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衰的分級: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NYHA)是按誘發心力衰竭症狀的活動程度將心功能的受損狀況分為四級:,
這一方案由紐約心臟病協會(NYHA)於1928年提出,因操作簡單,臨床上沿用至今。心力衰竭的NYHA分級:Ⅰ級:患者有心臟病,患者日常活動量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Ⅱ級:患者有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即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休息後可明顯緩解。
Ⅲ級:患者有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小於一般體力活動即可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休息後可緩解
Ⅳ級:患者有心臟病,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靜息狀態下也出現心衰症狀,輕微體力活動後即加重。
二、根據心衰發生發展過程,分為 4 個階段:旨在強調心衰重在預防
對於處於前兩個階段,心衰症狀不明顯或心臟尚未發生異常的心衰高危人群來說,提早用利肭肽( BNP) 進行篩查,控制危險因素和干預生活方式,有助於預防左心室功能障礙或新發心衰的風險
1、階段 A( 前心衰階段) :患者為心衰的高危險人群,但心臟的結構或功能沒有改變,也無心衰的症狀和( 或) 體徵;如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等患者
2、階段 B( 前臨床心衰) :患者從無心衰的症狀和( 或) 體徵,但心臟的結構發生了改變
如:左室肥厚、無症狀心臟瓣膜病 等
3、階段 C( 臨床心衰階段):患者心臟結構已經改變,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狀和( 或) 體徵,如有結構性心臟病伴有心衰症狀、體徵的患者
4、階段 D( 難治性終末期):患者有進行性結構性心臟病變,雖經積極的內科治療,休息時仍有症狀,且需要持續干預,在治療過程中需要對患者採取特殊辦法,如長期靜脈使用血管擴張藥物等
三、心衰分類及診斷標準
1、什麼是射血分數( EF):
射血分數( EF):是指每搏輸出量佔心室舒張末期容積量(即心臟前負荷)的百分比,可透過心臟彩超進行檢查獲取,正常值為50-70%,是判斷心力衰竭型別的重要指徵之一;射血分數與心肌的收縮能力有關,心肌收縮能力越強,則每搏輸出量越多,射血分數也越大;LVEF是指左室射血分數,正常情況下左室射血分數≥50%;右心室射血分數≥40%。
2、按照射血分數( EF) 高低,將心衰分為
㈠射血分數降低的心衰(HFrEF)
⑴ 症狀 ± 體徵
⑵LVEF <40%
㈡射血分數保留的心衰( HFpEF)
⑴ 症狀 ± 體徵
⑵LVEF > 50%
⑶利鈉肽水平升高(bBNP >35 pg/mL 和( 或) NT - proBNP >125 pg/mL)
⑷符合以下至少一條附加標準:a.相關的結構性心臟病( LVH 和/或 LAE)b.舒張功能障礙
㈢射血分數臨界範圍的心衰( HFmrEF) 。
⑴ 症狀 ± 體徵
⑵LVEF: 40% - 49%
⑶利鈉肽水平升高(bBNP >35 pg/mL 和( 或) NT - proBNP >125 pg/mL)
⑷符合以下至少一條附加標準:a.相關的結構性心臟病( LVH 和/或 LAE)b.舒張功能障礙
EF臨界範圍的提出有利於我們早期干預,或能延緩心衰的發生
四、治療心衰的藥物:
1、ACEI/ARB: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統(RAAS系統)過度啟用在慢性心衰的發病機制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大量循證醫學證據顯示,ACEI/ARB類藥物是心衰治療的“基石”
指南推薦:所有 HFrEF 患者均應使用ACEI,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不能耐受 ACEI 的 HFrEF 患者推薦用 ARB
2、β受體阻滯劑:導致心衰發生、發展的主要病理生理過程是患者神經內分泌系統以及神經內分泌細胞因子的長期慢性啟用導致心肌細胞損傷、重塑和功能損害。β受體阻滯劑長期作用機制在於抑制RAAS系統的持續啟用;減少血管緊張素帶來的損害;降低交感神經末梢分泌兒茶酚胺;恢復心肌β 1 與α 1 受體的密度與效應比值;阻斷心肌細胞凋亡;抑制去甲腎上腺素對心肌的毒害作用;改善心肌細胞收縮力;延遲心臟血管的重構;延緩心衰的進展等。β受體阻滯劑一般使用於心臟功能穩定期,可以明確提高基礎治療的效果。
指南推薦:病情相對穩定的 HFrEF 患者均應使用β受體阻滯劑,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
3、醛固酮受體拮抗劑:。在心衰治療中,醛固酮受體拮抗劑除了保鉀利尿、阻止心肌和血管周圍的纖維化、改善舒張和收縮功能、改善心臟重構,同時它還可以降低血漿兒茶酚胺水平,減少室性異位激動,改變心率變異性和壓力反射敏感性。這些都對心衰患者有益;另外,醛固酮受體拮抗劑還可以減少心衰患者發生房顫的機率。高醛固酮血癥是高血壓常見的原因之一,因此醛固酮受體抑制劑也具有降低血壓的作用,常用於難治性高血壓的治療
指南推薦: LVEF≤35%、使用 ACEI/ARB/ARNI 和 β 受體阻滯劑後仍有症狀的慢性 HFrEF 患者;急性心肌梗死後 LVEF≤40%,有心衰症狀或合併糖尿病的患者,使用醛固酮受體拮抗劑
