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表法是通過發汗,開洩腠理,逐邪外出的一種治法,又稱汗法。解表法廣泛適用於邪遏肌表的病證。
1.適用範圍
(1)解表通過開洩腠理,可以祛除表邪,解除表證。因表證有表寒、表熱之分,所以汗法又有辛溫、辛涼之別。
(2)透疹通過發散,可以透發疹毒,故麻疹初期,疹未透發或透發不暢,均可用汗法,使疹毒隨汗出而透發於外。透疹之汗法;宜辛涼,忌辛溫。
(3)祛溼通過發汗,可祛風除溼,故外感風寒而兼有溼邪者,以及風溼痺證,均可酌用汗法。
(4)消腫通過宣發散邪,可驅水外出而消腫,此即宣肺利水以消腫,故汗法可以用於水腫實證而兼有表證者。
2.注意事項
(1)凡劇烈吐下之後,以及淋家、瘡家、亡血家等,原則上都在禁汗之列。
(2)發汗應以汗出邪去為度,不宜過量,以防汗出過多,傷陰耗陽。
(3)發汗應因時因地因人制宜。暑天發熱,汗之宜輕,冬令寒冷,汗之宜重;西體虛者,汗之宜緩,體實者,汗之可峻。
(4)表證兼有其他病證,汗法又當配用其他治法。兼氣滯者,當理氣解表;兼痰飲者,當化飲解表;兼氣虛者,當益氣解表;兼陽虛者,當助陽解表;兼血虛者,當養血解表;兼陰虛者,當滋陰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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