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02/WBP257為注射用重組抗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 2)單抗(曲妥珠單抗)。
研究藥物:HL02/WBP257(III期)
試驗型別:對照試驗
試驗題目:比較HL02/WBP257和赫賽汀聯合多西他賽治療HER2陽性轉移性乳腺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臨床研究
適應症:一線治療HER2陽性的區域性複發性或轉移性乳腺癌
入選標準1、自願參加本試驗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2、年齡18-70歲(包含界值)的女性。
3、經組織學確診為乳腺癌。
4、不適合根治性手術或放療的區域性複發性或轉移性乳腺癌。
5、獲取腫瘤組織,經當地研究中心或中心實驗室檢測HER2陽性,HER2陽性定義為免疫組織化學(IHC)檢測3+或原位雜交(ISH)檢測陽性。
6、根據RECIST V1.1標準,必須至少有一個可測量病灶作為靶病灶。可測量病灶既往不能接受放療等治療,且在篩選期不適取活檢部位,如果僅有一個可測量病灶,需要在活檢後至少14天進行篩選期腫瘤評估影像學檢查。
7、ECOG體力狀態評分為0-2。
8、預期生存期不少於18周。
9、既往含多西他賽、曲妥珠單抗或拉帕替尼的(新)輔助治療結束後至少1年確診的區域性複發性或轉移性乳腺癌。
10、滿足以下條件的女性患者可參與本次研究:
ii.具有生育能力,篩查期間(研究藥物首次給藥前7天內)的妊娠試驗結果為陰性,未處於哺乳期,入組研究前及在整個研究期間和研究藥物末次給藥後6個月內,採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11、篩選時的實驗室檢查結果符合以下規定:
1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1.5×109/L,血小板計數≥100×109/L,血紅蛋白≥90g/L;
2.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據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3.總膽紅素≤1.5×ULN;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均≤2.5×ULN,肝轉移時ALT和AST均≤5×ULN。
排除標準1、既往針對轉移性疾病進行過全身性化療或生物製劑治療(允許既往針對轉移性疾病進行內分泌治療,但需在隨機前已停用至少2周)。
2、既往蒽環類(新)輔助治療中,多柔比星累積劑量>400 mg/m2,表柔比星累積劑量>800 mg/m2。
3、已知對研究藥物(包括多西他賽)或其他單克隆抗體有嚴重過敏史,研究者判斷不適合進入本研究。
4、存在腦轉移或脊髓壓迫,但對於無症狀、或區域性病灶處理後至少4周無症狀且不需要類固醇治療者除外。
5、在隨機化前5年內有其他惡性腫瘤史(除臨床治癒的宮頸原位癌、基底細胞或鱗狀上皮細胞面板癌、甲狀腺乳頭狀癌外)。
6、存在需要放療的骨轉移,但放療後穩定≥4周的患者可以入組。
7、患者存在任何活動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
8、未控制的糖尿病、嚴重的肺病(如急性肺部疾病:肺炎、肺水腫、肺栓塞等,肺纖維化和間質性肺病)、臨床嚴重感染、出血性疾病患者。
9、不穩定型心絞痛或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IV級)病史、隨機化前1年內有心肌梗死病史、有臨床意義的瓣膜疾病、需要藥物治療的心律失常、難治性高血壓、已知的肺動脈高壓,超聲心動圖射血分數<50%。
10、根據CTCAE v4.03,存在既往藥物導致的2級或2級以上外周神經病變。
11、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2抗體陽性)、活動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活動性乙型肝炎定義為乙肝核心抗體(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陽性,且HBV DNA ≥ 2000 IU/ml。
12、 最近一次參加其他藥物或醫療器械的臨床試驗,篩選前末次治療少於4周,或計劃在本研究期間參與任何其他臨床試驗。
13、隨機化前1個月內或研究期間預計需進行重大的外科手術。
14、研究者判斷不適合進入本研究的其他情況。
研究中心河南新鄉、鄭州、安陽、洛陽
廣東廣州
江蘇鎮江、常州、揚州、無錫
上海
安徽合肥、蚌埠
山東濱州、煙臺
浙江杭州
山西太原
陝西西安、咸陽
福建福州
湖南常德、衡陽、岳陽
河北石家莊
湖北襄陽
四川成都
江西南昌
具體啟動情況以後期諮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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