、驚厥及石淋、咽喉病須煎湯代茶飲者,均可不定時服。
2、服藥方法
(1)湯劑:一般宜溫服。但解表藥要偏熱服,服後還須溫覆蓋好衣被,或進熱粥,以助汗出;寒證用熱藥宜熱服,熱證用寒藥宜冷服,以防格拒於外。
(2)丸劑:顆粒較小者,可直接用溫開水送服;大蜜丸者,可以分成小粒吞服;若水丸質硬者,可用開水溶化後服。
(3)散劑、粉劑:可用蜂蜜加以調和送服,或裝入膠囊中吞服,避免直接吞服,刺激咽喉。
(4)膏劑:宜用開水沖服,避免直接倒入口中吞嚥,以免粘喉引起嘔吐。
(5)沖劑、糖漿劑:沖劑宜用開水沖服;糖漿劑可以直接吞服。
此外,危重病人宜少量頻服;嘔吐患者可以濃煎藥汁,少量頻服;對於神志不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口服時,可採用鼻飼給藥法。在應用發汗、瀉下、清熱藥時,若藥力較強要注意患者個體差異,一般得汗、瀉下、熱降即可停藥,適可而止,不必盡劑,以免汗、下、清熱太過,損傷人體的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