之前的指南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三類藥物稱為治療心衰的“金三角”藥物,是心衰治療的基石;儘管臨床使用上述以“金三角”為中心的抗心衰治療,然而,仍有約 50%的患者在治療後 5 年死亡,因此臨床上迫切需要新型有效的藥物來改變治療現狀。
治療心衰的新藥:
1、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代表藥物是沙庫巴曲纈沙坦
沙庫巴曲纈沙坦作為 ARNI, 聯合抑制血管緊張素受體和腦啡肽酶兩個位置靶點,抑制 RAAS 系統的過度啟用並提升體內利鈉肽水平,具有利鈉利尿減輕水鈉瀦留、舒張血管及預防和逆轉心肌重構的作用,該藥已經成為心衰治療的新基石。現有的多項隨機對照試驗均顯示沙庫巴曲纈沙坦的臨床效果優於單獨運用 ARB 或腦啡肽酶抑制劑,且耐受性較好,可有效降低心衰患者的死亡風險,明顯改善預後和生活質量。在藥物安全性方面,沙庫巴曲纈沙坦雖可引起低血壓、高鉀血癥等不良反應,但患者均可耐受,無需停用藥物。
歐洲心臟病學會(ESC)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診療指南推薦:射血分數降低的心衰患者,可使用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沙庫巴曲纈沙坦,其療效優於傳統ACEI依那普利。使用ARNI代替ACEI/ARB類藥物可以大大降低慢性心衰的復發與再住院率。急性期可用沙庫巴曲纈沙坦治療,75mg/次,每日兩次,心衰症狀穩定出院後藥物劑量可將沙庫巴曲纈沙坦劑量增至200mg,每日2次,在此期間患者血壓、心率保持穩定,NT-proBNP持續下降,LVEF持續上升
2018 年10 月發表的《中國心力衰竭診斷和治療指南》 推薦:對於 NYHA心功能Ⅱ~Ⅲ級、有症狀的射血分數降低心力衰竭(HFrEF)患者,若能夠耐受 ACEI/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抑制劑(ARB),推薦以 ARNI 替代 ACEI/ARB,以期進一步降低心力衰竭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2、鈉-葡萄糖協同轉運蛋白 2(SGLT2)抑制劑:
SGLT2 抑制劑是一類新型降糖藥物,透過抑制腎臟近端小管 SGLT2 對葡萄糖的重吸收而降低血糖;DAPA-HF 研究是首個在 HFrEF 患者中評估 SGLT2 抑制劑對心衰預後影響的研究,隨訪 3 年結果顯示,達格列淨可顯著降低 HFrEF患者病情惡化或死亡的風險,且與是否患有糖尿病無關。DAPA-HF 研究將 SGLT2 抑制劑由糖尿病患者拓展到心衰患者,達格列淨也由降糖藥物“跨界”成為治療 HFrEF 的藥物。DAPA-HF 研究取得陽性結果是 HFrEF 藥物治療的重大進展,為改善心衰患者預後提供了一項新選擇。
2017 年加拿大心力衰竭指南推薦:對於不合並糖尿病、LVEF≤40% 的輕中度心衰患者,推薦應用SGLT2 抑制劑(如達格列淨)以緩解心衰症狀、改善生活質量並降低住院及心血管死亡風險(有條件推薦,高質量證據)。
《改善心血管和腎臟結局的新型抗高血糖藥物臨床應用中國專家建議》也指出:對於射血分數<40%的心力衰竭,無論是否合併糖尿病,達格列淨均可作為心衰的基礎治療藥物之一。
五、2018 新指南慢性 HFrEF 患者藥物治療推薦
1、ACEI: 所有 HFrEF 患者均應使用,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
2、ARB: 不能耐受 ACEI 的 HFrEF 患者推薦用 ARB
3、ARNI: 對於 NYHA 心功能Ⅱ~Ⅲ級、有症狀的HFrEF 患者,若能夠耐受 ACEI/ARB,推薦以 ARNI 替代 ACEI/ARB,以進一步降低心衰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4、β受體阻滯劑:病情相對穩定的 HFrEF 患者均應使用,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
5、醛固酮受體拮抗劑用於:LVEF≤35%、使用 ACEI/ARB/ARNI 和 β 受體阻滯劑後仍有症狀的慢性 HFrEF 患者;急性心肌梗死後 LVEF≤40%,有心衰症狀或合併糖尿病的患者
6、利尿劑: 有液體瀦留證據的心衰患者均應使用利尿劑
7、伊伐佈雷定用於:⑴LVEF≤35%的竇性心律患者,已使用 ACEl/ARB/ARNI、β 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β 受體阻滯劑已達到目標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心率仍≥70 次/min的患者;⑵竇性心律,心率≥70 次/min,對 β 受體阻滯劑禁忌或不能耐受的 HFrEF 患者
8、地高辛:應用利尿劑、ACEI/ARB/ARNI、β 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後,仍持續有症狀的 HFrEF 患者
心衰治療已經從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三類藥物聯合為基礎的“金三角”時代進入血管緊張素受體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和鈉-葡萄糖協同轉運蛋白 2(SGLT2)抑制劑的“新四聯”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