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已知的非飲食相關的危險因素包括絕經後的激素代替療法、青年時期接受電離輻射、月經初潮早於12歲、絕經時間推遲、第一胎生產於30歲以後及明確的家族史等。
目前認為,絕經後體重增加及飲酒與乳腺癌風險升高有關,而以蔬菜、水果、禽肉及魚為主的低脂食譜可能降低該風險。最佳的預防方法是堅持日常運動、控制體重在合理的水平並終生戒酒。
一、乳腺癌的病因尚不完全明了,其致病因素十分複雜,但確實存在某些乳腺癌發病高危因素。
已經證實的是雌激素是刺激發生乳腺癌的致病因素之一。此外,遺傳因素、家族史、癌個人史、飲食因素如飲酒與高脂肪飲食、外界理化因素如射線暴露和外源性激素的應用,以及某些乳房良性疾病與乳腺癌的發生有一定關係。
二、與乳腺癌發病可能存在關聯的高危因素主要有:
1、生育較晚或未婚未育者女性雖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歲以後亦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發生乳癌的危險為婚者的2倍。隨著初產年齡的推遲而逐漸增高,初產年齡在35歲以後者的危險性高於無生育史者。
2、生育後不哺乳或哺乳時間過短者哺乳可降低乳腺癌的發生的危險性。未哺乳或哺乳時間過短髮生乳腺癌的概率增加。
3、月經初潮早與/或絕經晚月經初潮年齡小於12歲與大於17歲相比,乳腺癌發生的相對危險增加2.2倍。閉經年齡大於55歲比小於45歲者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性增加1倍。而35歲之前絕經的女性其發病危險性僅為50歲以上絕經者的1/3;行經40年以上的女性比30年的女性危險性增加1倍。
4、遺傳因素據報道,在一級親屬中,如母親、姐妹、女兒,有乳腺癌病史的女性發生乳腺癌的機會比正常人高2~5倍。
5、長期患有乳腺疾病或良性腫瘤者長期患有較重的增生類病變發生乳腺癌的相對危險性增加,尤以伴有小葉或導管不典型增生者為甚;有重度乳腺囊性增生症或乳腺導管內乳頭狀瘤病史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機率也會顯著增加。這也是乳腺科醫師對這類患者採用化學干預等干預治療措施的主要原因之一。
6、長期口服避孕藥或皮下埋植避孕針(有一定爭論)。7、內源或外源性導致雌激素過高者。8、大量飲酒在西方國家調查顯示,每天2-5瓶啤酒、果酒或2-4次白酒,使乳腺癌發生危險上升41%。
9、肥胖較長期高脂肪、高蛋白質膳食而導致肥胖的女性,尤其是絕經期後婦女發生乳腺癌的風險性增加。
10、放射線作用特別是年輕女性接受過射線治療或輻射著,易提高患乳腺癌的危險性。
11、精神作用長期的緊張、焦慮、憤怒等情緒也認為是誘發乳腺癌的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