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十年裡,電子煙的使用量急劇上升,而且大多沒有監管。這些裝置已多樣化成一系列令人眼花繚亂的蒸汽筆、坦克系統、MODS等,並大量銷售並向公眾出售。美國 FDA 正在考慮是否批准數千份銷售電子煙作為消費品的預市場申請。
在這些申請及有關廣告中,電子煙品牌聲稱,他們的產品幫助吸菸者戒菸,因此,可以被認為是“適當的保護公眾健康”。但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研究人員對這方面的科學文獻進行了一次新的系統審查,驗證發現電子煙並不能幫助人們戒菸。
在發表於2020年12月22日《美國公共衛生》雜誌的這項研究中,由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Richard Wang 博士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調查了電子煙的科學原理,並發現,以大規模銷售的消費產品的形式,他們不會導致吸菸者戒菸。
在他們的論文中,作者寫道,“如果電子煙消費產品的使用與更多的戒菸沒有關聯,那麼允許他們向吸菸的成年人推銷電子煙,而不管電子煙與傳統香菸的相對危害有多大,在人口層面上是沒有好處的。此外,與單純吸菸相比,吸菸的人只會將電子煙新增到他們的香菸中(成為所謂的雙重使用者),他們患心臟病、肺病和癌症的風險就會比單純吸菸增加。”
“我們探討的問題既涉及科學利益,也涉及公共衛生利益,”醫學助理教授 Richard Wang 說,“我們希望FDA在他們試圖做出這些決定時,關注我們的研究。”參與這項研究的是第一作者是 Sudhamayi Bhadriraju 博士,他是前UCSF博士後研究員,現為加州Redwood市Kaiser Permanente的肺臟學家,以及資深作者醫學教授 Stanton A.Glantz。
作者搜尋了文獻,彙編了來自64項研究的結果來回答這個問題。為正式分析選定的研究包括:觀測研究在這些調查中,參與者接受了關於他們使用電子煙的調查,但沒有指導他們使用電子煙,以及那些試圖戒菸的吸菸者在醫療監督下獲得免費電子煙的臨床試驗。
這一點對他們的分析很重要。“在觀察性研究中,你基本上是在詢問人們他們從街角商店買來的電子煙的使用情況,沒有具體的戒菸指導。但在一項隨機試驗中,你正在測試一種產品,把它當作一種療法--一種藥物--來看看電子煙或其他產品是否更有利於戒菸。”
在他們對已經吸過和使用過電子煙的人群進行的觀察性研究的分析中,不管他們是否想戒菸,研究小組發現電子煙對參與者戒菸的能力沒有明顯的影響。在下一組研究中,研究人員也沒有發現對使用電子煙的菸民進行調查,他們確實表示想戒菸。
然後,研究小組試圖拆解使用頻率的影響--無論每天使用電子煙的人是否會以不同的速率戒菸,而不是那些很少使用電子煙的人。研究人員發現,與不經常使用的人相比,每天的使用者戒菸率更高,儘管他們警告說,大多數美國研究的參與者基本都屬於第二類。
最後,他們檢查了九項臨床試驗,這些試驗免費提供某種型別的電子煙給那些特別被鼓勵使用電子煙幫助他們戒菸的參與者。儘管研究中使用的裝置和控制方法不同,Richard Wang 得出結論說,在臨床試驗中向某些電子煙產品提供比其他一些療法更多的戒菸。
2009年“家庭吸菸預防和菸草控制法案”(Tca)指控 FDA 只允許在市場上銷售電子煙,而製造商可以證明其基於菸草的產品“適合於保護公眾健康”。但 FDA 推遲了這項法律的執行,直到聯邦法院命令要求公司在2020年9月之前向該機構提交市場前批准申請,以便繼續向消費者銷售電子煙。FDA 目前正在評估數千種此類銷售電子香菸的應用程式。
Richard Wang 說:“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在臨床試驗中,當某些電子香菸裝置被更像藥物對待時,實際上可能會對戒菸產生影響。”“但這需要與使用這些裝置的風險相平衡。臨床試驗。這七種裝置所觀察到的效果是否與可供銷售的數千種不同的電子煙產品相同或不同,目前尚不清楚。“
此外,他說,這項新的研究沒有分析由於電子煙的營銷和供應而導致青少年吸菸的增加,也沒有比較電子煙與傳統菸草產品對健康的負面影響。
對於目前提交給 FDA 的決定,Richard Wang 說:“FDA 必須申請的標準才能將電子煙批准為消費品或者治療裝置是根本不同的。”
更多資訊:Richard J. Wang et al. E-Cigarette Use and Adult Cigarette Smoking Cessation: A Meta-Analysis,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2020). DOI: 10.2105/AJPH.2020.305999