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癌症晚期,如果能用你的雙腿換你三十年的壽命,你會同意嗎?
這種問題聽著挺無聊的,也純粹是一個假設的問題,現實不可能有這種事。而其實,癌症晚期也不是一定不不能活三十年的壽命,你得看是什麼癌症,極少數癌症即便晚期也是有機會治癒長期生存或帶瘤較長期生存的可能,那在這種情況下,你也就用不著拿你的雙腿換壽命。這個問題的無聊之處在於,治療效果不好的癌症,你用十雙腿也換不來一分一秒的壽命。
那問這個問題的意義何在?其實主要是想表達人體器官“價值”的問題,或者說如何看待身體的器官相對價值,在三十年的壽命和失去雙腿之間,你覺得哪個更重要?你會選擇哪一個?其實根本不用說,失去雙腿就能換取三十年的壽命,沒有誰不願意。失去雙腿,生活質量確實會下降,但失去雙腿照樣活得精彩的多的是,但生命失去了,就一切失去了。要是說,用失去雙腿只能換來幾個月的壽命,也許有的人還可能會糾結,但如果真的能換來幾個月的壽命,可能多數人還是願意,畢竟生命是無價的,雙腿的失去和壽命,這完全就不是對等的交換,可以說很少有人會因這個問題糾結。
其實真正讓人糾結的是,失去雙腿,有可能換來保全生命,但又並不能保證一定可以保全,也就是說,存在風險,存在不確定性,有可能失去了雙腿,最終卻並不能換來三十年的壽命,如果可以保證肯定能換來三十年,我想誰都會願意,但如果存在不確定性,那很多人可能就會糾結,擔心雙腿也失去了,卻並沒有換來壽命。
現實中也確實有這種情況,某些骨肉瘤,治療可能會涉及截肢,如果不截肢,轉移風險極高,也失去爭取治癒的機會,但如果截肢的話,也只是提供了可能,並不能保證百分百保證能治癒這個癌症,那這種情況下,有的人就會糾結了,擔心失去雙腿,卻還是不能治好癌症,但這個雙腿豈不是白白失去了?還不如保全雙腿,活得更有質量一些。但其實,權衡一下,這種情況下的截肢還是值得的,畢竟生命大於一切,不截肢,肯定沒有治癒的希望,而截肢儘管不能保證百分百治癒,但提供了爭取治癒的可能機會,生活 命壓過一切,有機會就應該去爭取。更何況,現在的科技發展,雙腿的失去還是有機會替代的,比如假肢。一句話,活著,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